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转让合同书应该怎么写

最新修订 |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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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林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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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的写法是居中为标题,开头是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详细信息,正文的内容包括转让的集体土地的位置,面积等,其次就是转让价格,转让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结尾的部分是转让方、受让方的签名和签合同的日期。
集体土地转让合同书应该怎么写

一、集体土地转让合同书应该怎么写?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负责人: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 甲方转让给已方的土地位于 至 ,总面积 平方米/亩。(以下称该土地)

2、甲方保证对该土地在转让给乙方前没有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没有将其全部或部分出资或作价入股,甲方将此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已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征得了其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的同意。

3、乙方将此土地用于兴建住宅。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4、双方协商确定此土地的转让价格为 元人民币/平方米(亩),共 元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此外,乙方再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5、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将土地补偿款 元人民币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6、甲方须全力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审批手续,办证所需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7、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后,如该土地被国家征用,依法所得的各种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甲方及其组织成员不得分配补偿款。

8、任何一方违约,除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土地转让价款 %的违约金

9、本协议定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有关管理机关一份,都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双方确认在国土局签订合同或协议只供参考,具体生效 内容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

(公章)

乙方:

年 月 日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八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集体土地集体财产,但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双方在合同当中转让的仅仅是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而已,而且对于受让方来讲,地承包有时间限制,签订了转让合同以后,使用权仅限于剩余承包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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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转让合同书应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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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针对于集体土地使用转让的相关协议,首先是需要将转让标的和转让期限以及转让价格等实际情况在转让协议书上进行明示,然后由双方确定是否同意。双方如果同意之后即可进行相关的签字,确定该土地使用转让协议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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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经营权转让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对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承包经营权具有物权性质,是指承包人对承包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村民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长期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权,享有占有土地自己使用、收益和在一定范围内处分经营的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通称村民。村民是集体组织的成员,基于成员权,每个村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都享有承包经营权。这种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农村福利性质,不论长幼,不论男女,凡村民人人有份,且每人有一份,它是村民赖以生存的民事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农村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属于国家所有而由农民集体长期使用。土地的概念是广义的,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水面等。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民集体对该土地享有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发包给村民,村民就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农村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的,国家允许农民集体长期使用,农民集体对该土地享有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的使用权发包给村民,村民对该土地享有使用权。
村民通过土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物权性质,是一种用益物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长期性、稳定性,村民可以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放心地投入,精心地耕作,换得丰硕的收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物权,具有流转性。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流转,是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必然结果。只有第二、三产业发达、大多数农民实现非农就业并有稳定的工作岗位和收入来源的地方,才有可能出现较大范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总体上看,我国绝大多数农村目前尚不具备这个条件。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一定要严格条件,慎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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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要怎样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怎么写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_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_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___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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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让方:受让方: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转让于乙方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位置。第四百六十四条:使用期。第六条:转让费。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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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转让集体土地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私自转让集体土地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私自转让集体土地怎么处理
集体土地转让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第七十三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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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年限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集体土地租赁的最高期限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
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相应法律风险。
而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由上可知,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着土地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的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的操作方式,这一做法并不妥当,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认定为无效行为。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等也均因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成为无效合同。
关于土地租赁最高期限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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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转让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包括双方基本信息。协议内容:转让土地的地址,面积,金额,付款方式,时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条例等。双方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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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如何写?
