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如何讨要拖欠工资?

最新修订 |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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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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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者拥有通过付出自己的劳动来获得报酬的权利,但是现实中经常会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只有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来讨要工资。如果被拖欠了工资,劳动者可以先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的方式,若协商不成,可以找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未果,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如何讨要拖欠工资?

一、劳动者如何讨要拖欠工资?

1、劳动者可以先跟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2、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3、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4、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者讨要工资的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者付出劳动,通过劳动获取报酬,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在现实中往往不尽人意。只有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来讨要工资,才可以既能保障自己不违反法律法规,又能给自己要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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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应该怎么讨要拖欠工资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劳动者应该怎么讨要拖欠工资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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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要怎样讨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怎么讨回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企业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另外,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报酬,同时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九种途径:
第一招:举报投诉。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第二招:调解仲裁。
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三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可申请信息为:除主动公开或其他法定不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由政府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四招:政策咨询。
组织或者个人想了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的法规政策规定,可拨打“12333”热线电话、登录人社部门门户网站“网上咨询”栏目或者到各地人社部门接待室进行咨询。
第五招:。
适用于途径反映的问题包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制定或执行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投诉等。
第六招:申诉。
对机关、事业单位做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可通过申诉途径处理。
第七招: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未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向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第八招: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
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第九招:司法途径。
适用于司法途径反映的问题包括:依法应当由司法机关处理的申诉和控告类问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人社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依法向人民等。
未签劳动合同者怎么讨回拖欠工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未签劳动合同者怎么讨回拖欠工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009年8月26日,董某某应聘于沈阳某化工有限公司从事门卫工作,约定月工资1200元。尽管董某某多次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该公司始终未予回应,也未给董某某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放心保)费。虽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但董某某都按月领取工资。但在2013年5月10日至2013年7月10日及2013年10月,共计3个月零20天的工资,共计4400元,公司却迟迟没有支付给董某某。2013年11月5日,董某某将该公司诉至。
2013年11月29日,沈北新区人民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判决被告沈阳某化工有限公司给付原告董某某拖欠工资款人民币4400元被告为原告补缴2009年8月至劳动关系终止之日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费(具体数额以社保经办机构核定数额为准,原告董某某承担个人应缴纳部分)被告给付原告双倍工资差额13200元被告给付原告董某某经济补偿金3600元。
【审判结果】未签合同,但劳动关系成立
该劳动争议纠纷案的代理审判员认为,原告董某某自2009年8月26日在被告单位工作,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自2009年9月26日起,原、被告之间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立,故原、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成立。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的规定,自2009年8月26日原、被告形成劳动关系,被告应为原告补缴2009年8月至劳动关系终止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被告未与原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故原告要求被告给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13200元(1200元月×11个月)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被告未按约定向原告支付工资,原告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原告未提供证据证实被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故对被告违法解除与原告劳动合同的事实,不予认定。
劳动者对仲裁判决书不服的上诉法院,可以追讨拖欠工资否
[律师回复] 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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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应该如何追讨拖欠的工资
没有最快的办法,可以多策并举,以下方法供参:1、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给予帮助,或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3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 15 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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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拖欠货款该如何追讨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拖欠货款该如何追讨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当协商不成的时候,就要考虑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
通过法律手段提起,向对方追收欠款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证据问题。
打官司在某种程度上说,就是打证据。只有提交的证据充分,才有可能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这就要求我们在签订合同以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注意保存有关往来的材料,以防发生纠纷时措手不及。具体的说,主要有以下证据。
①要有欠条、对帐单、结算书等债权凭证,这些证据也是最有力的证据。
②如果没有这些直接的债权凭证,就需要要合同书、送货单、订货单、入库单等证据,这些单据应有对方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果没有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对方在法庭上就有可能否认这些单据。
③此外,双方在交易往来中的付款凭证,比如支票等,也是重要的证据,可以证实双方之间存在交易关系。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会谈纪要、往来函等,可能会对原合同有一定的补充或变更,这些证据都应当注意保存。只要这些证据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也是非常充分的证据。如果收集证据确有困难的,必要时也可以向申请证据保全。
其次,财产状况。
①前应当详细了解对方的财产状况,包括房屋、土地、车辆以及银行存款等。
②如果对方有财产的,在的时候应该向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在诉讼期间转移、隐匿或者变卖财产,以便案件审结后能顺利执行。
③的时候要抓住有利时机,当对方有财产的时候并进行保全,所达到的效果是最好的,往往可以取得案件的主动权。
第三,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总则》第188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是3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开始计算。
对于有确定还款日期的,应该在该还款日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内,超过该期限的,就会丧失胜诉权,诉讼请求就会得不到的支持,对于只有送货单而没有确定还款日期的,应该在送货单日期之次日起3年内。
诉讼时效因提讼或债权人主张权利或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所以,对于那些未及时付款的债务人,应及时的提讼或发送书面的催收通知书,以防止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债权得不到保护。
第四,提讼及申请执行。
为了便利诉讼,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具备管辖权条款,也就是说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或仲裁委员会仲裁,不能同时选择管辖和仲裁委员会仲裁。若选择管辖,应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我方所在地人民管辖,既方便诉讼,也节约诉讼成本。若选择仲裁,则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名称,如佛山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可能会导致仲裁条款无效。相对来说,仲裁实行一局终裁制,不能上诉,具有效率高的优势,费用比诉讼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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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该怎样讨要
[律师回复] 对于拖欠工资该怎样讨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资料.然后去你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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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应该怎么讨要拖欠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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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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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该怎样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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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应该怎么追讨工资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应该怎么追讨工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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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人工资如何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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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资料.然后去你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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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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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民工工资如何追讨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拖欠民工工资如何追讨问题解答如下, 农民工是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建设者,但因为农民工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在用苦力换取报酬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比比皆是。农民工如工资被拖欠,律师建议,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解决:
1、律师建议您应积极搜集所在建设工地名称,所属的劳务公司名称、拖欠工资的数额及在该工地干活等证据,及时去工地所在地的人社局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拖欠工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权益。
2、如果监察大队因故未能有效处理,或者对工资数额发生争议,或者农民工同时还主张赔偿金、社保等权益,建议搜集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维权,一并主张相关劳动权益
3、如果用人单位有向农民工出具工资欠条,但用人单位拒绝按欠条支付工资,除此之外双方再无其他争议,那么,农民工可凭欠条直接向人民提讼,索要拖欠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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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劳动者工资赔偿金
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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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工资要怎么讨要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资料.然后去你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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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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