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如何办理公司减资

最新修订 | 2024-08-09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通常情况下,办理公司减资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知债权人进行减资的决议,然后通过提交公司变更登记书,以及减资的相关会议决和修改公司章程的会议决资料来申请变更债权的登记。
通常情况下如何办理公司减资

一、通常情况下如何办理公司减资?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首先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应按《公司法》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处理债权债务的义务,然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前一届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减资者、减资的股权额、减资方式、减资后的最新股本结构等);

3、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至少三次公告的报纸;

4、经公司股东会确认的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新一届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变动的事项);若股东减资后原股东不变,则只要开一个股东会、作一个股东会决议即可(即新一届股东会决议和前一届股东会决议可合并为一个股东会决议);

6、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7、由全体股东出具的《确认书》;

8、减资的验资证明(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9、《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A:法人)》及《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B:自然人)》;

10、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由工商局档案室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的该公司章程复印件

二、公司增资的条件

(1)自然人法人没有区别,就是准备资料有区别。

(2)主要是公司法关于股权变更的规定,需要股东大会2/3以上通过。

(3)新增主体需要出具验资报告。

(4)原财务报表应交由新增主体看(新增主题是股东,关于股东权利公司法有规定,股东有权查看公司的财务报表)。

三、公司增资扩股的一般特点

增资扩股作为公司经营中常用的融资方式,一般具有以下法律特点:

(1)增资扩股是一种股权融资行为。

增资扩股不仅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而且增加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融入资金,既可以保障公司对资本的需要,又不会给公司经营带来较大的财务负担而投资人通过投资入股,加入公司成为公司的新股东因此,增资扩股既是资金结合行为,又是包含人的结合的公司组织行为。

(2)原股东对新增资本享有优先认缴的权利。

确立原股东优先认缴的权利,一方面有利于维护有限公司的人合性;另一方面有利于维护原股东的利益。在增资扩股的时候,需要对增加份额进行定价,如果定价过低,新股东将分享公司未发行新股前所积累的盈余,稀释原股东的权益。优先权是保护股东权利不被稀释的一种快捷的自动手段,因此,为了保护原股东的利益,需要赋予原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购的权利,使原股东享有相应的盈余。

(3)《公司法》对增资扩股有严格的程序要求。

如前文所述,增资扩股决议必须要经过公司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原股东有优先认缴新增资本的权利。

(4)增资扩股可能会引起控制权的变化。

新股东的加入会引起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对公司既有的权力格局产生影响,甚至引起公司控制权的变化。投资人可以分为战略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战略投资人以取得公司的控制权为目的,财务投资人虽然以追求投资利润为目的,但是也可能在无意之中影响公司的控制权。

