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有工资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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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有工资业主委员会主由所居住的物业区域的一代表所。一般情况下是通过这样的一种委员会,向社会方面表达业主的共同的意愿,相当于是一种自愿性的服务组织,所以是没有工资的。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有工资吗?

一、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有工资吗?

小区业委会是没有工资的,业主委员会主要是由所居住的物业区域的业主代表组成的,然后通过业主委员会向社会方面表达业主们的共同意愿,相当于是志愿为所在的物业区域的业主服务。但是因为也付出了劳动和服务造福了大家,所以会有一些补贴或者是一些福利,不过这些都不叫做工资。

二、其他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第一、业主委员会

所谓的业主委员会,是由一个物业所管理的整个区域内的一些业主的代表所构成的,这个组织始终都是业主的某一些利益的代表,通过这个组织向社会的各个方面传达出业主在某些方面的一些意愿和诉求,这个组织同时也对物业在管理方面的一些运作起到一个监督的作用。业主委员会是通过所有的业主共同的选举这种方式所产生的,这个组织是一种可以让所有业主在管理也同样可以行使一些权力的特殊的形式。

第二、业主委员会没有工资。

工资就是平时我们因劳动而所得的一定的工钱,也就是员工所得到的薪资。它是在一种固定的工作关系中的员工所应该获得的报酬,是雇佣员工的人或者是得到法律允许的用人单位根据法律或者是行业或者与员工之间口头及纸面上所定的规定向他们相应的员工支付他们劳动所应得的薪酬。工资也是包括在劳动报酬中的一种形式。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中的第三章中所包含的第四十二条: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的工资费用需要全体业主的共同承担。支付经费的方式可以通过简单的业主平均分担,也可以通过加入到上缴的物业费中,最后再从物业费中刨除给业主委员会作为工资。还有就是工资的数目,这一点要定期的在一些公告中展现出来,公之于众,也更好的得到大家的监督。这些方面的所有具体情况都需要召开业主大会,由全部的业主共同作出决定。

第三、任职所需要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的成员人数应当是5到11人。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必须是在物业管理范围内的业主中选择,并且对其有以下要求:

(一) 做出的决定要征求民主意见;

(二) 严格遵守法律,绝不做违法的事;

(三) 遵守广大业主所提规则,并起模范带头作用;

(四) 富有爱心,有责任心,公平、正义;

(五) 组织大家的能力很强;

