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商业欺诈表现在哪些地方

最新修订 |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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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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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5、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等等。
开发商商业欺诈表现在哪些地方

一、开发商商业欺诈表现在哪些地方

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

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

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

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

5、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

6、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对商品房做不可实现的虚假宣传的。

二、何时开发商要双倍赔偿

出现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三)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四)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五)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实践中,商品房销售欺诈主要存在于预售阶段,而现在商品房预售模式的盛行,买受人购买的都是期房。在期房买卖过程中,买受人买房时所获取的信息很少,大多都只能通过通过开发商的宣传、介绍来选择,并且开发商都处于强势地位,所以很容易因为信息不对称受到开发商的欺骗,损害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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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欺诈行为的表现是怎样的
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5、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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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现房中,常见欺诈行为包括:低质房冒充高品质,隐瞒实际面积谋利,普通房冒充优质建筑骗费,销售未批准房源,标注不实价格误导,隐瞒或冒充开发商身份,雇佣他人诱导欺骗,利用媒体进行虚假宣传。这些行为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应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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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妹前几天出门想要买一套衣服,但是发现商场上面标注的价格和实际价格相差太多了,商场还告知是最低价格,表妹发现商场有价格欺诈行为,价格欺诈的类型有几种
[律师回复] 根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可知,目前主要有如下十三种标价行为或价格手段会被认定为价格欺诈:<br/>1、虚假标价。<br/>即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如某商品标价签上标明产地是国外,而实际产地是中国某个地区。<br/>2、两套价格 。<br/>即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br/>3、欺骗性标价。<br/>即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br/>4、模糊标价和虚夸标价 。<br/>即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如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以“全市最低价”、“所有商品价格低于同行”等文字进行宣传,而实际上其商品价格多数高于其他商家。<br/>5、虚假折价。<br/>即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如以“全场五折”类似的字眼宣传,但实际上只有某些商品打折,或者实际标价与原价相差很大。<br/>6、对处理品不标价。<br/>即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br/>7、不如实披露赠品情况。<br/>即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如买一赠一或买二赠一类似的宣传时,其赠品却与原来的产品不一致,质量或数量存在缩水,或者但不少商家故意模糊所送商品的品名、数量,甚至以假冒伪劣商品充当赠品。<br/>8、隐蔽价格附加条件。<br/>即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br/>9、虚构原价。<br/>即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如商店降价销售品牌服装,虚构原价上千元,现价才几百元,价格明明没有降,却故意虚构原价,打出降价的招牌。<br/>10、不履行价格承诺。<br/>即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的,却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br/>1<br/>1、虚构比较价格。<br/>即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br/>1<br/>2、价质不符。<br/>即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br/>1<br/>3、谎称“政府定价”。<br/>即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实际上市场上绝大多数商品已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小部分被列入政府管理范围,标价签上的“市物价检查所监制”等字样,仅表明物价部门负责对其标价形式进行监管,而不表示政府机构参与定价。<br/>二、价格欺诈的法律责任<br/>经营者如有上述价格欺诈行为的,需要承担如下诸多法律责任:如:<br/>1、行政责任:<br/>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br/>2、侵权责任:<br/>除了受到价格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之外,还有可能被消费者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起诉和要求“退一赔一”的索赔,而且如果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损害竞争对手利益的,其他经营者甚至可以追究不正当竞争方面的民事责任。<br/>通过上文可以知道,目前有十三种行为被定性为价格欺诈,而企业有价格欺诈行为的会受到价格主管部门的处罚,包括罚款、没收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因此,作为普通消费者而言,当我们遭遇了这些价格欺诈行为时,应该勇于捍卫自己的权益,向消费者权益保障部门或者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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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商业欺诈表现在哪些地方
10w+浏览2024-02-24
马上双十一了 之前看上的物品说是双十一打折 去买的时候反而贵了 想问一下这算是价格欺诈吗 电商价格欺诈为何屡禁不止 价格欺诈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定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从 2002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为警示经营者加强自律,同时提醒消费者谨防上当,现将近期国家计委将各地在市场检查中发现的价格欺诈十种表现形式予以公布。<br/> 1 、虚假标价:有些经营者标示出某种等级较次的、较小的商品价格,而结算时以某种等级较高的或较大的商品结算;<br/> 2 、两套价格:有些饭店在顾客点菜时提供价格较低的标价簿,结算时按标价高的结算;<br/> 3 、模糊标价:有些经营者在销售物品时,以“出厂价”为名搞促销活动,而实际销售价格比出厂价还高;<br/> 4 、虚夸标价:某些经营者在经营场所以“全市最低价”、“所有商品低于同行”等文字进行价格宣传。而实际其许多商品高于其他商家,误导消费者购买;<br/> 5 、虚假折价:有的商品标出“全场 2 折”、“所有商品 3 折”等文字进行价格宣传,而实际只有几种商品按此折价;<br/> 6 、模糊赠售:如有的经营者出售商品时标出“买一赠一”的条幅,而实际上赠送的与所购买的商品不等同,买一大盒,赠一小盒,买一大盘赠一小盘等等;<br/> 7 、隐蔽价格附加条件 ;<br/> 8 、虚假原价:有些商店使用降价价签标示原价、现价,不能提供原始的购物凭证;<br/> 9 、不履行价格承诺:有些商店向消费者承诺购买物品后,实行优惠,而实际并末优惠,仍按原价结算;<br/> 10 、质量与价格、数量与价格不符:次品按正品销售,或标示数量与实际数量不符,变相提高商品价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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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欺诈的情况有哪些表现
10w+浏览2024-09-01
商业欺诈案怎么办理,商业欺诈案的立案程序,商业欺诈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刑法没有“商业诈骗罪”。商业诈属于诈骗罪的一种,立案标准应当参照诈骗罪立案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首先,商业欺诈行为关键是看行为人主观上是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还是通过履行民事法律行为而获得利益。民事欺诈人主观上所追求的是通过欺诈行为和对方成立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观实现。而商业欺诈犯罪人对事先和他人订立的民事法律关系无实际履行的诚意,主观上是虚构的,主观是直接故意;民事欺诈人主观多表现为直接故意,但间接故意也可以构成民事欺诈。 其次,商业欺诈行为还要看行为人是否有实际履行能力。如果行为人将骗取的财物全部或者大部分用于挥霍,不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推脱责任或者逃匿的,没有也不打算履行承诺,应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诈骗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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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欺诈行为有哪些常见表现
10w+浏览2024-09-04
我表姐犯了商业欺诈罪了,现在已经被刑拘了,还没有被判刑,公司要进行诉讼了,那么诉讼欺诈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br/>、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br/>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br/>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br/>【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br/>(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br/>(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br/>【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br/>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br/>【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br/>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br/>【重处情形规定】<br/>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br/>(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br/>(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br/>(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br/>(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br/>(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br/>(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br/>(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br/>(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br/>(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br/>【缓刑适用限制】<br/>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br/>(一)未退赃或退赔的;<br/>(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br/>(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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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卖房欺诈行为有哪些表现
10w+浏览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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