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存在股份转让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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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个体户没有股权转让的说法,可以直接签订财产转让协议转让,重新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变更工商登记,把此前债务债权约定清楚,把转让的资产列明。
个体户存在股份转让吗

个体户没有股权转让的说法,可以直接签订财产转让协议转让,重新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变更工商登记,把此前债务债权约定清楚,把转让的资产列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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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不同。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向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人转让其股权的行为。股份转让是指公司的股份所有人,依法自愿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其他人,而受让人依法取得该股权所有权的法律行为。二、双方转让标的的称谓不同,因此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区别。三、两者实质不同,因此两者转让的行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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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股份转让与股份变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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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制能否转让股份
可以,需要满足条件(1)股份公司发起人: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对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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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和股权转让的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双方转让标的的称谓不同,因此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实行严格的限制转让制度。对内主让与对外转让做了明显的区别:内部转让股权比较自由;对外转让股权实行严格限制,必须经全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该股权,在同等情况下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实行转让登记制度。
2、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现对简单,实行自由转让。无论转让给内部股东还是外部投资者,都采取自由转让。但是《公司法》也对股份转让作了一定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公司法》规定的除外。
(4)交易场所,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两者实质不同,因此两者转让的行为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是不完全的自由转让,原因是除了具有资合性,还具有较强的人合性。也是由于较强的人和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即对内开放,对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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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区别股权转让和股份转让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和股权变更有以下区别:
1、性质不同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股权变更在公司法领域,是指股权归属发生转移的事实状态。
2、结果不同股权变更是股东没有变动,只是股份发生了转变,假如公司有两个股东,A股东将其持有的30的股权转给了B股东,这就是股权发生了变动。股权转让是股东发生了变更,就是A股东的股份转让给跟公司不相干的第三方(或者转给了公司里的任何一个股东)。
3、生效条件不同股权转让必须在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后才生效,而股权变更必须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之后,才可以正式生效。扩展资料:
股权变更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去工商局办理股份转让,其中: 股份转让协议,股东
[律师回复]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需要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意味着需要经过股东会讨论并形成决议。
由此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中需要载明如下事项:
1)股东会召开的程序性事项(通知时间、召开时间、参会股东人数是否合法)
2)股东会决议事项(关于通过同意股权转让的具体事项,转让方与受让方、转让股权的份额、股权对价)
3)如存在股东对该股权转让投反对票、按照法律规定,由该股东出资受让转让方需要转让的股权比例。
4)关于变更公司章程的事项(因公司股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公司章程关于股东信息部分,如涉及到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等人员发生变更的,同时也需要对该变更事项进行决议。)
5)列明办理变更登记的人选和时间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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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和股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一、定义不同。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向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人转让其股权的行为。股份转让是指公司的股份所有人,依法自愿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其他人,而受让人依法取得该股权所有权的法律行为。二、双方转让标的的称谓不同,因此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区别。三、两者实质不同,因此两者转让的行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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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后,名义股东可以转让股份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名义股东就是显明股东。通常持有的股份为代持股份,对于其是否可以直接转让股权的问题,我们认为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内部转让而言,当股权代持的约定股东内部人员全部知情,且代持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不得单方转让股权时,基于合同的约定条件,当名义股东对内股东直接转让股权时是受限制的。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因此,对外转让股权时,则基本上没有条件限制。我国股权属于登记对抗原则,存在于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即具备对抗效力和“外观形式”,对相对方来说,有足够的理由判定股权的直接归属,因此名义股东可以依此自由处分自己的具体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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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与股份转让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股权转让与股份转让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转让的客体不同。资产转让的客体为资产,股权转让的客体为股份。