以上就是对通常情况下如何办理公司减资的相关解释。增加资本扩大股权是一种利用购买股权进行融资的行为。它需要满足出资人具备相关检验资金报告,由股东大会进行通过以后,新股东有权查看该公司的相关财务报告。需要注意的是,改变股权结构可能会使公司的控制权相应的发生变化。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9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通常情况下如何办理公司减资
一键咨询
  • 144****37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8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5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5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6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4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3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5****11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8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7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8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1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2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6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2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通常在什么情况下不能减刑
1、罪犯被判处拘役或者是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宣告了缓刑的,根据规定一般是不能被减刑。2、贪污犯罪中,因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而被依法判处死缓的,法院可结合犯罪情节,同时对罪犯终身监禁,之后也是不得减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通常情况下怎样算集资诈骗
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无此目的,其行为属于一般的集资借贷。即使行为人为获得集资款而行意夸大了回报集资的条件,而且集资后因经营管理不善或市场因素变化等原因造成亏损而无力偿付集资本息并引起纠纷的,也只能按债务纠纷处理,而不能以犯罪论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被判刑一年零八个月.在里面正常情况下能减刑吗.能减多长时间.谢谢
[律师回复] 刑事案件在南京地区很多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例都由我所办理,相应承办的案件判决书原件也都系统的存档保留,以方便给予即将要委托律师的当事人加深认识律师办案的思路与结果,刑事案件不同民事案件,对于
第一、
第二阶段,律师为当事人起得作用有得时候比起阶段更要重要,尤其是审查阶段,检察院的法律水平及接待原则态度都比
第一阶段要专业负责的多,在律师合法有效的建议下,有可能在庭审之时就已经进行相应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的量刑建议了,在公安阶段阶段也是一样,如果证据不足或是罪名无法确保肯定,都极有可能转变强制措施或撤销案件处理,最终到达阶段,对于证据法定三性的质证以及罪名与量刑的辩护都需要大量相同经历的刑事辩护技巧,分不同情况约有十几种,在最终判决出现之前与承办法官就具体案件事实交换意见,提供更多、更符合实际帮助改造被告人的判决建议,也是获取有利判决结果系统部署中的一个重要的部分,刑事案件对于当事人的影响深远,无论是眼前的违法事件的定性还是在可能遭到的不法待遇,都是当事人家属最为关心的问题,此种情况应当及时聘请律师提供全面的法律辩护服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9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通常情况下除夕算三倍工资吗
除夕属于正常的休息日,如果除夕加班需要支付两倍的工资作为相关的报酬。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有普通工作日企业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点五倍的工资报酬。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三年半正常减刑多少
[律师回复] 不超过一半。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即减刑不能超过原本刑期三年的一半。被判处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99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你好。常年的累犯可以判减刑吗?可以剪去多少呢?是否存在无罪释放的可能呢?挺好奇的。
[律师回复] 累犯是否能假释 按照法律规定累犯不得假释。 从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和判决书的文字表述上来看,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故意之罪,前罪又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都认定为累犯。乍一看,这样的认定并没有错误的地方,细分析,起诉意见书、起诉书认定累犯属于一种审查性的量刑意见,不能说其错误,但判决书在认定累犯的表述上却存在程序不合法、量刑不适当的嫌疑。因为审判机关具有特定的定罪量刑权,在没有对被告人所犯的后罪进行量刑的前提下就认定被告人构成累犯,这样的判决,在程序上是不合法的,也容易在实体的处理结果上出现轻罪重判。 我国新《刑法》65和66条分别对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进行了规定,较之以前关于累犯制度的规定有了很大进步。但我国目前的累犯制度仍然存在不足,我们应采取措施对之加以完善。 我国现行的97新《刑法》第一编(总则)的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的第二节对累犯制度进行了规定。该节共两条,分别规定的是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累犯制度从各国刑事立法实践看,可概括为三种:即一般累犯制度、特殊累犯制度和混合累犯制度。修订后的我国《刑法》采用的是混合累犯制度,即在刑法中既规定了一般累犯制度,又规定了特殊累犯制度,且对一般累犯制度和特殊累犯制度的构成条件和处罚等均作出了明文的规定。 二、累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累犯制度是一种刑罚制度,因而,探询累犯制度的理论基础,必然涉及到人类历史上关于刑罚的各种理论。下文将沿着人类历史上刑罚进化的轨迹,探讨累犯制度的理论基础。 被取保候审仍是能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赔偿问题还没解决的话,可以要求法院严惩。 从哲学上看,一定重新犯罪现象的存在也是累犯制度设立的现实基础。 法律制度如同其他任何一项人类社会制度一样,不是凭空创造的,而是人类基于一定需要对客观现象的主观认识在法律上的反映,是客观见之于主观活动的结果。累犯制度,也是人类基于一定需要(秩序、安全的需要和同重新犯罪现象作斗争的需要)对重新犯罪现象的主观认识在法律上的反映。这种认识,是已存在客观现象为前提的。没有重新犯罪现象这种客观的存在,对重新犯罪的主观认识就无从说起,人类也不可能产生同重新犯罪现象作斗争的需要。累犯制度,顾名思义,是以累犯为规制对象。刑法上的累犯,也属于重新犯罪。没有重新犯罪现象,累犯制度就失去了其规制的对象。累犯制度,以控制、减少累犯为目标。重新犯罪现象不存在,累犯制度也便失去了存在的意义。重新犯罪现象既是累犯制度的对象,又是累犯制度的意义所在。没有重新犯罪现象,累犯制度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累犯制度的现实基础是一定重新犯罪现象的存在。累犯可以判减刑吗是无法实施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通常情况下入职当月有工资吗
入职当月是有工资的,及时不满一个月也是要发工资的,按照实际工作的天数来发放,不能因为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就不发工资。大多数的企业都能够按时给职工发放工资,也不会扣发新员工的工资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9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通常情况下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遇到拖欠工资的这种情况,建议先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被拖欠工资的具体情况,并尽可能多提供一些能够证实用人单位转移、隐匿财产或有能力支付工资的线索和材料,积极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取证。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经营管理 > 通常情况下如何办理公司减资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