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的解除权在什么时候行使?

最新修订 | 2024-08-16
浏览10w+
冯明文律师
冯明文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079人
专家导读 签订技术合同的时候,想要解除合同应该符合相关的条件。其中,对于合同一方没有能力事先合同的、或者其中一方存在债务违约以及违反保密协议的,未违约方是可以根据相关的规定要求解除技术合同的,届时还可追究相应的违约赔偿。
{ArticleTitle}

一、技术合同的解除权在什么时候行使?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没有意义。

二、签订技术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总结

技术服务项目内部定价程序的第一步,是根据技术服务项目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市场分析。 企业应积极搜集与该技术服务项目有关的市场资料,包括相关成本、用户的价格敏感性、竞争者的行为等,通过调查、分析、评估,确定该技术服务项目目标市场的价格预期和需求价格弹性等。着重介绍技术服务项目的独特性,了解目标市场对该项目的感知和需求状况,将非常有助于技术服务项目价格的确定。

所谓需求价格弹性,是指某商品的需求量(对企业来说是销售量)变动率与其价格变动率的比值,它反映了商品需求量对其价格变动反应的灵敏程度。需求价格弹性的弹性系数=需求量变动的比率÷价格变动的比率当弹性系数1时,称需求缺乏弹性,此时,商品价格变动幅度大,需求量变动幅度小;当弹性系数1时,则称需求富有弹性,此时,商品价格变动幅度小,需求量变动幅度大。

技术服务的对象是特殊的目标市场,其需求价格弹性的弹性系数普遍小于1,市场不会因为技术服务的价格偏低而膨胀,因此,技术服务项目的宜采用高定价,用高定价给企业带来高利润。

(二)定价目标

技术服务合同--定价目标

完成技术服务项目市场分析后,接下来就是要明确技术服务企业在该目标市场中的定位以及技术服务项目的定价目标。

所谓定价目标,是指企业商品价格实现后应达到的目标,定价目标应该和企业的经营战略目标相一致,并为经营战略目标服务。定价目标是企业制定价格的始点和终点,不同的定价目标,会导致企业制定不同的商品价格。虽然不同的企业、不同的技术服务内容、不同的技术服务市场,其定价目标名称各不相同,但就其实质我们仍可以将其概括地分为利润目标、市场占有率目标和信誉目标三大类。其中,利润目标是根本,市场占有率目标是企业实现短期利润的表现形式,信誉目标是企业实现长期利润的表现形式。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定价目标不是单一的,而是一个兼顾利润、市场占有率和企业信誉的多元组合体,只是彼此权重不同而已。同时,企业经营者应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定价目标,以保证企业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定价策略

确定了技术服务项目定价目标后,如何获取利润,就要依靠定价策略了。由于技术服务存在法律上的垄断(专利权)或事实上的垄断(保密),所以技术服务兼具创新性和先进性,对于该类商品,一般都采用撇脂定价策略。撇脂定价策略是指企业将技术服务的价格定得比较高,以高价进入市场,以期在短期内获得最大的利润。这就像从汤中撇取顶层的油脂一样,故称撇脂策略。它非常适用

于细分市场中有专利保护且技术先进、需求价格弹性小、在短期内无竞争对手的技术服务项目。高定价可以使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保持主动,并能使研发成本得以较快回收,也为日后企业的降价留出了空间。

高定价同时也是对技术服务的定位。优质优价的大众意识,导致用户对优质服务较高价格的认可。企业应持续改进技术服务以保持其领先性,培育忠诚顾客,做好市场领导着并从中获取利润。

发达的社会缩短了技术服务项目的生命周期,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原有的先进技术会很快速冷成传统技术,技术服务项目进入衰退期,此时销售量急剧下降,一般说应该及时撤出市场以免拖累。

(四)定价方法

需求导向定价法

定价目标、定价策略着重解决思维问题,属于战略范畴。而定价方法则是定价目标、定价策略的具体化,是商品价格的具体确定,属于战术范畴。按照价格理论,影响商品定价的因素主要有三方面,即需求、成本和竞争。市场需求影响着顾客对商品价值的认识,决定着商品价格的上限;成本是商品价值的基础部分,它决定着商品价格的下限;市场竞争状态则调节着价格在上限和下限之间的波动幅度,并最终确定商品的市场价格。