(六) 有一定的时间完成工作。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小区内部是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委员会主要是反映小区内部业主的共同意愿。通过业主委员会可以和物业公司签订相关的物业服务合同,这样也是便于对于小区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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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业主大会投票权确立规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等事项作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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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2).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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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利弊该怎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业主委员会是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它成立的目的是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是对物业管理处或其他对业主利益有利害冲突的组织进行监督、协商、谈判、诉讼的联盟机构。
业主与物业管理组织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但由于物业管理处是组织,而单个业主是个人,在两者发生利益冲突时,物业管理处处于强势地位,而业主个人处于弱势地位。只有利益共同体联合起来,才能与物业管理处抗衡。业主委员会对业主个人来说只有利而没有害。
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也是委托代理关系。业主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委员表达自己的诉求。
为了保障小区全体业主的舒适生活和物业价值,业主委员会一定而且必须要学习物业管理专业知识,学习如何通过专业的物业管理才能延长建筑物和附属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学习如何代表小区全体业主行使业主委员会职责学习物业管理招、投标的过程中的重要注意事项学习物业管理的管理特性、服务精髓和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如何选择最佳管理服务供应商学习如何配合、监督和解聘物业管理公司学习物业管理费的构成和影响物业管理效果的因素学习物业管理的年代规划和物业管理费的年度预算学习如何使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和大型设备维修备用基金学习如何续筹大型设备维修备用基金和大型设备维修备用基金的增值学习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不断清晰和明确学习为保证小区在产权期内始终完好如新而如何募集资金对小区进行房地产二次开发等等。
由于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的产品和物业管理的真实作用完全不了解由于业主委员会不明白自己的职责只是对所辖小区内的重大事项拥有提案权,并没有决策权。现在大部分小区的业主依然没有改变过去公有住房的居住观念和居住文化,参与小区公共事物管理和民主投票的积极性不高,很多业主只关注跟自己切身相关的物业管理费有没有变动,大部分业主在对小区物业管理相关重大事件的表决时,往往是“事前不关心,事后很热情”,加上现在很多小区都在执行不投票就视为默认,这样一来,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就大了。业主委员会的一个提案,基本上都能获得通过,许多业主委员会的提议已经具有一定的决策权。
小区未验收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来说,首次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便可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同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开发商规划面积的50以上
其实,这句话简单说来就是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这是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最基础的部分。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开发商规划建筑面积较大,首批入住率较低的现实情况。因此,针对这种情况,只要满足首批入住率超3成且已经使用两年这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可以成立业主文员会。
3、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
现实情况中不排除开发商资债务危机的,在开发完首批项目之后,无力开发其他批次,但又暂时不能完成重组的现象(如鄂尔多斯)。只要满足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是可以申请成立的。
当然,以上为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充要条件。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还有,必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到会业主(物业管理区)至少一半以上;须有合法并完善的《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也会章程》等文件,并报批具有投票权23以上的业主通过;公布成立结果、相关资料,经小区大多数业主核实无误后进行备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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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开发商规划面积的50以上
其实,这句话简单说来就是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这是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最基础的部分。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开发商规划建筑面积较大,首批入住率较低的现实情况。因此,针对这种情况,只要满足首批入住率超3成且已经使用两年这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可以成立业主文员会。
3、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
现实情况中不排除开发商资债务危机的,在开发完首批项目之后,无力开发其他批次,但又暂时不能完成重组的现象(如鄂尔多斯)。只要满足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是可以申请成立的。
当然,以上为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充要条件。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还有,必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到会业主(物业管理区)至少一半以上;须有合法并完善的《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也会章程》等文件,并报批具有投票权23以上的业主通过;公布成立结果、相关资料,经小区大多数业主核实无误后进行备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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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未验收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来说,首次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便可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同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开发商规划面积的50以上
其实,这句话简单说来就是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这是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最基础的部分。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开发商规划建筑面积较大,首批入住率较低的现实情况。因此,针对这种情况,只要满足首批入住率超3成且已经使用两年这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可以成立业主文员会。
3、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
现实情况中不排除开发商资债务危机的,在开发完首批项目之后,无力开发其他批次,但又暂时不能完成重组的现象(如鄂尔多斯)。只要满足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是可以申请成立的。
当然,以上为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充要条件。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还有,必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到会业主(物业管理区)至少一半以上;须有合法并完善的《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也会章程》等文件,并报批具有投票权23以上的业主通过;公布成立结果、相关资料,经小区大多数业主核实无误后进行备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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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开发商规划面积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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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开发商规划建筑面积较大,首批入住率较低的现实情况。因此,针对这种情况,只要满足首批入住率超3成且已经使用两年这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可以成立业主文员会。
3、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
现实情况中不排除开发商资债务危机的,在开发完首批项目之后,无力开发其他批次,但又暂时不能完成重组的现象(如鄂尔多斯)。只要满足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是可以申请成立的。
当然,以上为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充要条件。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还有,必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到会业主(物业管理区)至少一半以上;须有合法并完善的《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也会章程》等文件,并报批具有投票权23以上的业主通过;公布成立结果、相关资料,经小区大多数业主核实无误后进行备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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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开发商规划面积的50以上