二、来源不同。资产来源于三个方面,即股东(出资人)对于公司投入的资本金、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的和通过举债所获得的资金来源。股权则不同,它只存在于公司中,不是公司制企业就不存在股份。
三、交易的主体不同。资产的所有者是公司,股权的所有者是股东。公司有权转让属于自己的资产,而不能转让属于公司股东的股权,否则就是侵犯了股东权利的行为。相应地,公司股东只能转让自己拥有的对公司的股份,不能转让公司的资产,否则就是股东对公司权利的侵犯。
四、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不同。一旦转让活动就被认为是资产转让,就应缴纳营业税,而如果被认定为股权转让,则不需缴纳营业税。
五、获得的权利不同。资产收购获得是对企业全部资产的实质性经营权,而股权收购购买的是对被收购企业资产的拥有或控制权,收购企业不直接参与被收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其财产也没有直接的处置权。
六、承担风险的方式不同。资产收购完成后收购企业直接组织或参与被收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承担和处理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活动。股权收购只承担投资收益风险,在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也远远不如实施资产收购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份转让和股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股份转让和股权转让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双方转让标的的称谓不同,因此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实行严格的限制转让制度。对内主让与对外转让做了明显的区别:内部转让股权比较自由;对外转让股权实行严格限制,必须经全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该股权,在同等情况下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实行转让登记制度。
2、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现对简单,实行自由转让。无论转让给内部股东还是外部投资者,都采取自由转让。但是《公司法》也对股份转让作了一定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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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公司法》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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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是不完全的自由转让,原因是除了具有资合性,还具有较强的人合性。也是由于较强的人和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即对内开放,对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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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如何转让
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文件,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的修改,之后再对公司股东名册做出修改,然后更换出资证明书,最后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至此,股东个人股份转让就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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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条文有哪些,股份转让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的条件: 1、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才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公司是股东的家园,股东股权依赖于公司而存在。没有公司,无从谈起股权,更无从谈起股权转让。因此,如果公司没有登记注册,未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出资者就不具有股东资格,当然也不具备股权转让的法定条件:由此可见,只有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才具备法定股权转让的条件。 2、出让人依法取得股东资格。公司股东基于社员资格而享有的股权,包括各种具有财产性质的请求权和共同管理公司的权利。作为股东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才能获得股东资格。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公司时,出资人或发起人填写的《开业登记申请表》和《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中,都有股东的登记和变更登记记载。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发起人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出资证明和股东名册是公司对出资人或发起人认定为公司股东的法律凭证。如果没有获得出资证明书或者没有记载于股东名册,则很难认定为该公司的股东。没有股东资格,也就尤从淡起股权转让。 3、取得股权程序合法。出让人取得股权的程序应当合法,对可能因为违反法定程序而取得的股权负责比如出让人是通过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的或者取得股权时侵犯了他人的优先权。上述情形均可能导致股权取得无效股权取得无效的情况下,转让股权就会出现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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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的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 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 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 第七十一条 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该项规定的立法出发点是:一方面要保证股权转让方相对自由的转让其出资,另一方面考虑有限公司资合和人合的混合性,尽可能维护公司股东间的信任基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外部股权转让必须符合两个实体要件: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和股东会作出决议。这是关于公司外部转让出资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包含了以下特殊内容: 第一,以人数主义作为投票权的计算基础。我国公司制度比较重视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故采用了人数决定,而不是按照股东所持出资比例为计算标准。 第二,以全体股东作为计算的基本人数,而不是除转让方以外股东的过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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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从法律的角度,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认缴制度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而仅仅是赋予了公司在资本筹集与运用等方面更多的自主权。因此,是否实缴出资并不改变股权投资行为的性质。 而依照《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但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意即,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实缴出资到位期限届满前,股东未实缴出资的,亦有权转让其股权。至于是股权出让方还是受让方履行该义务,则取决于双方的约定。若双方皆未履行该出资义务,公司有权请求出让股权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请求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认缴出资的股权可以转让,转让流程与一般股权转让流程一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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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股权怎么转让?
