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的程度会影响量刑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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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故意伤害罪的程度会影响量刑,具体来说,对于罪名成立,且致一人轻伤的情形,一般会被判处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若是致一人重伤,法院则会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故意伤害罪的程度会影响量刑吗?

一、故意伤害罪的程度会影响量刑吗?

故意伤害罪的程度会影响量刑,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九十九条

第一款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 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 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 以上刑罚的除外。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 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第二款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第三款 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第四款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二、故意伤害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既可以由自己实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实施,还可以利用驯养的动物如毒蛇、狼犬等实施。既可以针对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组织的残缺或容貌的毁坏,又可以针对人体的内部,造成内部组织、器官的破坏,妨碍其正常的功能活动。总之,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本罪。

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

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正当防卫造成伤害而未过当的,医生对病人截肢治病等。经被害人同意的伤害,是否合法,要做具体分析。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为了达到危害社会的目的,这种同意不能排除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如果这种同意是为了有益于社会的目的、则可以排除他人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对于具有激烈对抗性体育运动项日中发生的伤害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也应作具体分析。如果这种致伤动作本身为该项运动项目的规则所允许,这种伤害一般不能认为具有刑法上的非法性。如在足球比赛时,依据“合理冲撞规则”所实施而引起伤害的动作,一般不认为是伤害罪:如果比赛中动作粗鲁,明显违反规则要求,具有伤害他人身体故意的,也应按故意伤害罪论处。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本罪

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伤害结果其表现可多种多样,有的是破坏了他人组织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断手脚;有的是损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听觉、视觉、味觉丧失,精神失常等。但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鉴定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所谓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伤害。

