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能拿多少数额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能拿的数额,各地有所不同。养老金等于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基础养老金等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加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2乘以缴费年限乘以1%。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能拿多少数额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能拿的数额,各地有所不同。

养老金等于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基础养老金等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加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2乘以缴费年限乘以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3千字,阅读时间约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4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能拿多少数额
一键咨询
  • 162****02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0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0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2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6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8****65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8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3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1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5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4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8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6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0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6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城镇居民社会保险的基数是多少?
城镇居民社会保险的基数是职工上一年度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对于城镇居民社保保险的具体办理,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合法的认定的,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10w+浏览
城镇低保每月发放多少数额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城镇低保每月发放多少数额问题解答如下,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71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620元
一、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资料:
1.本人申请,并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需明确是所在地户籍);
3.导致贫困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病情证明、受灾情况证明等。
4.家庭收入证明。
三、办理流程
1、申请对象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有关材料、填写申请表
2、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填报情况
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审批决定。决定批准的,报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对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批准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审批机构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5、从批准之月起发放低保金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94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城镇居民十级能赔多少金额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医疗费:以单据为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住院天数
三、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偿)
四、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的费用
五、护理费:50-100(每个各地支持都不一样)元天×住院天数
六、误工费:(本人工资)元30天×天(计算到你出鉴定结果的前一天)
七、交通费:500-2000元
八、残疾赔偿金城镇标准:
34757.2×20×1069514.4元农村标准:
13360.4×20×1026720.8元九:鉴定费:依单据为准十:被抚养人生活费:父亲超过60周岁,母亲超过55周岁,小孩不满18周岁有抚养费赔偿。父母抚养费:城镇标准:
25673.1×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10农村标准:11103×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10小孩抚养费:城镇标准:25673.1×(18-实际年龄)÷2×10农村标准:11103×(18-实际年龄)÷2×10十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8000左右,主要是根据伤残级别和事故责任确定。交强险理赔规则:现国家法律规定,机会车必须购买交强险,交强险的理赔规则是不分交通事故责任,不管谁的责任,保险公司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付,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按责任分担,第1-4项属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限额是1万,5-11项属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限额是11万。
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基数怎么申报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用人单位于每年2月向省医保中心申报当年参保人数及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在申报缴费基数时,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职工工资总额构成的有关规定填报,不得漏报、瞒报。并按规定填报《河南省省直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年度核定表》,并提供省医保中心要求的相关资料。
2、省医保中心对用人单位报送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确定用人单位及职工个人的缴费工资及应缴金额,发放《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用人单位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为单位缴费工资基数;职工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特殊情况下缴费基数按下列办法确定:(
1)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其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由用人单位再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缴纳。(
2)本年度参加工作的职工或调入省直统筹单位的职工,以单位确定的本人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没有明确工资收入数据的,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3)新建单位及其职工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年工资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年工资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
4、实行最低缴费年限制度。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为缴费年限。《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男职工的最低缴费年限为25年,女职工为20年。职工退休(职)时,实际缴费年限不足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分别以职工本人退休(职)当年核定的缴费基数,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补足达到缴费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差额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次性分别计入职工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
5、用人单位转让、合并、兼并、租赁、承包经营的,接收或继续经营者须承担原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应的医疗保险责任,并按接收的人员情况缴纳原用人单位及职工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破产、撤销时,要清偿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省直退休人员上年的人均医疗费,从清偿资金中一次性为本单位退休(职)人员缴纳1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6、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发生变动时,于次月5日前向省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变更缴费手续。省医保中心应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明人员变动的相关资料及时审核办理。参见:关于省直律图网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劳社医疗[2001]18号)发布日期:2001年11月19日执行日期:2001年11月19日参见: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劳社医疗[2001]10号)发布日期:2001年11月13日执行日期:2001年12月1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城镇居民社会保险怎么交
城镇居民缴纳社会保险的流程是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到街道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交费即可,相应的交费流程工作人员都会协助参保人办理的,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自由职业者只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
10w+浏览
城镇住房房产税怎么交,城镇居民住房税怎么交,城镇居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城镇房产税征收标准 承租人房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个人出租的房产,不分用途,均应征收房产税”,第十四条“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因此,个人出租房屋,应按房屋租金收入征税”。 承租人房产税公司租赁厂房进行生产,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通常情况下,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承租人不用缴纳房产税。但根据《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的规定,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缴纳房产税。因此,在特殊情况下,使用人即承租人也要缴纳房产税。 承租人房产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8]196号)第五条规定,对在清理检查中找不到出租人的,可规定承租人为房产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对出租房屋征收房产税,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向房产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依照有关税收法律规定的方式将《纳税通知书》送达承租人,由承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找到出租人并通知其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承租人不能在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限期内找到出租方并缴纳税款的,视为出租人不在房产所在地,应由承租人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计房产税有两种办法计算: 房产税计一是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税。 房产税计二是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从租计征房产税。 (1)从租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2)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3)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计房产税纳税义务人房产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房产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房产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房产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房产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部征收房产税。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4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城镇居民社保该怎么办理
