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冤假错案应该怎么样办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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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走申诉程序,可以向上级法院直至最高院,也可能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民事冤假错案应该怎么样办

申诉程序,可以向上级法院直至最高院,也可能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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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冤假错案应该怎么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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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冤假错案该怎样办
走申诉程序,可以向上级法院直至最高院,也可能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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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民事冤假错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目前,有几个途径解决:
第二,报告检察院
第三,向上级反应,申请再审。
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再审的特点是:
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和上级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院长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
2、提起再审的客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第一审或
第二审案件的判决或裁定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中提起再审的时间是判决或裁定生效以后六个月内提出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我国刑事诉讼中再审期限一般可以在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但满足特定条件(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或者原审被告人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提出申诉,人民未受理的,或者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即使在刑罚执行完毕两年之后提出,人民仍需受理。
再审是一项重要的诉讼程序制度,也是各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纵观各国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对再审制度的规定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规定审判监督程序,即法定的机关和公职人员,基于法律赋予的审判监督权,对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提起再行审理。因为审判监督程序是以审判监督权为基础的,因此,一般对提起的期限不作强制性规定,对提起再审的条件和理由等也只作原则性规定。
另一类是基于当事人诉权的再审,即当事人不服已经生效的裁判,向再审提起再审之诉,再审对案件再行审理。各国一般对再审的条件和理由、再审的范围以及提起再审的期限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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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冤假错案怎么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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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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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和上级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院长;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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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冤假错案要怎样投诉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目前,有几个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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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向上级反应,申请再审。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再审的特点是:
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和上级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院长;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
2、提起再审的客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第一审或
第二审案件的判决或裁定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中提起再审的时间是判决或裁定生效以后六个月内提出;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我国刑事诉讼中再审期限一般可以在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但满足特定条件(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或者原审被告人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提出申诉,人民未受理的,或者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即使在刑罚执行完毕两年之后提出,人民仍需受理。再审是一项重要的诉讼程序制度,也是各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纵观各国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对再审制度的规定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规定审判监督程序,即法定的机关和公职人员,基于法律赋予的审判监督权,对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提起再行审理。因为审判监督程序是以审判监督权为基础的,因此,一般对提起的期限不作强制性规定,对提起再审的条件和理由等也只作原则性规定。另一类是基于当事人诉权的再审,即当事人不服已经生效的裁判,向再审提起再审之诉,再审对案件再行审理。各国一般对再审的条件和理由、再审的范围以及提起再审的期限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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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冤假错案怎么样办
走申诉程序,可以向上级法院直至最高院,也可能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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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死刑冤假错案怎么赔偿,死刑冤假错案怎么赔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死刑如何赔偿 被错判死刑并且已经执行的赔偿,适用《国家赔偿法》第21条 :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情形。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8条规定:“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死亡者的家属可以据此向请求赔偿。 具体的赔偿数额适用《国家赔偿法》第34条:“……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 (二)、 (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赔偿程序: 赔偿请求人要求确认有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被要求的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向上一级人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人民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国家赔偿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冤假错案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目前,有几个途径解决:
第二,报告检察院
第三,向上级反应,申请再审。
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再审的特点是:
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和上级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院长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
2、提起再审的客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第一审或
第二审案件的判决或裁定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中提起再审的时间是判决或裁定生效以后六个月内提出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我国刑事诉讼中再审期限一般可以在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但满足特定条件(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或者原审被告人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提出申诉,人民未受理的,或者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即使在刑罚执行完毕两年之后提出,人民仍需受理。
再审是一项重要的诉讼程序制度,也是各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纵观各国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对再审制度的规定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规定审判监督程序,即法定的机关和公职人员,基于法律赋予的审判监督权,对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提起再行审理。因为审判监督程序是以审判监督权为基础的,因此,一般对提起的期限不作强制性规定,对提起再审的条件和理由等也只作原则性规定。
另一类是基于当事人诉权的再审,即当事人不服已经生效的裁判,向再审提起再审之诉,再审对案件再行审理。各国一般对再审的条件和理由、再审的范围以及提起再审的期限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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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报告检察院
第三,向上级反应,申请再审。
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再审的特点是:
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和上级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院长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
2、提起再审的客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第一审或
第二审案件的判决或裁定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中提起再审的时间是判决或裁定生效以后六个月内提出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我国刑事诉讼中再审期限一般可以在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但满足特定条件(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或者原审被告人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提出申诉,人民未受理的,或者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即使在刑罚执行完毕两年之后提出,人民仍需受理。
再审是一项重要的诉讼程序制度,也是各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纵观各国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对再审制度的规定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规定审判监督程序,即法定的机关和公职人员,基于法律赋予的审判监督权,对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提起再行审理。因为审判监督程序是以审判监督权为基础的,因此,一般对提起的期限不作强制性规定,对提起再审的条件和理由等也只作原则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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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假错案怎么能翻案
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会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判决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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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冤假错案赔偿标准,死刑冤假错案的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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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向上级反应,申请再审。