在与他人发生冲突之后,有些人可能就会实施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此类故意行为实施之后,若导致受害者的伤情在轻伤以上,那么该行为人就涉嫌犯了故意伤害罪。此种情形下,受害者可以采取报警,或者是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处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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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罪态度”定位于酌定量刑情节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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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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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施犯罪时的环境和条件;
(4)犯罪造成的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
(5)犯罪侵犯的对象;
(6)犯罪人的一贯表现;
(7)犯罪后的态度。[2](278)可见,我国传统刑法理论以及司法实践都将“认罪态度”纳入酌定量刑情节中予以考虑,由于酌定量刑情节适用的灵活性,引发了司法实践对“认罪态度”的模糊认识,以及“认罪态度”对量刑影响度的严重悬殊等一系列问题。
1.司法实践对“认罪态度”的认识模糊。其原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我国刑法对“认罪态度”的模糊性规定。我国《刑法》第61条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判处。”此处的“情节”能否理解为包括认罪态度在内的酌定情节,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刑法》第63条第2款规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这里的“特殊情况”是否包括一般案件中的积极认罪态度,刑法也没有明确规定;二是认罪态度各形态在刑法中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关于认罪态度中的自首和立功,目前刑法已经明确规定为法定量刑情节。《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至于坦白,2011年2月25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第8条规定,在《刑法》第67条中增加1款作为第3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可见,“坦白”从宽处罚也得到了刑法的认可。同是认罪态度的积极表现形式,刑法总则明确规定对于自首、立功和坦白的,在量刑时可以从宽处罚,但是对于积极退赃行为,刑法分则仅仅规定是贪污罪的从宽处罚情节,对于赔偿损失的是否适用从宽处罚情节,刑法并没有作出规定。笔者认为,刑事立法不应该对认罪态度的五种形态表现出孰轻孰重的偏见,而且在某种意义上说,积极退赃和赔偿损失比自首和坦白更具有量刑从宽的法理依据。因为退赃和赔偿损失是行为人在充分认识自己犯罪行为的错误之后作出的尽量减少或弥补被害人损失的积极悔罪行为,表现出相对更小的人身危险性,表现出行为人主观认罪和客观悔改的一致性。现行刑法对认罪态度的不平等对待,势必会影响法制的统一性和司法的公正公平性。
玻璃冷凝水对工程质量有影响吗
[律师回复] 肯定是质量不过关 辨别楼房质量的方法如下:   1、看基础  对于隐蔽工程,尤其是建筑物基础,基础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大家看到最多的桩基础、箱形基础适用于高层住宅,而低层的别墅和多层的公寓一般用条形基础就可以了,当然要根据当地的地质条件来决定采用什么形式的基础。  高层住宅的地下室或地下停车库一般就是利用箱形深基础来建成的。基础承受了建筑物上部所有的荷载,例如自重、家具、人等等,并把所有的作用力可靠地传到地基中去,它要抵抗住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我们有时看到的房屋墙面开裂、楼板变形、屋面渗水等质量问题就有可能是基础的不均匀沉降,破坏了房屋刚度而引起的。基础和其他的一些钢筋混凝土受力构件在房屋建好以后我们就无法看到了。松江九亭大街上的某中介告诉记者,某楼盘是本条大街上质量最好的,因为地基打得深,而有的楼盘地基打得很浅,质量很一般。如果买期房,经常工地现场跑跑,再问问现场工人,问问周围中介,对房屋品质有个大概了解。   2、看墙体  鉴别外墙面施工质量的目测方法可分为几种:如果外墙面采用饰面砖,就主要观察是否有脱落和凸凹不平的现象,饰面砖的接缝是否水平和垂直,饰面砖的色彩、质感是否协调。如果外墙是水泥砂浆再涂以墙面防水涂料,就要观察水泥砂浆是否脱落或有裂缝;清水砖墙目前在低层别墅中应用得较多,这种墙面具有古典和庄重的意味,要注意的是清水砖墙的勾缝是否饱满,砖是否密实。如果发现外墙出现贯穿性的裂缝,那么此房屋一定在设计或施工的某些环节有问题,就应该请房屋质量鉴定部门进行重新鉴定。  砖混砌体结构外墙渗水是多层住宅的一个质量通病,一般有下列几种情况:外山墙渗水,部位一般在楼板顶部,即圈梁与预制空心板搭接部位,因为上海地区刮东南风较多,所以东山墙的渗水情况较为严重;外墙窗框渗水,这主要就是窗框与墙体之间的联接不密实,防水性能不好而造成的;墙洞渗水,这主要是施工中留下的脚手架洞没有封补严密而造成的;阳台渗水,阳台挑梁板出现倒坡泛水等。看房时应该选择在雨天去,注意观察外墙的接缝处、墙面有无明显的水印及霉点。建议尽量不要选择饰面砖或马赛克作为装饰的外墙,因为贴面的水平缝隙容易积水而造成墙面渗水。对于内墙面除了观察有无裂缝外,还要观察墙的凸凹度,不得有较大面积的空鼓、开裂,另外水平和垂直墙线是否是一条直线也是确定墙体质量的重要标志。   3、看楼地面  楼地面包括两层含义:一个是底层的地面和楼层的楼板。对于楼板首先确定是预制板还是现浇板。低层和多层房屋的楼板主要是预制构件,要观察楼板布板是否平整,有无裂缝。产生裂缝的原因有两种:一是房屋的圈梁不平和布板时座浆不匀;二是预制板的质量不过关,绕度过大。  中高层、高层房屋的楼板主要是现浇板,现浇板的整体性和防水性都比较好,主要观察是否有露筋或蜂窝麻面现象,其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用肉眼是观察不出来的,可以看质量检验报告,如果混凝土的质量过差,用手就可以把凸出的地方抠掉,例如在柱子的转角处等是检查的好地方。  厨房和卫生间的地坪必须是现浇整体板,不能用预制板,这是根据它们的特殊防水要求来做的。对于厨房和卫生间的地坪可以进行闭水试验:灌水20至30毫米,保持24小时,如果地坪没有渗水现象说明是合格的。还要测试一下此地坪的坡度是否坡向地漏,有没有倒坡和地面积水的现象。  底层的室内地面一般比室外地坪要高45厘米,也就是台阶,也有高60厘米至90厘米的,要仔细检查其防潮设计和措施。  按规定,可售空间层高不能低于2.8米,需要请专业验房师前来检测楼板厚度,防止开发商偷工减料影响质量。   4、看屋面 民用住宅的屋顶大多数是平屋顶和坡屋顶。屋顶最主要的功能就是防水、保温和隔热。对于顶层的住户,屋面就是一个很重要的质量指标。首先要亲自上屋面去查看,检查屋面的排水坡度、出水口、檐沟的组织是否合理,落水管应安装牢固,接口平密,不渗漏。屋面板不外乎就是整体现浇板和预制板两种,现浇板的防水性能远远好于预制板。在防水措施上有柔性防水,即用油毡或防水涂料;还有刚性防水,如用细石钢筋混凝土浇筑防水层。两种防水措施各有优点和弊病,即使屋面既采用柔性防水,又采用刚性防水,也不能保证100%的可靠。屋面的渗漏多出现在结构变化的部位,比如屋面板与墙体的联接处,伸缩缝、沉降缝部位等。屋面防水一直是困扰设计、施工单位和用户的大问题,现在许多新型的屋面防水材料层出不穷,但屋面防水质量的好坏主要取决于施工的质量,目前我们许多建筑工人是刚放下锄头又拿起泥刀,施工粗糙,不注意细节,常常造成连接处渗水,因此购买顶楼的消费者一定要关注楼面质量,否则后患无穷。除了防水,还要注意屋面的隔热和保温,一般在屋顶都要设置架空通风层,这样有利于空气流动和散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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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故意伤害罪社会影响恶劣会对量刑有影响吗
