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财产分割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的约定,另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最终法院判决生效后进行强制执行。在此情况下,要特别注意诉讼时效问题,从对方不履行协议之日起三年。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则可以直接依据生效的法院判决或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
所以,如果协议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条款,可先与对方协商搞清楚不履行的真正原因,如果对方不肯协商,则可以起诉法院请求确认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条款的有效性,并在取得生效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是诉讼离婚,则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二、离婚财产分割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会对财产进行分割,应当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清楚,如果对方拒绝配合,不执行协议,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法院判处分割,对法院判决书依然抵触的,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请法院强制将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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