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流转协议书都包含哪些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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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集体土地流转协议书包含的内容具体有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流转土地的面积、流转的期限、流转的方式以及流转期间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的内容。在签署此类协议之前,需要先获得具体组织的同意。
集体土地流转协议书都包含哪些内容?

一、集体土地流转协议书都包含哪些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2)流转土地的四至、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4)流转方式;

(5)流转土地的用途;

(6)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7)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8)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9)违约责任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负责人: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 甲方转让给已方的土地位于 至 ,总面积 平方米/亩。(以下称该土地)

2、甲方保证对该土地在转让给乙方前没有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没有将其全部或部分出资或作价入股,甲方将此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已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征得了其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的同意。

3、乙方将此土地用于兴建住宅。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4、双方协商确定此土地的转让价格为 元人民币/平方米(亩),共 元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此外,乙方再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5、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将土地补偿款 元人民币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6、甲方须全力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审批手续,办证所需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7、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后,如该土地被国家征用,依法所得的各种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甲方及其组织成员不得分配补偿款。

8、任何一方违约,除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土地转让价款 %的违约金

9、本协议定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有关管理机关一份,都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双方确认在国土局签订合同或协议只供参考,具体生效 内容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

(公章)

乙方:

年 月 日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集体,故此如果已经获得了土地使用资格的村民,如果想要在本村被流转土地,那么在与他人签署流转协议之前,需要先向村集体提出申请,申请若是被许可,就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与他人签署流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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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流出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流入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联系方式:为了推动全镇产业的发展,提升生态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水平,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流转土地的基本情况
地点: 县 镇 村 组
面积:
二、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出租的方式将村民委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生产经营。
三、流转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将流转的土地用于或其他指定的经济作物种植等农业用途。
四、土地流转的时限
期限为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
1、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
2、其他。 。
六、付款方式及时间
1、逐年支付。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 (当年度/下年度)转包费/租金,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他方式。 。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八、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九、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租金的 %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日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 ‰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当年的 ‰承担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流转的土地:
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的;
②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租金的;
③因项目建设、公益事业发展需要占用耕地的,甲方须在6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转移苗木和其他设施,对转运费用甲方应给予适当补偿(对逾期收入和间接损失不予补偿)。

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 村民(居民)委员会、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 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县(市、区)人民。

