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法院应当在确定的开庭时间的三天前向原告和被告发出传票,告知开庭时间、地点等信息。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开庭通知和公告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顺序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二、开庭前需要准备什么东西吗?
对于原告与被告,在开庭前需要准备的东西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一)原告开庭前需要准备的东西
除告知书通知的外,基本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及代理人基本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是有效核实当事人身份的物品。
2、开庭传票。
3、主审法官地址及联系方式。
4、如需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者进行鉴定,应当提起准备好申请资料。
5、开庭笔录纸笔。
(二)被告开庭前需要准备的东西
1、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求。
2、庭审过程中,法院会要求被告陈述答辩意见,以及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补充说明。
3、被告在原告举证结束后,需要就原告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
4、被告举证。
5、法庭辩论。
6、最后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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