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经济适用房政策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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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青岛市经济适用房政策是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是可以根据目前的市场价格来进行出售的干涉,事后出售完毕是需要按照10%来缴纳综合地价款项的,这是属于法律当中所明确规定的。
青岛市经济适用房政策是什么?

一、青岛市经济适用房政策是什么?

青岛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紧随国家的相关政策,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确需出售的,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对于这些出售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青岛市相关法律规定: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二、经济适用房的买卖规定内容是什么?

随着青岛经济的发展以及大量人口的涌入,青岛的土地迅速升值,房价一升再升,达到了市民承受的极限。所以很多市民担心青岛经济适用房价格会不会也像商品房那样,价格升到高让人无法承受的地步?据市政府公布的最新消息显示,青岛三环新城的基准价格是3670元/平方米,项目最低价格是3570元/平方米,最高价格是3780元/平方米,相较于商品房4000-6000/平方米的价格,还是优惠了不少。

随着国家对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叫停,很多城市开始陆续退出经济适用房保障体系,曾经风光一时的经济适用房现如今也成了落日的余晖,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天津、大连等城市已经停建了经济适用房,而青岛也将于今年6月份开始退出经济适用房保障体系,下一个会是青岛?这方面青岛市政府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回复,但是值得庆幸的是,青岛市目前经济适用房的储备量还是非常可观的。不过就已经拥有了经济适用房的青岛市民来说,这些均不是他们关心的重点,他们的目光一直聚焦在青岛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以及青岛经济适用房价格方面,以便他们及时能将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然后购买他们现在有能力承受的商品房。

我们国家的房屋的类型是比较多样的,比如说有比较常见的商品类型的房屋,可以直接上市买卖,同样的还有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属于一种特殊类型的房屋,在住满5年之后可以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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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是怎样的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确需出售的,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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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知道青岛市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有哪些?
[律师回复]
1、什么房子能卖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2、卖了房子后的结果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3、怎么购买
①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
②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
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
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4、如何选购经济适用房
首先,结合工作单位、居住习惯、生活方式等综合因素,再决定购买哪个区域内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如上班单位离项目的远近、周边的亲朋好友居住情况等都属于综合考虑因素。
其次,到项目现场考察,了解项目本身的配套设施,并结合自身的需要进行购买。如新婚夫妇,要考虑到幼儿园、小学以及医院等配套。还有,对社区的绿化率、停车、物业管理等状况都应有所了解。第三,根据自身的居住要求,详细了解经济适用房的户型结构及面积大小,以及通风、采光、朝向等基础资料。第四,对房屋的权属关系要有详细调查,特别要注意房屋是否有共有人,防止购买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另外,特别提醒务必别买没有房产证的二手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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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有一般经济适用房在购房并且住满五年以后才能够根据流程转化为商品房,出售之后原业主还需要缴纳房屋成交额的百分之十作为综合地价款。如果出售了经济适用房的话,那么之后就不能继续购买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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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适用房贷款方式
[律师回复] 1、青岛市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80万。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的发放率会低于85%。青岛市政府还提出,应该适度提高首套住房的贷款额度。
2、青岛市已经确定了款额度的计算方式。一般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为,(借款一个月的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额度)×贷款能力系数-现贷款的月还款总额]×贷款的期限使用配偶额度。以上是其中一种计算方式,接下来还有一种计算方式。[(夫妻二人的工资总额+夫妻二人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额)×贷能力系数-夫妻二人贷款月应款总额]×贷款期限×贷能力系数×月工资总额的40%=公积金每月缴存额度÷(单位内部的缴存比例+缴存的比例)。
3、青岛市政府还推出了另外一种计算方式。这种方式应该按照房屋的价格进行计算。贷款额度=房屋的价格×贷款款数。贷款款数根据房屋同类型房确定。商品住房、限价商品房、安置经济住房、定向经济适用房以及私产职工住房贷款购买的第一套住房,购房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应该支付所购住房总额的20%的首付款贷款。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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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这个青岛市城阳区的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申请的家庭成员要具备青岛市的常住户口、具有这个青岛市常住户口的其中一个人的户口要达到五年以上、人均的月收入不可以达到18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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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在青岛工作,想申请经济适用房,所以想问一下,青岛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2016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备注:(1)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后,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2)家庭是以夫妻和单身子女组成的家庭核定,包括离异(或丧偶)带子女家庭;单身人员指未婚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各项指标
一、家庭成员的核定:家庭成员由夫妻双方及其单身子女构成,其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本人必须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二、住房建筑面积的核定:住房建筑面积以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拥有的私有住房和承租的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核定,已转让的住房应合并计算。无房户由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无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三、年收入的核定:年收入是指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上年度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年薪所得(含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奖金及临时性补贴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其他所得。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无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上年度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政府统计公报公布数据为准,收入审查的年度标准调整日期以政府统计公报公布之日为准。
四、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有效期为1年。申请家庭应在通知书到期前三个月(或以上)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年度复核。年审的目的是把一年内家庭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排除出去,确保有限的保障性住房资源配售给真正符合条件的家庭,因此年度审核十分重要。以上就是对青岛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呢这个问题的解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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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青岛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2020问题解答如下, 2020年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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