二、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甲方享有。
2、在合同期内流转土地应交纳的水费和生产统筹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3、在合同期内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4、在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受让。
5、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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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借出申请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集体户口借出申请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入户地派出所的名称;请求的意图;介绍家庭根本状况以及主要的家庭成员及其基本信息;集体户口借出的理由;结束语以及落款等内容。可以申请人自己写,也可以被投靠的一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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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首次流转与再次流转包含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集体土地使用权首次流转与再次流转有哪些区别
实质不同:首次流转是指集体土地所有者与建设用地使用者之间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关系。再次流转是指土地使用者相互之间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关系。
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关系不同:所谓的“首次流转”,实质上是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的初次分离。在我国现行土地制度下,这种分离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实质上属于同一过程,通常会涉及到土地用途的改变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因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的前提是政府依法审批。虽然“首次流转”中土地所有者与使用者之间的流转协议,最终还要经人民政府的批准,但这种批准是被动的、形式上的,很难体现审批的真正意图。在政府审批把关不严的情况下,很可能导致大量土地在乡(镇)政府的操作下涌入市场,耕地保护将更加艰难。首次流转主要发生在集体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之间,通常是在地方政府的操作下进行。其结果通常是增加建设用地的供给总量,而不是提高现有存量建设用地的利用率。
再次流转仅限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一般不涉及到农地的转用问题和规划的变更,也无需政府审批。以所谓的“首次流转”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做法,实质上是规避政府审批的非法占地行为。
监管方面不同:首次流转如果监管不力,极易造成土地供给失控,产生严重的社会后果。再次流转比较容易监控,以通过流转合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税收、价格等手段予以监控。
集体土地流转存在首次流转与再次流转的区别,集体土地所有权只能是单向性的唯一一次流转,但土地使用权却可以再次流转。所以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须严格依法、依规确定,否则将引起集体土地流转过程中法律适用的混乱或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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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回收协议中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集体土地回收协议中应当包含甲乙双方的个人信息同时应当包含原土地的面积,土地的使用情况,土地的预期收入,未来评估信息。土地的具体补偿费,因土地被拆迁带来的安置费的流程,以及签约双方应该承担的责任,以及违约之后应该怎么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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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流程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证据收集流程
1、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包括向调取的上述证据)的收集程序。侦查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上述证据,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被调取单位、个人应当在通知书上盖章或者签名,拒绝盖章或者签名的,公安机关应当注明。必要时,应当采用录音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内容及取证过程。作为单位或普通公民,如遇到侦查机关调取证据的情况,首先应要求办案人员(两人以上)出示工作证、部门负责人批准手续、调取证据通知书。上述手续齐备的情况下,应准许调取,否则有权予以拒绝。准许调取的情况下,要在调取证据通知书上签名确认。
2、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要求两人以上取证;取证地点可在证人住处、所在单位、侦查机关办、检察院办公场所或证人指定的场所,其他场所证人有权拒绝。如证人就在事发现场的,可在现场进行。到证人住处或单位取证的,侦查人员应出示证明文件。对证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严重干扰其意思表达自由的行为,证人面对以上暴力、威胁时可拒绝作证并有权予以揭发、控告。证人证言经确认无误后,必须有证人亲笔签名或摁手印;证人也可要求亲笔书写证言;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证人,应当向其宣读笔录内容,由其确认无误后签名或摁手印;对于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证人,应配备翻译人员;对于聋、哑人,应当配备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在场参加,笔录上应注明参加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业;询问证人,应当分别进行。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收集程序:手续齐全,包括出示工作证、传唤证或拘传证,但现场发现犯罪嫌疑人的,可以口头传唤。传唤、拘传的地点:一是侦查机关指定的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某个处所,二是犯罪嫌疑人住处,三是侦查机关办公场所;被羁押后,只能在进行,严禁将犯罪嫌疑人带出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于后,被带至以外的地方所作的供述无效。
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应当告知其有权委托律师;如经济困难或有其他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告知其有权申请法律援助,由政府为其免费提供辩护律师;第一次讯问时,侦查机关还应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的,可以获得宽大处理;应告知如问及与案件无关的问题,被讯问人有权拒绝回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证明自己有罪的义务,也不受强迫自证其罪,但负有如实回答的义务。
传唤、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讯问期间,必须保证犯罪嫌疑人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传唤、拘传、讯问犯罪嫌疑人,严禁采取、威胁、引诱等非法方法,获得的口供应予以排除。侦查机关违反以上规定,侵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合法权益,可以依法控告或由律师代为控告。
4、勘验、检查应遵循的程序:勘察和检查均需两人以上进行,勘察对象是指与犯罪有关的场所;检查针对的是人身、尸体或物品。勘察现场,应持有刑事犯罪现场勘察证,并邀请与案件无关的公民作为现场见证人;勘查现场,应当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制作笔录,由参加勘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对重大案件的现场,应当录像。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参加检查的侦查人员、检查人员、被检查人员和见证人签名。被检查人员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5、辨认程序:根据法律规定,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6、侦查实验程序:必须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方可进行;对侦查实验的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侦查实验笔录,由参加实验的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侦查实验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进行侦查实验,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者有伤风化的行为。
7、鉴定意见的收集程序。首先要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鉴定聘请书;侦查人员不得强迫或暗示鉴定人作出某种鉴定意见;必须要确保送检检材的同一性和不被污染;鉴定意见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要求补充鉴定或申请重新鉴定。
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查明案件事实,依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目前学界对证据制度的研究已经形成一门专门科目,称为证据学或证据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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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的内容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集体合同的内容包含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了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订立集体合同的内容,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更具体些还可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裁员,集体合同期限,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等。
1、劳动报酬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工资调整办法,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2、工作时间主要包括:工时制度,加班加点办法,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劳动定额标准。
3、休息休假主要包括: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其他假期。
4、劳动安全卫生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5、补充保险和福利主要包括: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主要包括: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7、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集体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集体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问题解答如下,
一、集体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1、劳动报酬。包括用人单λ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工资调整办法;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2、工作时间。即劳动者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在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λ中,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包括工时制度、加班加点办法、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劳动定额标准。
3、休息休假。包括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其他假期。
4、劳动安全与卫生。包括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5、补充保险和福利。包括补充保险的种类、范Χ;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包括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7、职业技能培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8、劳动合同管理。包括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9、奖惩。包括劳动纪律、考核奖惩制度、奖惩程序。
10、裁员。包括裁员的方案、裁员的程序、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1
1、集体合同期限。
1
2、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1
3、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1
4、一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1
5、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二、什么是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法》第51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是指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谈判所缔结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特别规定
第五十一条 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λ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λ订立;尚δ建立工会的用人单λ,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λ订立。
第五十二条 专项集体合同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λ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 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
