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能否约定管辖?

最新修订 |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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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协议不能约定管辖,这按照《民事诉讼法》34条所作出的规定的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当事人是可以书面选择合同履行地,或者是一些其他的地方作为人民法院的管辖,但是离婚案件不行。
离婚协议能否约定管辖?

一、离婚协议能否约定管辖?

离婚协议不能约定管辖,首先,离婚协议不可以约定管辖。其次,法院协议管辖的范围是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然而离婚涉及到了人身关系,所以不适用协议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当事人双方如果选择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有:

1、结婚证;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离婚协议书;

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此外,双方当事人因为是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双方是否自愿离婚进行审查,因此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办理。同时,双方当事人所携带的离婚协议书数量应该为三份,且离婚协议书应当就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认可。

当事人双方如果选择诉讼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应当携带的证件有:

1、结婚证;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生效的法律文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另外,因为当时人选择的是诉讼离婚,所携带的法律文书是其最好的证明,因此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再进行审查,所以即使只有一方到场,仍然可凭法律文书办理相应地离婚手续

民法典》关于离婚的新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很多的人可能关于夫妻感情破裂,选择到法院离婚的事项并不是特别的清楚,也不知道怎么样找管辖法院,通常情况下应当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来进行起诉的,并且离婚案件当中不存在协议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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