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被骗了怎样能追回钱?

最新修订 | 2024-09-24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嫖娼被骗了可以通过报警的方式追回钱财。但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嫖娼行为本身也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行政拘留或者是行政罚款。
嫖娼被骗了怎样能追回钱?

一、嫖娼被骗了怎样能追回钱?

嫖娼被骗了可以通过报警的方式追回钱财。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司法解释规定内容是什么?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达到以上数额,又具有以下情节的,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在我们国家只要存在诈骗行为的话,就需要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进行处罚,这种诈骗行为包括嫖娼被骗,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追回钱财的,但是嫖娼行为本身也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所以对于这种行为也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来进行惩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1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嫖娼被骗了怎样能追回钱?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8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2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6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3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6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4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2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1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5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3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3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2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4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3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2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嫖娼没嫖成被骗了钱能追回吗
针对您遭遇的嫖娼未遂及诈骗问题,能否追回款项需具体分析。若诈骗与卖淫活动相关,款项可能无法追回,且须承担法律责任。若诈骗涉及其他情况,如欺骗手段或其他犯罪,您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追讨损失。请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缴犯罪嫌疑人财物或责令赔偿。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嫖娼嫖娼的最新解释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警称,像“”“”等均属,在北京警方多年的实际执法中,均认定为卖淫嫖娼。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六十七条等,按以下量罚基准执行: 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 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 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中老年卖淫的处罚规定是什么,卖淫嫖娼一直是我国打击的一个行为,但是这么多年的打击仍然存在,因为有消费就有生产,屡禁不止,在我国的法规中对卖淫有着详细的规定,也有一定的处罚条例,从而来保障社会的正常的发展,社会风气健康形成。
嫖娼嫖的嫖娼的行为怎么界定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卖淫嫖娼行为如何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说,组织卖淫行为是犯罪,对组织和协助组织卖淫行为都会受到刑法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嫖娼的处罚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在以前,第一次卖淫、嫖娼被抓的,一般处以罚款;再次被抓的,属于屡教不改,特别是 对卖淫的,一般是处以6个月到2年的劳动教养。 现在没有劳动教养了。对于卖淫、嫖娼的,只能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卖淫嫖娼的认定 既可以现场,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只要经过合法的取证程序,最终调查核实的,没有在现场抓获照样可以认定。 到底什么是卖淫嫖娼?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
嫖娼嫖的是卖淫,还是嫖娼行为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卖淫嫖娼行为如何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说,组织卖淫行为是犯罪,对组织和协助组织卖淫行为都会受到刑法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嫖娼的处罚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在以前,第一次卖淫、嫖娼被抓的,一般处以罚款;再次被抓的,属于屡教不改,特别是 对卖淫的,一般是处以6个月到2年的劳动教养。 现在没有劳动教养了。对于卖淫、嫖娼的,只能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卖淫嫖娼的认定 既可以现场,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只要经过合法的取证程序,最终调查核实的,没有在现场抓获照样可以认定。 到底什么是卖淫嫖娼?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嫖娼被骗了怎么能追回钱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嫖娼被骗了怎么能追回钱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嫖娼未果钱被骗了怎么追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被诈骗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会予以调查并尽力追回被骗钱财。达到当地诈骗罪立案标准的,会立案处理。在侦查终结后,会移交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提起公诉,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1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嫖娼被骗了怎样能追回钱