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的报送和生效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劳动行政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之内δ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λ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地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λ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λ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六条 集体合同纠纷和法律救济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λ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执,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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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集体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了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订立集体合同的内容,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更具体些还可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裁员,集体合同期限,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等。
1、劳动报酬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工资调整办法,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2、工作时间主要包括:工时制度,加班加点办法,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劳动定额标准。
3、休息休假主要包括: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其他假期。
4、劳动安全卫生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5、补充保险和福利主要包括: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主要包括: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7、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什么是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又称为团体契约、集体协议等,它是经全体员工或者员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后,由工会或者员工委托的其他代表与用人单位为规范劳动关系订立的,以全体劳动者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的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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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流转协议书内容是什么?
集体土地流转协议书内容有:双方基本情况、土地情况、流转时间、流转费用、支付方式、双方权利和义务、有关违法责任等,具体情况下是需要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来进行认定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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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集体合同中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集体合同中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工资调整办法,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工作时间:工时制度,加班加点办法,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劳动定额标准。
休息休假: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其他假期。
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补充保险和福利: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奖惩:劳动纪律,考核奖惩制度,奖惩程序。
裁员:裁员的方案,裁员的程序,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集体合同期限;
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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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应包含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集体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1、劳动报酬。包括用人单λ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工资调整办法;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2、工作时间。即劳动者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在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λ中,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包括工时制度、加班加点办法、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劳动定额标准。
3、休息休假。包括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其他假期。
4、劳动安全与卫生。包括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5、补充保险和福利。包括补充保险的种类、范Χ;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包括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7、职业技能培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8、劳动合同管理。包括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9、奖惩。包括劳动纪律、考核奖惩制度、奖惩程序。
10、裁员。包括裁员的方案、裁员的程序、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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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体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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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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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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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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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二、什么是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法》第51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是指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谈判所缔结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特别规定
第五十一条 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λ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λ订立;尚δ建立工会的用人单λ,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λ订立。
第五十二条 专项集体合同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λ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 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
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的报送和生效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劳动行政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之内δ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λ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地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λ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λ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六条 集体合同纠纷和法律救济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λ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执,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讼。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含义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的土地农民们是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的,农村的土地是属于集体土地。但是人们可以对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流转,而且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方式有多种,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来进行选择。那么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模式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是什么意思
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权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之间的流转,而不应包括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之间所谓的首次流转。就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同于转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的发包不同于转包一样,它们遵循的是不同的规则,有不同条件和要求。准确界定“流转”的含义,对于我国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建立,对于未来国家进行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和监管,以及对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模式
1、互换
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中国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分到了土地。但由于土地肥瘦不
一,大块的土地被分割成条条块块。划分土地时留下的种种弊病,严重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产量的提高。如何让土地集中连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于是互换这种最为原始的交易方式,进入农民视野。
2、交租
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其中,有大户承租型、公司租赁型、反租倒包型等。
3、入股
入股,亦称“股田制”或股份合作经营,是指在坚持承包户自愿的基础上,将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建立股份公司。在土地入股过程中,实行农村土地经营的双向选择(农民将土地入股给公司后,既可继续参与土地经营,也可不参与土地经营),农民凭借土地承包权可拥有公司股份,并可按股分红。该形式的最大优点在于产权清晰、利益直接,以价值形态形式把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确定下来,农民既是公司经营的参与者,也是利益的所有者,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新突破。
4、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
5、股份 合作
建立起“股份 合作”的土地流转分配方式。这种模式是,农户以土地经营权为股份共同组建合作社。村里按照“群众自愿、土地入股、集约经营、收益分红、利益保障”的原则,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按照民主原则对土地统一管理,不再由农民分散经营。合作社挂靠龙头企业进行生产经营。
侦查流程包含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侦查工作的任务,就是依照法定程序发现和收集有关案件的各种证据,查明犯罪事实,查获和确定犯罪嫌疑人,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防止现行犯和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犯罪活动或者逃避侦查、和审判,从而保证刑事追诉的有效进行。
具体而言,是指侦查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各种证据材料,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防止犯罪分子逃避侦查或者毁灭、伪造证据,串供等,以便将犯罪嫌疑人顺利交付和审判,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一)侦查是同犯罪做的重要手段犯罪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罪犯作案后又往往采用多种手段来掩盖真相,逃避制裁。如果没有强有力的侦查活动,就不可能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打击犯罪。
(二)侦查是提起公诉和审判的基础侦查作为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阶段,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进行刑事诉讼的第一道“工序”。虽然刑事诉讼活动是从立案开始的,但是全面收集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等实质性活动却是从侦查阶段才开始的,所以它是以后各个诉讼阶段活动的基础。从侦查阶段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来看,侦查是在为和审判做准备。因此,侦查工作进行得如何,对案件能否得到正确、合法、及时的处理,有着直接的影响。如果侦查工作进行得好,收集的证据确实、充分,就会有利于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侦查工作有疏漏或者偏差,往往会给或者审判工作带来更大的困难,有的不得不退回补充侦查,有的甚至可能给办案工作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三)侦查是预防犯罪的重要措施,有助于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侦查活动,不仅能够查明已经发生的犯罪事实,还可以发现可能发生犯罪的隐患和漏洞,发现社会治安管理和社会上各机关、单位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或者协同有关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并且通过侦查活动还可以教育群众,强化群众的法治观念,提高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同犯罪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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