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四十天了还能取保候审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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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刑事拘留期间,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拘留40天属于超期羁押,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上一级领导申诉,要求撤销之前的决定,及时的改正。
拘留四十天了还能取保候审吗

刑事拘留期间,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拘留40天属于超期羁押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上一级领导申诉,要求撤销之前的决定,及时的改正。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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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四十多天还能取保候审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拘留四十多天还能取保候审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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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下了拘留证可以取保候审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下了拘留证可以取保候审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下了拘留证可以取保候审吗
下了拘留证后只要嫌疑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当事人或者代理律师都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但能不能成功被取保候审依据案情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公安机关拘留的程序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然后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被拘留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的,执行人员应在拘留证上注明。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再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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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四十多天还能取保候审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拘留四十多天还能取保候审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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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直接取保候审和拘留后在取保候审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定义和法律规定来看:
假释是刑法上关于刑罚的执行方式,实质即有条件的监外执行,它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却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
保释应是指刑事诉讼法中的取保候审,是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期,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两者的区别有:
1、适用对象不同:假释是针对已经被判决的而保释还是在判决前,即侦查或者审查阶段。
2、期限不同。
3、适用的条件不同
4、适用的机关或者说决定的机关不同。前者一般是由提出,报批准,后者一般是公检法三机关都有权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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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取保候审以后还会拘留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取保候审只是不羁押嫌疑人或被告人,并不影响案件进程的推进,该判的依然要判。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简称醉驾。我国《刑法》明文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刑罚,最长拘役6个月,醉驾案件在判决之前一般不予拘留或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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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四十天了还能取保候审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拘留四十天了还能取保候审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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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醉驾取保候审以后还会拘留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取保候审只是不羁押嫌疑人或被告人,并不影响案件进程的推进,该判的依然要判。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简称醉驾。我国《刑法》明文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刑罚,最长拘役6个月,醉驾案件在判决之前一般不予拘留或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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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15天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刑事拘留15天后可以取保候审吗问题解答如下,
一、刑事拘留15天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可以取保候审。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有关人员提出申请,经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同意后,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三、刑事拘留多长时间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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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四十多天还能否取保候审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拘留四十多天还能否取保候审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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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开庭后还会再被拘留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取保候审只是不羁押嫌疑人或被告人,并不影响案件进程的推进,该判的依然要判。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简称醉驾。我国《刑法》明文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刑罚,最长拘役6个月,醉驾案件在判决之前一般不予拘留或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开庭后还会再被拘留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取保候审只是不羁押嫌疑人或被告人,并不影响案件进程的推进,该判的依然要判。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简称醉驾。我国《刑法》明文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刑罚,最长拘役6个月,醉驾案件在判决之前一般不予拘留或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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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四十多天还能够取保候审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拘留四十多天还能够取保候审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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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拘留满二十四小时需要向家属通知吗?
[律师回复] 对于拘留满二十四小时需要向家属通知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警察抓人之后要通知家属,一般是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2、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扩展资料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关于公安机关抓人后,通知家属的规定如下:
1、第一百零八条 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
(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二)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对没有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2、第一百一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凭人民检察院送达的决定拘留的法律文书签发《拘留证》并立即执行。必要时,可以请人民检察院协助。拘留后,应当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进行讯问,并由人民检察院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取保候审最长多久?过了取保候审是不是还会被拘留?法院没有判邢下来,最多会被拘留多久?过了最多拘留时间是不是可以去取保候审??
[律师回复] (一)强制措施期限(拘留:10天,14天,37天)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天,特殊情况最长37天;公安拘:一般14天(3日,延长1-4日,检审批7日)特殊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和结伙作案,延长至30日,检审批7日)检察院拘:一般10天特殊14天(延长1-4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二)侦查羁押期限(2月,3月,5月,7月)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上级检批);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批/决);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批/决);
5、对于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算;
6、对于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7、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检察院报请全国人代表大会常
(三)审查期限(1个月,1个半月)
1、审查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期限;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补充侦查期限不计算在审查期限内;
5、被害人对不决定不服向上级检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人对依据刑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四)审判期限(1个月,1个半月,2个半月)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和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2、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4、二审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过1个半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再延长1个月;对于最高人民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决定;
5、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6、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7、对于被告被判处死刑的,自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由最高人民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进行死刑复核;
8、对于死刑复核程序,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审限。但是,最高将会按照公正和效率的要求,高质量、高效率地从事死刑案件复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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