欠债不还法院如何强制执行

最新修订 | 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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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申请,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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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欠款程序:

1.申请,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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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法院如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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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法院如何强制执行?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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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追债立案后法院强制执行,多久可以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般在三天之内决定,如果不能立案会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
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
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的上级人民指令受委托人民执行扩展资料:强制执行的流程: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 员移送执 行员执行。第二步: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 应当自收 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 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法院强制执行后债权人可否重新申请法院强制执
[律师回复] 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措施)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债务人被纳入执行程序后,几乎没有人会自觉主动地交代财产线索及其状况。不少执行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不是不能执行,而是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或者是没有履行其法定职责。相较被执行人言:“债权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请求人民继续执行的,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执行时效)所定期限的限制。”《执行规定》104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申请人此时处于弱势地位;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6条规定、第二百四十四条(查封、扣押,执行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因此,当执行案件具备执行条件时,法律应该加大对债权人的保护、冻结、拍卖:“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人民不待权利人申请应予继续执行,加强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力,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人民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措施)、第二百四十三条(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措施)
婚前欠债如何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二,债务强制执行显然就陷入了困境。恰恰上述“困境”才是占到婚前个人债务婚后偿还的绝大多数。依据现行法律规定这是没法操作的,也是对债权人极其不公平的。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依据此条,完全可以不和债务人结婚。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婚前欠下的债务如果婚后有个人财产,执行其个人财产,是毋庸质疑的,可以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依然可以执行其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也是违反公序良俗的。如若不然,结婚这一行为便成了债务人躲避债务的“合法手段”,而债务人的配偶成了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帮凶”,如夫妻之间没有特别约定;(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来源之一即是债务人本人的收入;无指定仅由夫妻中的一人继承等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符合民法公平原则,也符合社会善良风俗。既然债务人配偶选择与债务人结婚,就应该接受债务人背负债务的事实,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偿还。否则。如果婚后没有个人财产,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2条规定,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旦债务人结婚。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笔者认为,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应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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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怎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申请时就需要先提交申请书,再者就是案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只要法院受理了之后就会发出执行通知书,从而就需要由被执行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到自己权益。遇到欠债怎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清楚的,可以参考一下本文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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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法院强制执行后债权人可否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措施)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债务人被纳入执行程序后,几乎没有人会自觉主动地交代财产线索及其状况。不少执行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不是不能执行,而是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或者是没有履行其法定职责。相较被执行人言:“债权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请求人民继续执行的,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执行时效)所定期限的限制。”《执行规定》104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申请人此时处于弱势地位;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6条规定、第二百四十四条(查封、扣押,执行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因此,当执行案件具备执行条件时,法律应该加大对债权人的保护、冻结、拍卖:“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人民不待权利人申请应予继续执行,加强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力,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人民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措施)、第二百四十三条(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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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强制执行债权文书公证需要什么证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节约时间成本不良贷款清收案件,如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程序的审结时间通常为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而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的,则整个诉讼流程所耗费的时间还将继续延长。故如通过诉讼途径清收不良贷款,从立案到最终取得具有执行效力的裁判文书,需耗费数月之久,同时还将经历漫长的执行程序。此外在前述程序进行过程中,会出现诸多不可控的因素,最终导致清收不良贷款的难度增加。而采取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来清收不良贷款,则债权人可以不经过诉讼程序而直接向申请强制执行,大大节省了清收不良贷款的时间,提高了处置效率。
2、降低费用开支不良贷款清收案件如通过诉讼方式处理,债权人需以债权总额为标的,依照一定比例向人民预先缴纳诉讼费用,如需诉前保全债务人的相关财产,债权人还需额外支出一笔财产保全费用。此外,由于如债权人决定采取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清收不良贷款,则债权人在审批发放贷款时,即会要求债务人办理相应的公证手续,并由债务人预先缴纳前述的公证费用,故债权人在事后维权时,已经大大节省了一定的费用支出。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的弊端
法院强制执行后债权人可否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措施)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债务人被纳入执行程序后,几乎没有人会自觉主动地交代财产线索及其状况。不少执行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不是不能执行,而是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或者是没有履行其法定职责。相较被执行人言:“债权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请求人民继续执行的,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执行时效)所定期限的限制。”《执行规定》104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申请人此时处于弱势地位;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6条规定、第二百四十四条(查封、扣押,执行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因此,当执行案件具备执行条件时,法律应该加大对债权人的保护、冻结、拍卖:“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人民不待权利人申请应予继续执行,加强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力,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人民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措施)、第二百四十三条(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措施)
破产债权是能强制执行的债权吗
[律师回复] 对于破产债权是能强制执行的债权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债权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债权吗
破产本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情况下,对其财产的一种一般强制执行程序,所以破产债权的性质必须是能够强制执行的。
由于破产执行与一般民事执行不同,只有对金钱的执行一种形式。因此这里的可以强制执行。