1、写明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与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信息。2、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3、内容:转让标的.转让期限.支付方式和时间等。4、结尾: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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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属于集体经济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集体经济,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经济组织。  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是多样化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多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都可以是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如我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各种合作社、城镇的股份合作制、职工持股会以及职工有控制权的有限、股份、合资、企业集团等。简要地说,人们在现阶段已经普遍认同的,“职工共有、民主管理、共享利益、形式多样”是我国集体经济的基本特征。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是土地流转的重要形式,也是目前国家倡导的,发展规模化农业、设施农业的乃至向现代农业发展的为重要手段。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属于集体经济吗”这个问题太过泛泛,如果可以请您再仔细描述。而从我的经验来看,不同形式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结果可能大不相同。  比如,传统的农民间的土地互换应该还在集体经济的范畴中,农户以土地经营权为股份共同组建合作社也是集体经济的一部分。  而在土地出租中,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这种形式我们难用传统的标准界定它的属性。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但承租经营权的却往往是私人企业。我认为,如果是以现金形式承租土地,那么依然是单纯的私有制企业。如果农民以土地承包权入股私人企业,那么应该是新型的混合所有制,也就是说具备一定集体经济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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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属于集体经济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集体经济,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经济组织。  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是多样化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多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都可以是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如我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各种合作社、城镇的股份合作制、职工持股会以及职工有控制权的有限、股份、合资、企业集团等。简要地说,人们在现阶段已经普遍认同的,“职工共有、民主管理、共享利益、形式多样”是我国集体经济的基本特征。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是土地流转的重要形式,也是目前国家倡导的,发展规模化农业、设施农业的乃至向现代农业发展的为重要手段。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属于集体经济吗”这个问题太过泛泛,如果可以请您再仔细描述。而从我的经验来看,不同形式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结果可能大不相同。  比如,传统的农民间的土地互换应该还在集体经济的范畴中,农户以土地经营权为股份共同组建合作社也是集体经济的一部分。  而在土地出租中,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这种形式我们难用传统的标准界定它的属性。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但承租经营权的却往往是私人企业。我认为,如果是以现金形式承租土地,那么依然是单纯的私有制企业。如果农民以土地承包权入股私人企业,那么应该是新型的混合所有制,也就是说具备一定集体经济的色彩。
集体土地出让合同范本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集体土地出让合同范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转让于乙方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地上附着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甲方集体所有的闲置非农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经民主决议通过受让于乙方使用。
第二条:使用权转让期限共____年,甲方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上述使用权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第三条: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共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需征用上述使用权,甲方有权收回。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3、如因乙方不按时交纳转让费,经甲方向乙方书面催款通知30日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4、不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转让费据实结算,甲方不可单方无故解除合同。
5、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使用上述使用权,确保供水、供电、通行,并提供办理使用权变更手续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需要在办理相关许可证件后有权在受让土地上搭建建筑物及修建附属设施,甲方不得干涉。
2、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搭建的建筑物及修建的附属设施由乙方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甲方无权干涉,合同期满后,乙方同等条件下有续订合同的优先权。
3、乙方有权转让受让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
4、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征用、甲方单方收回使用权、合同期满后,乙方建筑物或设施仍能够使用,甲方应折价补偿乙方经济损失_________元。
5、乙方可与甲方协议解除合同,转让费据实结算,解除合同乙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向甲方书面通知60日后合同自动终止。
6、乙方应按时支付转让费用并不得违法使用上述使用权。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土地管理部门留档备查一份。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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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商标不得转让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集体商标不得转让
(1)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即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自某一集体组织,这一集体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业团体或其他集体组织,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以集体成员的身份隐退在集体的背后。体现了其“共有”和“共用”的特点;
(2)集体商标是以各成员组成的集体名义申请注册和所有,由各成员共同使用的一项集体性权利,反映在集体商标的申请注册上,即要求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可以提出申请,因为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能以其集体的名义拥有商标权;
(3)集体商标反映在商标的使用上,表现为,集体组织通常不使用该集体商标,而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每个成员都有平等使用的权力,成员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同时又必须对其集体成员的使用进行监督,并对违反使用规则的成员进行处理;
(4)集体商标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定统一的规则,详细说明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管理费用的数额和用途并将之公诸于众,集体成员应相互遵守并受到公众的监督;
(5)集体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转让;
(6)当集体商标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损失时,应包括集体组织成员所受的损失在内;
(7)当某成员退出该集体时,他就不能再使用该集体商标,当某一新成员加入时,他就可以因获得成员的身份而使用该集体商标了,这种成员身份是不可以转让的,以这种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商标使用权也不得转让;
(8)地理商标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注册。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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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范本怎么写?
我国的土地大体可以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顾名思义,国有土地国家享有所有权,集体土地由村集体享有所有权,其中不管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我们都可以通过申请享有使用权的。当我们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时,需要根据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范本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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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含义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的土地农民们是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的,农村的土地是属于集体土地。但是人们可以对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流转,而且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方式有多种,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来进行选择。那么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模式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是什么意思
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权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之间的流转,而不应包括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之间所谓的首次流转。就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同于转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的发包不同于转包一样,它们遵循的是不同的规则,有不同条件和要求。准确界定“流转”的含义,对于我国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建立,对于未来国家进行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和监管,以及对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模式
1、互换
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中国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分到了土地。但由于土地肥瘦不
一,大块的土地被分割成条条块块。划分土地时留下的种种弊病,严重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产量的提高。如何让土地集中连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于是互换这种最为原始的交易方式,进入农民视野。
2、交租
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其中,有大户承租型、公司租赁型、反租倒包型等。
3、入股
入股,亦称“股田制”或股份合作经营,是指在坚持承包户自愿的基础上,将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建立股份公司。在土地入股过程中,实行农村土地经营的双向选择(农民将土地入股给公司后,既可继续参与土地经营,也可不参与土地经营),农民凭借土地承包权可拥有公司股份,并可按股分红。该形式的最大优点在于产权清晰、利益直接,以价值形态形式把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确定下来,农民既是公司经营的参与者,也是利益的所有者,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新突破。
4、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
5、股份 合作
建立起“股份 合作”的土地流转分配方式。这种模式是,农户以土地经营权为股份共同组建合作社。村里按照“群众自愿、土地入股、集约经营、收益分红、利益保障”的原则,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按照民主原则对土地统一管理,不再由农民分散经营。合作社挂靠龙头企业进行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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