技术服务项目的定价,不仅要考虑其市场需求、成本和竞争状况,还必须要考虑技术服务的特殊性。如上所述,技术服务具有垄断商品的特征,其价格既不由商品的生产成本所决定,也不由商品本身的价值决定,而是由购买者的需求和支付能力决定。所以企业在确定技术服务项目定价时应重点研究顾客对商品价值的认识,我们把这种定价方法称之为需求导向定价法。

所谓“需求导向定价法”,既是以商品功效、消费者所能理解的商品价值以及消费者可能支付的价格水平为依据来制定商品价格,其结果会使消费者感觉到购买该商品可以获得较多的价值。

综上所述,如果在签订技术合同之后想要行使合同的解除权,首先应该是合同的一方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合同,或者是合同的一方存在违约的现象抑或是违反保密协定,届时合同的一方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行使本身的解除权。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1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7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技术合同的解除权在什么时候行使?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8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8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4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3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3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5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0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4****66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5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1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8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3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2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8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1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技术合同解除会退款吗?
技术合同解除不一定会退款,首先如果签署的技术合同之中约定了合同解除的时候需要退款,那么收款的一方就需要退款。再者就是,若是因为法定情形出现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也有可能需要退款。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技术开发保密协议模板的使用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技术开发保密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在商业和技术合作中涉及的专有信息(如本协议第一款所定义的内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1.定义: 1.1 专有信息的定义: 1. 1.1 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产品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 1.2 “接收方”:本协议所称的“接收方”是指接收专有信息的一方。 1.3 “透露方”:本协议所称的“透露方”是指透露专有信息的一方。 2.权利保证: “透露方”保证其向“接受方”透露的专有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权益。 3.保密义务: 3.1 “接收方”同意严格控制“透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保护的程度不能低于“接收方”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但无论如何,“接收方”对该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技术企业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 3.2 “接收方”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透露方”提供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和坚持令人满意的作业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专有信息。 3.3 “接收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4.例外情况: 4.1 “接收方”保密和不使用的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专有信息: 4. 1.1 有书面材料证明,“透露方”在未附加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公开透露的信息; 4. 1.2 有书面材料证明,在未进行任何透露之前,“接收方”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况下已经拥有的专有信息; 4. 1.3 有书面材料证明,该专有信息已经被“接收方”之外的他方公开; 4. 1.4 有书面材料证明,“接收方”通过合法手段从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该专有信息。 4.2 如果“接收方”的律师通过书面意见证明“接收方”对专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而发生的,“接收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透露方”,同时,“接收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帮助“透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专有信息的透露。 5.否认许可: 除非“透露方”明确地授权,“接收方”不能认为“透露方”授予其包含该专有信息的任何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 6.补救方法: 6.1 双方承认并同意如下内容: 6. 1.1“透露方”透露的专有信息是有价值的商业秘密; 6. 1.2 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对于保护专有信息的秘密是有必要的; 6. 1.3 所有违约对该专有信息进行未被授权的透露或使用将对“透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续的损害。 6.2 如果发生“接收方”违约,双方同意如下内容: 6. 2.1 “接收方”应当按照“透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对该专有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接收方”承担; 6. 2.2 “接收方”应当赔偿“透露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等。 7.保密期限: 7.1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协议的条款。 7.2 除非“透露方”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专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须按照本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对在结束协议前收到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 8.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9.争议的解决: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经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 10.生效及其它事项: 10.1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10.2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于协议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 10.3 本协议及其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但若附件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10.4 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术合同的解除前提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技术合同的解除条件是什么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根据技术开发合同的特点,《合同法》又规定了技术开发合同可以解除的另一种情形,即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没有意义,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只需通知对方并说明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证明,不需征得对方的同意。
