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别人签订购房合同定金是否能退,需要看具体情况来判定:
其一、如果不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合同不再继续履行,一般是不可以退定金的。
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定金是可以退的。
具体而言,开发商和买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都会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来向买房人收受一定金额的定金。所以买房人和开发商签会先签订《房屋认购协议》,并且收取不超过20%的定金,一般情况下这笔定金是不会退的。
假如该项目的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开发商在法律上就没有权利出售这个房产项目,这个时候买房人就可以和开发商协商关于退定金的事宜,假如彼此协商不了的话就可以投诉举报。
虽然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是开发商和买房人签订的《房屋认购协议》却是合法有效的合同。这个时候就要进一步的看协议内容,查看协议中是否有约定买房人需要在签订认购书多少日之内,应该到开发商处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了。假如开发商在双方约定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就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仍然算是开发商违约,所以买房人可以根据这一点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而开发商也没有权利拒绝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购房交定金时要注意什么
1、确认房产的资质。《预售合同》有规范文本,但《房屋认购书》条款较简单,有些房产商可能利用《认购书》中未必要写明《预售许可证》等资质情况,来规避法律,购房者不可忽视这一点。
2、内容合法。形式上虽无限制规定,双方可以就违约责任等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但这些意思表示都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达成,定金、违约金的约定同样不可超出法律法规限定的范围。如果购房者对某套房确实很满意,一定要订购该房,可直接签订房屋预、销售合同。
因此,和别人签订购房合同时所交纳的定金原则上是不予退还的。但是,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合同不再继续履行,则定金是可以退的。当然,在购房交付定金时需要注意确认房产的资质,同时需要注意内容合法,否则所签订的合同与交付的定金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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