一,是指债权的标的在破产程序中可以强制执行,可表现为货币形式,并且债权的种类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可以受偿,在破产宣告后产生的利息、因破产管理人解除未履行合同而产生的、违约金等依法在破产程序中不能强制执行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二,是指债权受司法机关诉讼保护,依法允许强制执行。已超过诉讼时效、失去胜诉权的自然债权,或因、赌博等违法行为形成的非法债权,因不受司法保护,不得强制执行,自然也就不属破产债权的范围。
也有的学者认为,“可以强制执行”不是破产债权的特征,而只是民法上一般债权的权利保护要件,不应将其作为破产债权的构成要件
(一)劳动关系法律事务
包括
(1)劳资纠纷的仲裁、诉讼;
(2)劳资关系的协商、谈判;
(3)企业劳动关系制度文本构建;
(4)企业清算中的劳资关系处置;
(5)工伤保险待遇的纠纷处理。
(二)经济合同法律事务
包括
(1)签订、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的处置、善后;
(2)房产、保险、车辆、理财方面纠纷的处置
(三)疑难案件的律师代理
包括
(1)疑难案件的二审代理;
(2)疑难案件的申请再审;
(3)代理疑难案件向检察院申请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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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法院怎么强制执行申请
当事人申请执行,必须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说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和要求,并尽可能(非必须)提供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账号及财产情况。关于欠债法院怎么强制执行申请,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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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债权公证与强制执行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节约时间成本不良贷款清收案件,如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程序的审结时间通常为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而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的,则整个诉讼流程所耗费的时间还将继续延长。故如通过诉讼途径清收不良贷款,从立案到最终取得具有执行效力的裁判文书,需耗费数月之久,同时还将经历漫长的执行程序。此外在前述程序进行过程中,会出现诸多不可控的因素,最终导致清收不良贷款的难度增加。而采取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来清收不良贷款,则债权人可以不经过诉讼程序而直接向申请强制执行,大大节省了清收不良贷款的时间,提高了处置效率。
2、降低费用开支不良贷款清收案件如通过诉讼方式处理,债权人需以债权总额为标的,依照一定比例向人民预先缴纳诉讼费用,如需诉前保全债务人的相关财产,债权人还需额外支出一笔财产保全费用。此外,由于如债权人决定采取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清收不良贷款,则债权人在审批发放贷款时,即会要求债务人办理相应的公证手续,并由债务人预先缴纳前述的公证费用,故债权人在事后维权时,已经大大节省了一定的费用支出。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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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法院强制执行会有用吗?
强制执行是有用的。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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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债务婚后怎样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二,债务强制执行显然就陷入了困境。恰恰上述“困境”才是占到婚前个人债务婚后偿还的绝大多数。依据现行法律规定这是没法操作的,也是对债权人极其不公平的。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依据此条,完全可以不和债务人结婚。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婚前欠下的债务如果婚后有个人财产,执行其个人财产,是毋庸质疑的,可以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依然可以执行其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也是违反公序良俗的。如若不然,结婚这一行为便成了债务人躲避债务的“合法手段”,而债务人的配偶成了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帮凶”,如夫妻之间没有特别约定;(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来源之一即是债务人本人的收入;无指定仅由夫妻中的一人继承等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符合民法公平原则,也符合社会善良风俗。既然债务人配偶选择与债务人结婚,就应该接受债务人背负债务的事实,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偿还。否则。如果婚后没有个人财产,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2条规定,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旦债务人结婚。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笔者认为,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应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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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后资不抵债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说没有钱,应该根据其是真的没钱,还是有钱不还,两种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1、如果被执行人真的是没钱且无担保人,而使无法执行,就会裁定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了,再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对于这种情况暂时只有等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继续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有执行担保人的话,在被执行人无法履行偿还义务的情况下,你可以向人民提出追加担保人为共同被执行人,促使其履行赔偿义务。
2、如果被执行人称自己没有财产,但是在强制执行的时候发现,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被执行人就够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样就可以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也是法律处理打击老赖的手段。
拓展资料:
1、《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2、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债权债务人债务公证和强制执行有何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节约时间成本不良贷款清收案件,如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程序的审结时间通常为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而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的,则整个诉讼流程所耗费的时间还将继续延长。故如通过诉讼途径清收不良贷款,从立案到最终取得具有执行效力的裁判文书,需耗费数月之久,同时还将经历漫长的执行程序。此外在前述程序进行过程中,会出现诸多不可控的因素,最终导致清收不良贷款的难度增加。而采取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来清收不良贷款,则债权人可以不经过诉讼程序而直接向申请强制执行,大大节省了清收不良贷款的时间,提高了处置效率。
2、降低费用开支不良贷款清收案件如通过诉讼方式处理,债权人需以债权总额为标的,依照一定比例向人民预先缴纳诉讼费用,如需诉前保全债务人的相关财产,债权人还需额外支出一笔财产保全费用。此外,由于如债权人决定采取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清收不良贷款,则债权人在审批发放贷款时,即会要求债务人办理相应的公证手续,并由债务人预先缴纳前述的公证费用,故债权人在事后维权时,已经大大节省了一定的费用支出。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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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欠债怎么强制执行
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法院审查、发出执行通知、强制措施等,对于欠钱不还的行为,是可以根据法院的有关判决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欠债怎么强制执行,对于该问题的相关回答,可以阅读本文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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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的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的手续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应向当事人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协议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向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须由债权文书签署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1)法人申请提交法人主体资格证明: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由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件;
(2)公民个人申请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出具的申办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文件;
3、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及相关的债务证明;
4、若为债权文书提供了担保的,担保方应按照上述
1、2两项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有关担保的文件,及担保标的物的权属证明(指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时,该债权文书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债权文书的标的为给付一定数量的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
2、债券文书的内容明确、真实、合法,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所规定的债务人应履行的义务无疑异;
3、债权文书中的偿付义务由债务人单方承担,无对等给付的情形存在;
4、债权文书中,债务人有明确的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愿意依法接受强制执行的意思表示。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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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般在三天之内决定,如果不能立案会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
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
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的上级人民指令受委托人民执行扩展资料:强制执行的流程: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 员移送执 行员执行。第二步: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 应当自收 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 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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