嫖娼在我国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嫖娼者将被处以罚款和拘留的处罚。所以,首先我要建议你,不要参与任何违法活动,包括嫖娼。如果你已经陷入了这样的问题,我要告诉你的是,因为嫖娼是违法的,所以你不能通过合法途径来追回你的钱。若是对嫖娼被骗了怎样能追回钱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嫖娼被骗了如何可以追回钱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嫖娼被骗了如何可以追回钱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1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嫖娼被骗了怎样可以追回钱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嫖娼被骗了怎样可以追回钱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在北京嫖娼钱被骗后怎么追回钱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被诈骗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会予以调查并尽力追回被骗钱财。达到当地诈骗罪立案标准的,会立案处理。在侦查终结后,会移交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提起公诉,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嫖娼的定义,嫖娼的处罚,什么情况下才算嫖
[律师回复]
一、卖淫、嫖娼的定义
卖淫,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自愿和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嫖娼,是指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与卖淫者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所谓“以营利为目的”,指卖淫者在与对方发生性关系时的主观目的是营利,而不是以感情、或者生理需求为目的。这就排除了:以恋爱为基础发生的婚前、婚外性行为;以交朋友、单纯追求性为目的而发生的性行为;双方没有金钱交易,单纯地为获得生理满足而发生的性行为。
目前,关于卖淫嫖娼行为认定的权威观点认为,“营利”不仅包括金钱,还包括财物或其他物质利益,大部分人也赞同这种观点,因而在实践中,只要行为人双方涉及金钱、财物或者其他物质利益,公安民警便将其认定为卖淫、嫖娼行为。笔者认为理论上,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实践中,这种做法应尽快禁止。笔者反对将为谋求“其他物质利益”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认定为卖淫、嫖娼行为。本文认为,“营利”必须是实实在在的利,如现金、存折、支票、代金券,或者能够直接用金钱来衡量价值的手饰、日用品等财物,“营利”不应包括其他间接的有可能获得的利益,例如,有的人为求职、晋级、调工作等利益而自愿与上级、主管者或同事发生的性关系,她(他)有可能获得利益,也有可能不获得利益,并且她(他)所追求利益的价值很难用金钱衡量,因而这种行为应由道德规范来调整,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围,不应认定为卖淫嫖娼行为。公安民警应明确这一点:法律赋予公安机关打击的是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公安机关无权对他人行为是否道德作出评判或打击。
所谓“自愿”,指卖淫者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时是自愿的,卖淫者能够自主控制和决定自己的行为,知道自己的行为能够带来利益,并且积极地追求这种利益。如果非出于自愿,而是受到强迫、胁迫或引诱与嫖娼者发生了性行为,这时,不应对非自愿方认定为卖淫行为,而应依法追究强迫、胁迫、引诱者的刑事责任。
所谓“发生性关系”,指只要有性器官的接触,即为发生了性关系,可能是双方性器官的接触,也可能仅有一方性器官的接触。因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包括、、、以及一方以身体的其他部位或用具对方性器官的行为。发生性关系、有性器官的接触(不论是接触到一方性器官或双方性器官),是认定卖淫嫖娼的关键,如果双方行为的目的不是以发生性关系为目的,则不能认定卖淫、嫖娼。例如,进行和观看的行为,虽然有“营利”,但没有性关系的发生,因而不是卖淫、嫖娼行为。正是在此意义,本文不同意将卖淫定义为“以营利为目的满足异性的行为”
所谓“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指嫖娼者与对方发生性关系的手段和“出价”,由于卖淫者最希望得到的是金钱,所以嫖娼者给付的物质利益,一般情况下是金钱。但也有少数情况下,嫖娼者没有足够的金钱,会以其他物质利益作为“出价”去和卖淫者交易,其他的物质利益通常也是能够用金钱来衡量其价值的,如手表、钱包、购物券等,而不包括承诺“介绍工作”、“加薪”、“升职”等。即便有的人会为“被介绍工作”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仍属于道德范畴,真正的“职业”卖淫者只追求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不会接受这种“出价”。
二、卖淫、嫖娼的未遂
暗娼、嫖客已讲价谈妥,并已准备、着手发生性关系,但因客观原因(如公安机关及时发现并制止,或者其他客观原因)而未能发生性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卖淫、嫖娼,但是,在处理时,应从轻处罚或者免予处罚。
三、卖淫、嫖娼人员
一般来说,卖淫者为女性,嫖娼者为男性,但从本文对卖淫、嫖娼的定义可以看出,在认定卖淫行为或嫖娼行为时并需要不考虑其性别因素,卖淫者也可以是男性,嫖娼者也可以是女性,只要双方发生的性关系是建立在营利与给付利益的基础上,就是卖淫、嫖娼行为。
卖淫、嫖娼人员必须是年满14周岁、具有责任能力的人。首先,不满14周岁的人不能成为卖淫、嫖娼的主体。“嫖娼者”与不满14周岁的发生性关系,如果“嫖娼者”明知对方是或可能是而与之发生性关系,则涉嫌嫖宿罪,而非嫖娼行为;如果女方谎报年龄,其外表也不像,“嫖娼者”又不具备知道女方年龄的条件,则对“嫖娼者”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嫖娼行为,但不论哪种情况,女方若不满14周岁,不受追究法律责任,不是卖淫人员。如果发生性关系双方中的男性不满14周岁,该男性同样不能认定为嫖娼或卖淫人员,但对方是14周岁以上的,可以认定为卖淫或嫖娼人员。
四、认定卖淫、嫖娼的证据
认定卖淫、嫖娼行为必须重证据。
目前,我国在查处治安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仅有嫌疑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现有“查处治安案件”的教材或著述中,关于治安案件证据部分,一般都采纳了刑事诉讼中对证据的要求,即“客观性、相关性、合法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笔者认为,查处治安案件,也应确立“不轻信口供,仅有嫌疑人供述不能认定治安案件”的原则。因而,在查处卖淫、嫖娼案件中,仅有卖淫、嫖娼人员的供述,而无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卖淫、嫖娼行为。
认定卖淫嫖娼行为,除了嫌疑人的供述外,公安民警还应调查的其他证据,如:民警当场抓获时民警的证言;或者现场的有关物证或书证;或者能够证明卖淫嫖娼的视听资料;或者介绍或容留人的证言;或者其他人证、物证等。
如果嫌疑人不承认卖淫嫖娼,但公安机关有充分证据证明的,可以认定卖淫嫖娼行为。
认定卖淫嫖娼行为时,常有一种情况困扰着公安民警,就是行为人自称是恋爱关系,是朋友,并一口咬定双方没有金钱交易,公安民警“明明知道”他们是在卖淫嫖娼,但苦于没有其他证据,因而非常恼火,甚至不惜使用的违法手段获取口供。其实要证明双方是否是恋爱、朋友关系也不太难,只需将双方分别进行讯问、查证,询问对方基本情况,两人认识的时间、场所、事由等即可,如果双方有感情基础,双方会对对方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等情况比较清楚,双方甚至有可能是同事、同学、邻居等;而卖淫嫖娼人员一般并不了解对方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等情况,或者了解的情况不属实,这样即可排除所谓的有感情基础。但是,即便分开讯问,公安民警仍有可能获取不到对嫌疑人不利的口供,这时,民警应认真地思考一个问题:就是自已“明明知道他们是在卖淫嫖娼”,不过是民警自己主观上的判断,并不必然就是事实。由于法律并不追究属于道德范畴的婚外性行为、婚前性行为,因此公安机关除非有证据证明双方的行为不是以感情为基础,而是基于金钱和性的交易,才能认定卖淫、嫖娼行为;否则,只能放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例外情形时是如果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而发生性关系的,以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从重处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互联网纠纷 > 网络诈骗纠纷 > 嫖娼被骗了怎样能追回钱?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