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中途退股如何结算

最新修订 |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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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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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看具体情况定。股东退股情形不同,资产结算方式也不一样。如果某股东退股,由其他股东接收,这种情形不需做清算,而是根据公司净资产情况做转让所得与损失处理。如果是股东决议,不继续经营企业而退股,那么企业要做清算。清算的资产所得首先抵清算费用,再是职工工资保险费,有剩余的进行债务清偿。最后由股东按比例分配。
股东中途退股如何结算

看具体情况定。股东退股情形不同资产结算方式也不一样。如果某股东退股,由其他股东接收,这种情形不需做清算,而是根据公司净资产情况做转让所得与损失处理。如果是股东决议,不继续经营企业而退股,那么企业要做清算。清算的资产所得,首先抵清算费用,然后是职工工资保险费,有剩余的进行债务清偿。最后有剩余的由股东按比例分配。如果分配大于初始投资,还会涉及所得税的计缴。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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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股东中途退股怎样清算
股东退股不需要对公司进行清算,在公司解散、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公司申请破产等情形下才要专门进行清算。在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股东可以通过多种方式退股,比如将本人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请求公司收购本人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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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股东退股的途径
[律师回复] 有限公司股东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要求退股。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直,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但是经常会在转让价款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达成目的。
二、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为外部的第三人收购股权首先会看这个公司是否有发展前途;
濒临破产的公司一般是没有人会收购的,一般对外转让股权要经过法定程序,其他股东还可能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公司回购股权,但是需要满足法定条件: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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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退股的途径
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直,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但是经常会在转让价款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达成目的。二、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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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公司拒绝小股东查帐 小股东的救济途径
[律师回复] 导读:公司拒绝小股东查帐 小股东的救济途径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
公司拒绝小股东查帐 小股东的救济途径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 公司拒绝小股东查帐 小股东的救济途径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首先,股东应当提出书面的请求,并说明目的;
其次,公司应当在股东提出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再次,若公司拒绝查询或者逾期不作出答复的,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知情权纠纷诉讼,要求公司提供会计账簿的查阅。最终由法院判断查阅账簿的合理性并作出判决。
有个小股东中途退股如何清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有个小股东中途退股如何清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所谓公司股东退股,可以根据股东退股的方式不同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股权转让;股东通过把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
第三人,以实现退出公司,完成股东的退股。这种方式实际是进行股权的买卖,其中转让给其他股东的,可以由双方直接签订协议;转让给第三三的,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后才能转让,并且股东对股权转让享有优先购买权。以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并不发生公司清算行为,股权价格可以依据目前所持有的股权价值决定。
第二种,公司不打算继续经营的,经股东会决定解散,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股东会决议,实施公司的清算。清算流程: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工作提出清算的方案进行公司资产分配结束清算。清算之后,就可以办理公司解散,以及到工商,税务办理注销业务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有个小股东中途退股如何清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有个小股东中途退股如何清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所谓公司股东退股,可以根据股东退股的方式不同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股权转让;股东通过把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
第三人,以实现退出公司,完成股东的退股。这种方式实际是进行股权的买卖,其中转让给其他股东的,可以由双方直接签订协议;转让给第三三的,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后才能转让,并且股东对股权转让享有优先购买权。以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并不发生公司清算行为,股权价格可以依据目前所持有的股权价值决定。
第二种,公司不打算继续经营的,经股东会决定解散,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股东会决议,实施公司的清算。清算流程: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工作提出清算的方案进行公司资产分配结束清算。清算之后,就可以办理公司解散,以及到工商,税务办理注销业务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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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股东中途退股如何清算?
公司的股东中途退股的清算方式是:根据清算的顺序进行清算,剩余的由其他股东按比例分配。在股东的股权转让规定中,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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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有个小股东中途退股如何清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有个小股东中途退股如何清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所谓公司股东退股,可以根据股东退股的方式不同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股权转让;股东通过把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
第三人,以实现退出公司,完成股东的退股。这种方式实际是进行股权的买卖,其中转让给其他股东的,可以由双方直接签订协议;转让给第三三的,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后才能转让,并且股东对股权转让享有优先购买权。以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并不发生公司清算行为,股权价格可以依据目前所持有的股权价值决定。
第二种,公司不打算继续经营的,经股东会决定解散,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股东会决议,实施公司的清算。清算流程: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工作提出清算的方案进行公司资产分配结束清算。清算之后,就可以办理公司解散,以及到工商,税务办理注销业务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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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中途股东可以撤销吗
[律师回复] 1、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在法定情形下可以撤销,可以撤销的情形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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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亏损股东中途退股可以吗?
企业亏损股东中途退股是否可以是要根据股东退股的具体情形来确定的。股东退股之后的清算的资产所得,首先用清算费用,然后是职工工资保险费,有剩余的进行债务清偿。最后有剩余的由股东按比例分配。如果此时的分配大于初始投资,还会涉及所得税的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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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退股有哪些合法途径
股东退出公司投资有合法途径:股份转让、公司减资回购、或在特定情况下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特定情况包括连续五年不分红但盈利、公司合并分立、营业期限届满或解散等,股东反对决议可要求公司回购。若60天内未达成协议,股东有权在90天内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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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哥哥在外面合伙开了股份公司,现在又股东中途想撤资,赶上公司想修改章程,准备开股东大会来决定如何处理,我想请问一下股份公司章程需要股东签字吗?
[律师回复] 办理股权变更时需要提交修改过的公司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意思是:
将原公司章程中涉及到股权变更的内容删除,把变更后的股权分配情况写进去,就是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然后打印出来,股东签字,再提交。
原来的公司章程保持不变,再整出来一个名字叫章程修正案的东西,修正案中不用写公司章程中的所有内容,只需要写明:原公司章程中某内容(涉及到股权变更的内容)变更为某内容(变更后的内容),然后让股东在修正案上签字,再提交。两者任选其一。
拓展资料:
1、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
2、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这就要求,公司的股东和发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必须考虑周全,规定得明确详细,不能做各种各样的理解。
3、依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必须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股东会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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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股权确认
二、股东知情权和分配权
股东要求分配应以股东会决议为依据,但是如果公司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虽召开但决定不分配,就只能通过诉讼主张权利。公司未依据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定期股东会议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公司限期召开股东会议。有限公司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不予召开的,提议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公司限期召开股东会议。公司连续五年或者五年以上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分配利润的,在股东会决议表决时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三、股权转让
司法第35条要求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由于此规定比较原则,而多数公司的章程也没有作出细化规定,致使实际操作时矛盾重重。
四:诉讼
《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就是就是我在工作了几年之后就是存了一些钱,然后就是我拿着一笔钱就是投资了一家上市公司了,然后就是现在我有一点不明白,现在就是问一下上市公司大股东质押股份用途是什么
[律师回复] 大股东质押股票通常讲就是将其手中的股票进行抵押,用来换取贷款或其他信用流动性。由此,总体而言这种行为是中性偏空的,质押的潜在用意就是换取流动性,类似民间抵押贷款,一定程度上表示大股东或企业现金流不充裕,需要通过质押股票来缓解。
就其消息本身对个股走势的影响而言,应该是很小的,仅可能稍稍影响甚至毫不影响,1-2天甚至当天就消化完成,无需对此消息改变操盘计划。
扩展资料:
股权质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一般观点认为,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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