1、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技术标的的公开一般有以下情形:
(1)他人已经将该技术标的申请专利,并履行了专利登记手续。
(2)该技术标的已经由他人研究成功或者从国外引进并可在技术市场上作为商品进行转让。
(3)该技术标的已经在公开发行的技术文献上披露或在展览会上或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任何人可以从公共情报源取得。
2、上述事由已经使得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所谓没有意义,是指技术合同如果履行完毕,对债权人已经失去意义。
(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因解除合同产生的赔偿责任。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双方均没有过错的,由当事人合理分担。
(三)在委托开发合同中,如果研究开发人明知受委托的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是已有技术,应改为技术转让或者技术服务合同。
在合作开发合同中,合作开发的各方当事人有义务将自己知道技术开发的标的已经公开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以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四)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技术合同还可因当事人协商一致,不可抗力,一方违约,研究开发中的技术风险导致失败等原因而解除。
技术合同的解除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技术合同的解除条件是什么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根据技术开发合同的特点,《合同法》又规定了技术开发合同可以解除的另一种情形,即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没有意义,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只需通知对方并说明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证明,不需征得对方的同意。
1、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技术标的的公开一般有以下情形:
(1)他人已经将该技术标的申请专利,并履行了专利登记手续。
(2)该技术标的已经由他人研究成功或者从国外引进并可在技术市场上作为商品进行转让。
(3)该技术标的已经在公开发行的技术文献上披露或在展览会上或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任何人可以从公共情报源取得。
2、上述事由已经使得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所谓没有意义,是指技术合同如果履行完毕,对债权人已经失去意义。
(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因解除合同产生的赔偿责任。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双方均没有过错的,由当事人合理分担。
(三)在委托开发合同中,如果研究开发人明知受委托的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是已有技术,应改为技术转让或者技术服务合同。
在合作开发合同中,合作开发的各方当事人有义务将自己知道技术开发的标的已经公开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以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四)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技术合同还可因当事人协商一致,不可抗力,一方违约,研究开发中的技术风险导致失败等原因而解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技术合同单方面解除技术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技术合同单方面解除技术合同的条件是:其一,遇到了不可抗力因素,而且已经没有办法实现合同目的,比如签合同的当事人去世;其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对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经过本人催告后仍然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等情形。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7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技术合同解除需要什么条件?
如果涉及到技术合同的解除,需要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约定,或者是没有完全的履行合同的约定。依照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当然技术合同的解除也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的解除。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技术合同解除退款是可以的吗?
技术合同解除退款是可以的,只要在技术合同之中约定了可以退款的情形,那么在特定情形出现的时候可以退款。而对于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的退款情形并没有出现的情形,若是客观导致合同目的的不能实现的情形发生,那么也有可能会退款。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技术入股需要做技术评估?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技术入股,可能还没有盈利就被解雇,那么就无法获益。
2、如果是技术入股,五年后你又没有撤股,公司仍有盈利,有分红,当然你是有份的。如果仅仅是合同约定做项目,就要看你的合同怎么约定,而且应该也不是分红的性质了。
3、如果评估通过,成立新的公司,就是一个新的实体了,以前的合同是否有效,
首先要看合同的约定,
其次看你入股时双方的约定,因为可以通过后来的合同变更前面的合同。
4、技术入股等非货币财产入股根据《公司法》的规是要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如果没有经过评估,以协议方式约定获得利润分配的30是不合法的,成立新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有明确说明,
1、技术入股,可能还没有盈利就被解雇,那么就无法获益。
2、如果是技术入股,五年后你又没有撤股,公司仍有盈利,有分红,当然你是有份的。如果仅仅是合同约定做项目,就要看你的合同怎么约定,而且应该也不是分红的性质了。
3、如果评估通过,成立新的公司,就是一个新的实体了,以前的合同是否有效,
首先要看合同的约定,
其次看你入股时双方的约定,因为可以通过后来的合同变更前面的合同。
4、技术入股等非货币财产入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是要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如果没有经过评估,以协议方式约定获得利润分配的30是不合法的,成立新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有明确说明,你作为股东,占有30的股份,这样才合法,如果是隐名的股份,对你是很有风险的。
5、要看怎么样约定,是否约定你也同时不能使用该技术,如果是的话,你同样不能使用该技术。
6、如果是协议方式,出现亏损,你无需承担债务,如果是入股形式,你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新的公司本身是的法人,承担经营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你为股东,占有30的股份,这样才合法,如果是隐名的股份,对你是很有风险的。
5、要看怎么样约定,是否约定你也同时不能使用该技术,如果是的话,你同样不能使用该技术。
6、如果是协议方式,出现亏损,你无需承担债务,如果是入股形式,你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新的公司本身是的法人,承担经营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7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技术合同可以约定任意解除吗?
技术合同是不可以约定任意解除的,因为合同的订立是需要由双方就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不得随意解除和更改,对于任意解除的认定显然是属于违反了合同订立时确定的相关条款和依据。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纠纷 > 技术合同的解除权在什么时候行使?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