故意伤害罪社会影响恶劣有可能会影响量刑,法院在量刑的时候,不仅需要犯罪分子对社会的危害性,还需要考虑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以及犯罪情节等的相关事项,最后量刑的时候,必须以法律为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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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影响工程质量的首要因素是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影响工程质量的首要因素是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影响工程质量的首要因素有哪些
1、人员素质人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也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决策者、管理者、操作者。人员素质是影响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建筑行业实行资质管理和专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保证人员素质的重要管理措施。影响工程的因素很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即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简称4MIE.人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也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决策者、管理者、操作者。人员素质是影响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建筑行业实行资质管理和专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保证人员素质的重要管理措施。
2、工程材料工程材料是指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类建筑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它是工程建设的物质条件,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工程材料选用是否合理、产品是否合格、材质是否经过检验、保管使用是否得当等,都将直接影响建设工程的结构刚度和强度,影响工程外表及观感,影响工程的使用功能,影响工程的使用安全。
3、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指组成工程实体及配套的工艺设备和各类机具,另一类是指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类机具设备。施工机具设备对工程质量也有重要的影响。工程所用机具设备,其产品质量优劣直接影响工程使用功能质量。施工机具设备的类型是否符合工程施工特点,性能是否先进稳定,操作是否方便安全等,都将会影响工程项目的质量。
4、方法方法是指工艺方法、操作方法和施工方案。在工程施工中,施工方案是否合理,施工工艺是否先进,施工操作是否正确,都将对工程质量产生重大的影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不断提高工艺技术水平,是保证工程质量稳定提高的重要因素。
5、环境条件环境条件是指对工程质量特性起重要作用的环境因素,包括工程技术环境;工程作业环境;工程管理环境;周边环境等。环境条件往往对工程质量产生特定的影响。加强环境管理,改进作业条件,把握好技术环境,辅以必要的措施,是控制环境对质量影响的重要保证。
二、工程质量控制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项目监理机构在进行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控制时,在处理三者关系时,应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在工程建设中自始至终把”质量第一“作为对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
2、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在工程质量控制中,要以人为核心,重点控制人的素质和人的行为,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人的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要重点做好质量的事先控制和事中控制,以预防为主,加强过程和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查和控制。
4、以合同为依据,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质量标准是评价产品质量的尺度,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应通过质量检验并与质量标准对照。
5、坚持科学、公平、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在工程质量控制中,项目监理机构要坚持原则,遵纪守法,秉公监理。通过上述的详细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的是,影响工程质量的首要因素是由五个方面组成,包括材料、设备、环境等等,任何一方面都应做到细致准确,这样才能保证工程的安全。另外,我们也可以从上述知道工程质量控制的五项基本原则,从而做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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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的这个工程已经做完了,但是现在老板拖欠我们工资,不知道拖欠工程款有哪些危害
[律师回复] 随着建筑业发展和投资主体多元化,我国建筑市场的主导已经由过去施工企业转变为建设单位,但是有关法规相对滞后,很难约束建设单位的行为。如《建筑法》规定发包单位应当履行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却缺少对工程竣工决算的期限、方式等规定和业主违约责任条款,使施工合同有关条款的订立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法律保障。一些工程款的合同纠纷难以判定,造成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纠纷长期得不到解决。又如《招投标法》虽出台已久,但尚无实施办法,严格操作仍有困难。再如我国《刑法》缺少对恶意拖欠造成严重后果的债务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致使恶意拖欠行为一再得逞。
对于国家和有关主管部门已经出台的一系列建筑市场法规,有法不依、监控不严、执法力度不足的现象普遍存在。近年来,面对开发商的恶意欠款,施工企业纷纷拿起法律武器,可结果往往“赢官司难,胜了官司执行更难”。这种情况在农民工依法起诉企业欠薪案件中也屡见不鲜,受侵害者的合法权益最终得不到法律的维护,使得不守信者更加有恃无恐。
简言之,一方面市场主体为追求各自的经济利益淡薄法律,一方面市场监管不力,对有悖规则的市场行为缺少必要的法律手段制约。多年来这种“民不究法不办”的状态,致使拖欠者堂而皇之,被拖欠者敢怒而不敢言,拖欠工程款现象在建筑市场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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