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的受害人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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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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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敲诈勒索罪的受害人不仅有个人,还有单位、政府部门或者其他的。敲诈勒索是人人尤其是敲诈勒索罪的受害人痛恨的。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客体包括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敲诈勒索的对象包括个人财产和国家财产。威胁是敲诈勒索的基本行为方式。
敲诈勒索罪的受害人有哪些?

一、敲诈勒索罪受害人有哪些?

成为敲诈勒索罪的受害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还可以是政府部门。因为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客体是公私财物。这就包括了个人的财产和国家财产。

二、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仅从字面看,“威胁”既是抢劫罪的手段之一,又是敲诈勒索罪的基本行为方式。但是,其威胁的特定内涵不同:

(1)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第三者转达。

(2)从实现威胁的时间看,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扬言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实现所威胁的内容;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某个时间实现威胁的内容,但是当场实现的也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3)从威胁的内容看,抢劫罪的威胁,都是以杀害、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则比较广泛,包括对人身的加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名誉等。

(4)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看,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则可以在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可见,这两种犯罪中的威胁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如果案件事实同上述抢劫威胁的各特点相符合,应以抢劫罪论处。如果其中有一条不符合,则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三、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惧,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不同,抢劫罪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是既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书信、电话或者第三者转达。敲诈勒索的既遂,通过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财物,这就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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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一、什么叫敲诈勒索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或要挟方法,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一般来说,敲诈勒索行为与他人交付财物之间可以表现为:行为人指定日期和地点交付财物,如有违则日后将其威胁内容付诸实现;行为人当场以暴力相威胁,要求日后按指定日期和地点交付财物;行为以日后将要对被害人实施侵害行为相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这是与抢劫罪的两个“当场”最显著的区别。 (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份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二、如何区分敲诈勒索罪与罪索贿是罪的形式之一,它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的钱财的行为。敲诈勒索罪和罪的区别主要有三点:( 1)侵犯的客体不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其他的权利;而索贿行为作为罪的一种,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主要是以暴力加害被害人及其亲属、揭发他人的隐私或不正当行为危害他人的名誉、地位、前途及毁坏他人的财物、破坏生产或营业等相威胁或要挟,强行索取公私财物,具有明显、公开、强行的特点;索贿则主要是在进行公务的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以为他人谋利益相交换,索取他人财物,一般是利用对方有所要求之机会主动索取财物,并不使用强行的手段,尽管有时也可能刁难、要挟,但索取手段较隐蔽,方法婉转。( 3)犯罪主体不同。施行敲诈勒索行为的人是一般的人,但是施行索贿的人是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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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的受害人有什么?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敲诈勒索罪的受害人有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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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什么叫敲诈勒索罪,如何区分敲诈勒索罪与受贿罪?
[律师回复]
一、什么叫敲诈勒索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或要挟方法,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一般来说,敲诈勒索行为与他人交付财物之间可以表现为:行为人指定日期和地点交付财物,如有违则日后将其威胁内容付诸实现;行为人当场以暴力相威胁,要求日后按指定日期和地点交付财物;行为以日后将要对被害人实施侵害行为相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这是与抢劫罪的两个“当场”最显著的区别。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份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二、如何区分敲诈勒索罪与罪索贿是罪的形式之一,它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的钱财的行为。敲诈勒索罪和罪的区别主要有三点:(
1)侵犯的客体不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其他的权利;而索贿行为作为罪的一种,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主要是以暴力加害被害人及其亲属、揭发他人的隐私或不正当行为危害他人的名誉、地位、前途及毁坏他人的财物、破坏生产或营业等相威胁或要挟,强行索取公私财物,具有明显、公开、强行的特点;索贿则主要是在进行公务的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以为他人谋利益相交换,索取他人财物,一般是利用对方有所要求之机会主动索取财物,并不使用强行的手段,尽管有时也可能刁难、要挟,但索取手段较隐蔽,方法婉转。(
3)犯罪主体不同。施行敲诈勒索行为的人是一般的人,但是施行索贿的人是国家工作人员。
什么叫敲诈勒索罪,如何区分敲诈勒索罪与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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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叫敲诈勒索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或要挟方法,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一般来说,敲诈勒索行为与他人交付财物之间可以表现为:行为人指定日期和地点交付财物,如有违则日后将其威胁内容付诸实现;行为人当场以暴力相威胁,要求日后按指定日期和地点交付财物;行为以日后将要对被害人实施侵害行为相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这是与抢劫罪的两个“当场”最显著的区别。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份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二、如何区分敲诈勒索罪与罪索贿是罪的形式之一,它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的钱财的行为。敲诈勒索罪和罪的区别主要有三点:(
1)侵犯的客体不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其他的权利;而索贿行为作为罪的一种,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主要是以暴力加害被害人及其亲属、揭发他人的隐私或不正当行为危害他人的名誉、地位、前途及毁坏他人的财物、破坏生产或营业等相威胁或要挟,强行索取公私财物,具有明显、公开、强行的特点;索贿则主要是在进行公务的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以为他人谋利益相交换,索取他人财物,一般是利用对方有所要求之机会主动索取财物,并不使用强行的手段,尽管有时也可能刁难、要挟,但索取手段较隐蔽,方法婉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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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制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即构成犯罪。 如何认定敲诈勒索罪,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二、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恐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比如以将要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灭财物等相恐吓; 三、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制索取他人财物的目的。 简单的来说,行为人的行为在满足上述构成要件时,即可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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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要挟官员是否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有的学者认为,敲诈勒索罪的对象是复合的,包括人和公私财产。从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入手,敲诈勒索的客体只能是财产所有权,因而其犯罪对象只包括公私财物,而不包括人。 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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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所谓要挟方法,通常是指抓住被害人的某些把柄或者制造某种迫使其交付财物的借口,如以揭发、盗窃等违法犯罪事实或生活作风等相要挟。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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