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虐待罪的量刑标准

最新修订 |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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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犯虐待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国对虐待罪的量刑标准

一、中国对虐待罪量刑标准

犯虐待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虐待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长期受虐待逐渐造成身体的严重损伤或导致死亡,或者由于被害人不堪忍受长期虐待而自杀造成死亡或重伤,行为人是故意的实施虐待行为,而过失地引起他人重伤、死亡的结果,其虐待行为和重伤、死亡后果之间具备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根据本条规定,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案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因此,对这类案件,即使被告人提出控告,检察机关也应提起公诉

二、虐待罪认定标准

1、从情节是否恶劣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罪与非罪的主要标志。根据本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只有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虐待行为一般,情节较轻的,如一、两次的打骂,偶尔的不给饭吃、禁闭等,不应作为虐待罪论处。虐待情节是否恶劣,应当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

(1)虐待行为持续的时间。虐待时间的长短,在相当程度上决定对被害人身心损害的大小。虐待持续的时间长,比如几个月、几年,往往会造成被害人的身心受到较为严重的损害。相反,因家庭琐事出于一时气愤而对家庭成员实施了短时间的虐待行为,一般也不会造成什么严重后果。

(2)虐待行为的次数。虐待时间虽然不长,但行为次数频繁的,也容易使被害人的身心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极易出现严重后果。例如,有的丈夫在妻子生女婴后的一个月内,先后毒打妻子10余次;有的儿女对因卧床不起的老人一次又一次地不给饭吃,一个月内就达20余次,等等。

(3)虐待的手段。实践中,有的虐待手段十分残忍,例如,丈夫在冬天把妻子的衣服扒光推出门外受冻;丈夫用烙铁、烟头等烫妻子的阴 部、乳房;儿女惨无人道地毒打年迈的父母等。使用这些残忍手段,极易造成被害人伤残和死亡,应以情节恶劣论处。至于打耳光、拧耳朵等虐待行为,便不能认为是手段残忍,一般不能认定为情节恶劣。

(4)虐待的后果是否严重。虐待行为一般都会程度不同地给被害人造成精神上、肉体上的痛苦和损害,其中有的后果严重,例如,由于虐待行为人使被害人患了精神分裂症、妇科病或者其他病症;虐待行为致使被害人身体瘫痪、肢体伤残;将被害人虐待致死;被害人因不堪虐待而自杀等等。凡发生了上述严重后果的,都应以情节恶劣论处,当然,判断是否"情节恶劣",可以根据上述诸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也可以根据其中的一个方面加以分析认定,

2、从犯罪的对象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虐待罪是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犯罪,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和扶养关系,如夫妻、父子、兄弟姐妹等。虐待非家庭成员的,不构成虐待罪(但如果因虐待行为直接给被害人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危害严重,构成其他犯罪的,可以按其他犯罪论处)。

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如果行为人是故意要致使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而采取长期虐待的方式来实现其犯罪目的的,不应按虐待罪来进行处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应依照本法关于故意伤害罪或 者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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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法虐待罪怎么量刑
1、犯虐待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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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虐待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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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看护人罪怎么量刑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自从红黄蓝幼儿园事件发生之后,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这个罪名也逐渐走近了人们的视野,很多人在谴责着教师行为的同时,还期盼着法律能够对他们进行制裁,让他们受到应有的处罚,那么大家知道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怎么判吗,法律究竟是如何处罚的下面就来为大家进行介绍。
一、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怎么判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19条(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之一)的规定,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
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如何认定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主体,主要是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学校(含幼儿园等育婴机构)、养老院、医院、福利院等单位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员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且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事实上,包括发生在幼儿园里的虐童行为在内,该罪的客观行为通常表现为殴打或者体罚等,行为性质显然更符合故意伤害犯罪。因此,如果造成被监护、看护的人轻伤以上后果的,应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有
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三、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与虐待罪的区别是什么
1、犯罪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监护人、被看护人的人身权利;而虐待罪侵害的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受害者的人身权利,也侵害了家庭成员之间的亲密关系。
2、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非家庭成员,且单位也可以成立本罪的主体;而虐待罪的犯罪主体是同一家庭的成员,彼此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扶养关系,且只有自然人可以成为虐待罪的犯罪主体。
3、想象竞合时的处罚原则不同。因虐待行为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属于想象竞合犯,一般按照从一重处断的原则论处。本罪中,因虐待被监护、看护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适用想象竞合犯的一般原则,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而虐待罪中,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还是以虐待罪定罪处罚,属于想象竞合犯的例外原则。
4、案件告诉方式不同。本罪属于公诉案件,不用当事人去告诉;而虐待罪中,除非被虐待的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或者因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其他情况下都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5、量刑不同。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虐待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觅,本罪比虐待罪的处罚要重,因为本罪的社会危害性更大。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怎么判上文已经做了详细的介绍,一般情况下,涉嫌该罪的都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至于具体纪念法官对此是有裁量权的,还有,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与虐待罪非常的相似,大家在理解该罪时一定要将这两者进行区分,切记不可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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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对虐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
1、犯虐待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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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的孩子总是不听话,被我哥哥后来找的一个嫂子给虐待,三天两头的一顿打,构成了虐待罪,我国法律规定的什么是虐待罪呢?
[律师回复] 虐待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以及被侵害人的人身权利。
  虐待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对被侵害人实施虐待行为。
常见的虐待行为主要是肉体上的虐待和精神上的虐待。肉体上的虐待主要是指经常性的打骂、冻饿、有病不给医治、强迫过度劳动等。精神上的虐待主要是指,经常性的侮辱被害人人格、限制其人身自由,不让其与他人和社会接触等等。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虐待行为只有在情节恶劣的情况下才能构成虐待罪。“情节恶劣”主要从虐待行为的动机、手段、持续的时间以及虐待的对象等方面来综合认定,如虐待老人、小孩或残疾者可以认为是“情节恶劣”。
  虐待罪在主观方面也只能是故意。
至于其犯罪动机,如是为了离婚而虐待配偶,还是为了逃脱赡养责任而虐待老人等,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虐待罪的主体需要具备特定的身份,即虐待者必须是与被虐待者有一定亲属关系且在一个家庭内部共同生活的成员。
对于非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虐待行为,不成立本罪,有的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如司法人员虐待被监管人罪、现役军人虐待俘虏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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