其实,这句话简单说来就是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这是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最基础的部分。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开发商规划建筑面积较大,首批入住率较低的现实情况。因此,针对这种情况,只要满足首批入住率超3成且已经使用两年这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可以成立业主文员会。
3、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
现实情况中不排除开发商资债务危机的,在开发完首批项目之后,无力开发其他批次,但又暂时不能完成重组的现象(如鄂尔多斯)。只要满足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是可以申请成立的。
当然,以上为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充要条件。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还有,必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到会业主(物业管理区)至少一半以上;须有合法并完善的《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也会章程》等文件,并报批具有投票权23以上的业主通过;公布成立结果、相关资料,经小区大多数业主核实无误后进行备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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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委员会具备什么条件成立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具备什么条件成立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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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未验收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来说,首次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便可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同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开发商规划面积的50以上
其实,这句话简单说来就是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这是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最基础的部分。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开发商规划建筑面积较大,首批入住率较低的现实情况。因此,针对这种情况,只要满足首批入住率超3成且已经使用两年这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可以成立业主文员会。
3、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
现实情况中不排除开发商资债务危机的,在开发完首批项目之后,无力开发其他批次,但又暂时不能完成重组的现象(如鄂尔多斯)。只要满足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是可以申请成立的。
当然,以上为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充要条件。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还有,必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到会业主(物业管理区)至少一半以上;须有合法并完善的《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也会章程》等文件,并报批具有投票权23以上的业主通过;公布成立结果、相关资料,经小区大多数业主核实无误后进行备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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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开发商规划面积的50以上
其实,这句话简单说来就是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这是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最基础的部分。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开发商规划建筑面积较大,首批入住率较低的现实情况。因此,针对这种情况,只要满足首批入住率超3成且已经使用两年这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可以成立业主文员会。
3、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
现实情况中不排除开发商资债务危机的,在开发完首批项目之后,无力开发其他批次,但又暂时不能完成重组的现象(如鄂尔多斯)。只要满足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是可以申请成立的。
当然,以上为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充要条件。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还有,必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到会业主(物业管理区)至少一半以上;须有合法并完善的《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也会章程》等文件,并报批具有投票权23以上的业主通过;公布成立结果、相关资料,经小区大多数业主核实无误后进行备案等等。
小区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利弊要如何!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业主委员会是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它成立的目的是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是对物业管理处或其他对业主利益有利害冲突的组织进行监督、协商、谈判、诉讼的联盟机构。
业主与物业管理组织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但由于物业管理处是组织,而单个业主是个人,在两者发生利益冲突时,物业管理处处于强势地位,而业主个人处于弱势地位。只有利益共同体联合起来,才能与物业管理处抗衡。业主委员会对业主个人来说只有利而没有害。
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也是委托代理关系。业主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委员表达自己的诉求。
为了保障小区全体业主的舒适生活和物业价值,业主委员会一定而且必须要学习物业管理专业知识,学习如何通过专业的物业管理才能延长建筑物和附属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学习如何代表小区全体业主行使业主委员会职责学习物业管理招、投标的过程中的重要注意事项学习物业管理的管理特性、服务精髓和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如何选择最佳管理服务供应商学习如何配合、监督和解聘物业管理公司学习物业管理费的构成和影响物业管理效果的因素学习物业管理的年代规划和物业管理费的年度预算学习如何使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和大型设备维修备用基金学习如何续筹大型设备维修备用基金和大型设备维修备用基金的增值学习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不断清晰和明确学习为保证小区在产权期内始终完好如新而如何募集资金对小区进行房地产二次开发等等。
由于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的产品和物业管理的真实作用完全不了解由于业主委员会不明白自己的职责只是对所辖小区内的重大事项拥有提案权,并没有决策权。现在大部分小区的业主依然没有改变过去公有住房的居住观念和居住文化,参与小区公共事物管理和民主投票的积极性不高,很多业主只关注跟自己切身相关的物业管理费有没有变动,大部分业主在对小区物业管理相关重大事件的表决时,往往是“事前不关心,事后很热情”,加上现在很多小区都在执行不投票就视为默认,这样一来,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就大了。业主委员会的一个提案,基本上都能获得通过,许多业主委员会的提议已经具有一定的决策权。
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附成立程序与选举办法) 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成立流程: 1、业主委员会成立申请: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3、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4、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 5、业主委员会成立选举办法: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荐候选人的,可由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侯选人,名单必须在业主大会召开七天前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7日) 6、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的召开必须提前15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大会地点、会议程序、需要业主投票表决的事项。(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应当是5至15名的单数) 7、筹备组应当事先将业主大会的内容和召开方式告知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必须保管好筹备业主大会的所有档案、资料) 8、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9、首次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名单必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并在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备案。书面申请包括成立过程和备案理由。同时,将选举结果告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在自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之日起正式履行其职责。 10、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后,出具《南京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 1 1、业主委员会凭《南京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彰手续。 临时业主委员会: 有些小区是分期开发,如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经过已入住半数业主的申请,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而临时业主委员会则具有与业主委员会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因为担任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除主任可以是专职的以外,其他委员都是,而且是义务地为广大业主服务,所以经常被视为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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