记名股票通过股东背书的方式转让,并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无记名股票,可以通过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的方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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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分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分为对内部股东的股权转让和对外股权转让
股东内部转让只需要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依法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即可;股东股份对外转让的,需要经过原股东同意,原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3、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分为记名股票转让和不记名股票的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和 第七十四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其他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转让,然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不记名股票由股东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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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让,非股东的股东能不能有权转让股份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司转让是指,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以下简称接受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核算的分支机构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企业整体资产转让原则上应在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全部资产和进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股东转让出资作为公司运营中的重大事项,直接关系到大多数股东、公司本身和市场交易相对人(即其他市场主体,如其他公司、团体、个人)的利益,因此,各国法律对股东出资转让程序都做了严格的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 1.股东会讨论表决欲转让出资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让出资的中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这主要是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规定,因为,股东之间转让出资无须经过股东会表决。另外,股东在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让出资的申请之前,往往已同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达成转让出资的意向。 2.资产评估转让出资中对涉及的国有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国家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1991年11月发布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该《办法》第3条规定,“国家资产占有单位(以下简称古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一)资产拍卖、转让; (二)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所似,股东转让的出资如果是国有股部分或因公司:购并使国有股发生转让,那么对这部分国有股《资产》在转让前要委托资产评估部门进行资产评估;对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其价值的被动牲此较大,另外,欲受让出:资的新股东若以上述无形资产投入公司,根据《公司法)第24条之规定,必须进行萍估作价。对新投;人的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还皮办理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 3.签订转让协议签订转让出资的协议。转让出资的股东与受让出资;的股东或股东以外酌人按法律的规定并以般东会的表决结果为依据双方签订转让出资的协议;其中对双方转让出资的数额、转让的程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作出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双方,规范双方的行为。 4.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公司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根据(中外合资企业法》或《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过中文股东的上级政府部门审批;并报送。外经贸部门或其授权的地方政府审批同意方可有效办理转让手续。 5.出资证明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给受让人发新的出资证明书;并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法》第30、31、36条对股东的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及其变更记载都作了规定;股东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具有法律上的公示效力。 6.表决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议,表决修改公司章程;根据股东的提议,必要时变更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公司章程对股东的名称及其出资额都有记载,股东转让出资必然引起股东结构及出资发生变化,所以,按(公司法)第38条对股东会职权的规定,必须召开股东会议,修改公司章程。对原股东出任或委派的董事或监事,受让人作为新股东可提议要求股东会予以更换,可由其出任或委振新的董事或监事。 7.工商登记注册就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及其出资变更、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注册登记事项变更。至此,完成了股东转让出资的全部法定程序。 8.转让出资公告必要时进行转让出资公告。这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顿程序;但是对较大规模的公司来说,股东转让出资后进行公告,增加公司管理层的透明度,便于增加社会公众,特别是市场交易相对人对公司的信任。
美容院股份转让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条:合作期限
  从2008年5月30日起,三方合作经营本店,直至结束到期。
   第二条:出资方式
   1、甲方:乙方:丙方:
   2、所出资投入的资金,不得中途抽回,直至合作期满后一并结清。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三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2、在三方认同所开支的经费扣除,按纯利润甲方为,乙、丙方为 分配。
   3、股份分配在年底十二月核算分配。
   第四条:甲、乙、丙三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为合作的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三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统筹安排。
   (2)对于三方合作事业项目有决定权。
   (3)负责统筹财务审批。
  2、乙方为合作人,其权限是:
  (1)参与合作事业的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2)参与合作业务项目决策。
  3、丙方为合作人,其权限是:
  (1)参与合作事业的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2)参与合作业务事项决策。
  (3)负责管理财务收支,生产收支财务报表,通报三方。
   第五条:三方合作经营本项目,是核算体制,自负盈亏。
   第六条:三方合作期间,各负其责的职任原则,如造成重大误失,不管谁方都要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责任。
   第七条:如造成经济问题一律由个人承担负责,本企业一概不承担经济责任,全部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清除退股,在清除退股时,一律按照在帐利润核算股份退股。
   第八条:合作终止后的事项:合作期满结束后,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间的帐务及清算利润。
  本协议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本合作协议甲、乙、丙三方签字后即为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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