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新的法律规定犯罪未遂的成立范围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28
浏览10w+
周耀东律师
周耀东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832人
专家导读 按照的《刑法》规定可知,犯罪未遂成立的范围包括三个要点,首先,犯罪已经开始,罪犯已经着手犯罪而非处于犯罪预备的状态;其次,罪犯主观上希望继续犯罪;最后,因为能力或客观条件限制,未能成功实施完毕犯罪。
按照最新的法律规定犯罪未遂的成立范围是什么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其特征为: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

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

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

②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

③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结果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一定的物质性的犯罪结果作为其犯罪构成的客体要件的结果犯,应当以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发生,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故意杀人罪

行为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完成一定的行为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以法定的犯罪行为是否完成,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强奸罪

危险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要件的危险犯,以是否造成了某种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破坏交通工具罪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当具备质和量两个方面的特征:

(1)从质上说,只有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才能成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2)从量上说,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必须达到足以阻碍犯罪分子继续实行犯罪的程度。因此,有些犯罪分子遇到一些轻微的阻碍因素,例如在抢劫罪中遇到熟人,在强奸罪中由于被害人请求等,犯罪分子就中止了犯罪,应该认为是自动中止。

未遂的,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刑事责任的。为《刑法》规定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未遂,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从轻或减轻处罚进一步确是从轻还是减轻处罚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2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7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按照最新的法律规定犯罪未遂的成立范围是什么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1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3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2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3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7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7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7****03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6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5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4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3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7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4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6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5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常州181****543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56****648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35****246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营业执照范围
营业执照范围要要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的范围填写,只要公司经营的项目不违反法律法规即可,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分成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两种,如果是一般的经营项目不需要办理行政许可证,具体的经营范围并不是法律强行规定的,公司可以经营的范围非常多,公司具体做什么就填写什么即可。若是对营业执照范围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的经营范围属于经营范围吗
[律师回复]   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由申请者根据经营方向申请的,由工商机关审核确定的。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于1984年首次发布,分别于1994年和2002年进行修订,2011年第三次修订。该标准(GB/T)由国家统计局起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并将于2011年11月1日实施。此次修订除参照2008年新修订的《国际标准行业分类》修订四版(简称:ISIC4)外,主要依据我国近年来经济发展状况和趋势,对门类、大类、中类、小类做了调整和修改。    新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并将于2011年11月1日实施。根据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从2012年定报统一开始使用。    原则和规定  划分行业的原则  本标准采用经济活动的同质性原则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即每一个行业类别按照同一种经济活动的性质划分,而不是依据编制、会计制度或部门管理等划分。  行业分类的基本单位  根据《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Rev.4),本标准主要以产业活动单位和法人单位作为划分行业的单位。采用产业活动单位划分行业,适合生产统计和其他不以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为对象的统计调查;采用法人单位划分行业,适合以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为对象的统计调查。  在以法人单位划分行业时,应将由多法人组成的企业集团、集团公司等联合性企业中的每个法人单位区分开,按单个法人单位划分行业。  确定单位行业归属的原则  本标准按照单位的主要经济活动确定其行业性质。当单位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时,则按照该经济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当单位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77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合同诈骗罪范围犯罪处罚按照什么标准
合同诈骗罪的处罚规定概述:一般情形,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若涉及巨额或严重情节,刑期将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此规定旨在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7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营业执照超范围经营
针对营业执照超范围经营的问题,可采取不同措施。轻微违规者,给予口头警告,追回非法所得,并处以最高三万元以下的罚金;若无非法收入,罚金不超一万元。若违反多项法规并从事非法经营,将责令停业,清算非法所得,同样处罚金,最高三万元;无收益则罚金不超一万元。情节严重者,撤销营业执照。这些措施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请问按照劳动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范围有哪些?学生在兼职期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申请劳动仲裁的范围的问题,受理范围主要包括: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含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因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单方面实施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一次性罚款)等惩戒影响实体劳动报酬权益享受而发生的争议。
7、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8、因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9、因劳动者人事(职工)档案转递发生的争议。
10、因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发生的争议。
1
1、因收取或变相收取劳动者押金、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财物发生的争议。
1
2、因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发生的争议。
1
3、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规定依法应当受理的其他争议。
下列纠纷则不属于受理范围:
1、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出生年龄确认、工龄折算、特殊工种认定、退休审批、退休基本养老保险或者退休金待遇等发生的纠纷。
3、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参加生产性实习见习与所在单位发生的纠纷。
4、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改革引发的职工下岗、经济补偿金、下岗生活费、劳动关系确认、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整体拖欠工资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纠纷。
5、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的。
6、劳动者仅请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7、其他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77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1.营业执照变更经营范围是需要到工商局更改经营范围。2、具体做法为:(1)个体工商户变更一般性经营范围(在原来的范围上增加不用前置审批手续的项目)需提供营业正副本原件,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增加需要前置审批手续的项目,就要到相关部门办理,证照下来后持证照原件和复印件、及营业正副本原件。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7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营业执照超范围经营
针对营业执照超范围经营的问题,可采取不同措施。 轻微违规者,给予口头警告,追回非法所得,并处以最高三万元以下的罚金;若无非法收入,罚金不超一万元。 若违反多项法规并从事非法经营,将责令停业,清算非法所得,同样处罚金,最高三万元;无收益则罚金不超一万元。 情节严重者,撤销营业执照。 这些措施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按照最新的法律规定犯罪未遂的成立范围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