城镇居民社保办理流程:1、每月1至20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保所提出申请;2、社保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参保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退还资料给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城镇居民社保去哪里办理
城镇居民社保也是直接到当地的社保局去办理就行了,不过以个人身份去办理社保的话就只有医疗和养老这两种。一般来说需要填写个人社保申请书,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照片等这些有效材料。或者城镇居民也可以先到当地的社保局去查询一下,个人参保的整个办理流程也很快。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新密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律师回复] 要引导城镇居民积极参保,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这个无法解答,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不过有个政策,你可以看一下,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城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长期缴费,长缴多得,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六,已年满60周岁,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引导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子女按规定参保缴费。具体办法由省(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4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城镇居民社保应该怎么办理
城镇居民社保办理流程:1、每月1至20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保所提出申请;2、社保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参保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退还资料给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范围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用人单位于每年2月向省医保中心申报当年参保人数及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在申报缴费基数时,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职工工资总额构成的有关规定填报,不得漏报、瞒报。并按规定填报《河南省省直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年度核定表》,并提供省医保中心要求的相关资料。
2、省医保中心对用人单位报送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确定用人单位及职工个人的缴费工资及应缴金额,发放《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用人单位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为单位缴费工资基数;职工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特殊情况下缴费基数按下列办法确定:(
1)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其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由用人单位再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缴纳。(
2)本年度参加工作的职工或调入省直统筹单位的职工,以单位确定的本人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没有明确工资收入数据的,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3)新建单位及其职工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年工资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年工资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
4、实行最低缴费年限制度。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为缴费年限。《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男职工的最低缴费年限为25年,女职工为20年。职工退休(职)时,实际缴费年限不足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分别以职工本人退休(职)当年核定的缴费基数,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补足达到缴费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差额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次性分别计入职工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
5、用人单位转让、合并、兼并、租赁、承包经营的,接收或继续经营者须承担原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应的医疗保险责任,并按接收的人员情况缴纳原用人单位及职工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破产、撤销时,要清偿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省直退休人员上年的人均医疗费,从清偿资金中一次性为本单位退休(职)人员缴纳1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6、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发生变动时,于次月5日前向省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变更缴费手续。省医保中心应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明人员变动的相关资料及时审核办理。参见:关于省直律图网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劳社医疗[2001]18号)发布日期:2001年11月19日执行日期:2001年11月19日参见: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劳社医疗[2001]10号)发布日期:2001年11月13日执行日期:2001年12月1日
城镇居民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金额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城镇居民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1、城镇居民人均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计算受害的城镇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一个年度核算指标。它反映的是全国或一个地区城镇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通过居民家庭日常获得的总收入计算得来的。居民可支配收入就是指在家庭总收入中,除去一切必要花费之外,居民可随意支配的部分。家庭总收入包括家庭成员所从事主要职业的工资以及从事第二职业、其他和偶尔劳动得到的劳动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经营净收入是指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财产性收入是指利息红利、房租收入等。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在居民家庭总收入中扣除居民不可自由支配的部分,即个人所得税、公积金、养老基金、医疗基金、失业基金等,由于这些属于居民家庭成员必须缴纳的刚性支出,因此这部分名义收入必须予以扣除,余下的即为居民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用公式表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交纳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家庭总收入包括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如养老金、离退休金、社会救济收入等)。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是计算城镇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是指城镇居民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支出,包括购买商品支出和文化生活、服务等非商品性支出。不包括罚没、丢失款和缴纳的各种税款(如个人所得税、牌照税、房产税等),也不包括个体劳动者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怎样
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身损害赔偿如果需要营养费的话,需要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或请法医作出鉴定。以下是交通事故营养费如何赔偿以及赔偿标准的介绍:
1、营养费是为了恢复健康而必须的费用,它应包括购买补品费,住院期间适当的汤水费等。在当今日常生活中,人们注重生活品质,广泛重视营养的补充的前提下,伤者的营养费对应的营养品显然不是日常生活之必须的营养品,因此对于需要支付营养费的营养品应当的范围与等级,应由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
2、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3、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或请法医作出鉴定确定。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
我家在农村,都有购买城镇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但是这保险报销是有限额的,听说有推出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这到底是什么保险,怎么交费,保什么?
[律师回复] 目前,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主要分为三种,分别是城镇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以及新农合社会医疗保险,满足各种人们的医疗需求。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更大程度地减轻了患者及其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是指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作为投保人,按照的原则,集体向作为保险人的商业投保,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们作为,被保险人发生的超过了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年度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则由保险人负责赔付。
今年8月份,我国相关部门提出要提高医保的报销比例,使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60%。我国的社会医保保费是由用人单位、国家和个人三者承担,然而,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保费是由被保险人个人或者家庭缴纳,政府不予补助。并且,我国的医保政策实行“谁参保谁受益”的原则,只有参加了社会保险的人们才享有医疗报销的政策,凡是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们,应同时参加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大多数地区规定,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保费与基本医疗保险的保费一起缴纳。
人口老龄化导致一些慢性病、老年病患者的数量增多,并且,生活水平的提高导致一些心血管疾病的发生率明显提高,每次去医院看病,就知道了什么是花钱如流水,参加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让更多的患者能够继续进行治疗,提高生活质量,不再因没钱而中断治疗。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社保纠纷 >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能拿多少数额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