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再审的特点是:
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和上级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院长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
2、提起再审的客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第一审或
第二审案件的判决或裁定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中提起再审的时间是判决或裁定生效以后六个月内提出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我国刑事诉讼中再审期限一般可以在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但满足特定条件(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或者原审被告人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提出申诉,人民未受理的,或者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即使在刑罚执行完毕两年之后提出,人民仍需受理。
再审是一项重要的诉讼程序制度,也是各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纵观各国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对再审制度的规定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规定审判监督程序,即法定的机关和公职人员,基于法律赋予的审判监督权,对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提起再行审理。因为审判监督程序是以审判监督权为基础的,因此,一般对提起的期限不作强制性规定,对提起再审的条件和理由等也只作原则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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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冤假错案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死刑如何赔偿 被错判死刑并且已经执行的赔偿,适用《国家赔偿法》第21条 :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情形。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8条规定:“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死亡者的家属可以据此向请求赔偿。 具体的赔偿数额适用《国家赔偿法》第34条:“……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 (二)、 (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赔偿程序: 赔偿请求人要求确认有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被要求的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向上一级人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人民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国家赔偿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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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冤案错案怎么办
若遭遇民事冤案或错误案件,当事人可向上级法院甚至最高人民法院上诉,并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为确保公正与合法,建议在判决或裁定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再审。坚持追求公正,维护个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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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冤假错案要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死刑冤假错案要如何赔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死刑如何赔偿
被错判死刑并且已经执行的赔偿,适用《国家赔偿法》第21条 :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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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死亡者的家属可以据此向请求赔偿。
具体的赔偿数额适用《国家赔偿法》第34条:“……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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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赔偿程序:
赔偿请求人要求确认有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被要求的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向上一级人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人民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国家赔偿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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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办冤假错案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警察办冤假错案怎样处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警察在执法的过程中出现的,在对被害者进行赔偿,并且追究当事警察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第十条 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第十六条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等活动,参加;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
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
二)其他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 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
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死刑冤假错案能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对于死刑冤假错案能怎么赔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死刑如何赔偿
被错判死刑并且已经执行的赔偿,适用《国家赔偿法》第21条 :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情形。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8条规定:“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死亡者的家属可以据此向请求赔偿。
具体的赔偿数额适用《国家赔偿法》第34条:“……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
(二)、
(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赔偿程序:
赔偿请求人要求确认有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被要求的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向上一级人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人民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国家赔偿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冤假错案国家有哪些赔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国家赔偿的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被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如果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标准为,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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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冤假错案到哪里申诉
冤假错案一般情况下都是向最高院申诉的,也能够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但是,根据我国司法审判的实际经验来看,冤假错案的申诉基本上都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启动。在法律上,冤假错案的性质是非常的严重的,如果确认是冤假错案,被冤判的当事人是可获得国家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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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冤假错案赔偿金是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死刑如何赔偿 被错判死刑并且已经执行的赔偿,适用《国家赔偿法》第21条 :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情形。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8条规定:“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死亡者的家属可以据此向请求赔偿。 具体的赔偿数额适用《国家赔偿法》第34条:“……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 (二)、 (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赔偿程序: 赔偿请求人要求确认有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被要求的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向上一级人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人民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国家赔偿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刑事死刑冤假错案赔偿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死刑如何赔偿 被错判死刑并且已经执行的赔偿,适用《国家赔偿法》第21条 :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情形。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8条规定:“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死亡者的家属可以据此向请求赔偿。 具体的赔偿数额适用《国家赔偿法》第34条:“……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 (二)、 (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赔偿程序: 赔偿请求人要求确认有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被要求的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向上一级人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人民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国家赔偿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冤假错案超过上诉时效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没有诉讼时效,发现随时可以翻案。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不同的启动再审的部门也反映了当事人有不同的申诉救济途径,当事人不仅仅可以到中级人民反映诉求,也可以到省高院、检察院进行申诉。特点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再审的特点是:
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和上级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院长;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
2、提起再审的客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第一审或
第二审案件的判决或裁定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中提起再审的时间是判决或裁定生效以后六个月内提出;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我国刑事诉讼中再审期限一般可以在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但满足特定条件(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或者原审被告人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提出申诉,人民未受理的,或者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即使在刑罚执行完毕两年之后提出,人民仍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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