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后签了五年合同可以违约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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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入职后签了五年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不可以违约,可是,在劳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提前离职不算是违约。如果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有服务期,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条款,即使离职也不能违反相关约定,否则员工要承担违约责任。
入职后签了五年合同可以违约吗

一、入职后签了五年合同可以违约吗?

入职后签了五年合同不可以违约,但提前离职不算违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提前离职不算是违约,仅仅因为提前离职公司就让本人支付违约金的行为是不合理的。不过,在公司对员工进行了专项技术培训,并且也提供了培训费的情况下,如果约定的服务期就是5年,服务期内不能提前离职,除非公司侵犯本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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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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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职工在入职的时候是需要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里不仅会规定工资和一些福利待遇,同时用人单位也可和劳动者约定一些培训和保密协议,一旦一方因为一些原因而违约的就可能会涉及到违约金。那么入职合同违约金什么时候需要支付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入职合同违约金支付的情形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可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的,就不需要承担违约金。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签订了保密协议,应当自觉遵守,这个是陷阱,应当引起注意的。
二、劳动合同约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入职合同违约金多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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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这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职工入职用人单位不得收取押金等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二、通常情况下入职当月有工资吗工资,就是员工的薪资,它是处于固定工作关系中的员工所应得的薪酬,是法定的用人单位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行业规定,或者是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的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所以,即使你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公司也应该按照你的出勤天数给你计发工资报酬。
三、员工入职当月工资怎么发计算月出勤天数和月工资,全月出满勤即为21.75天,如果休息日出勤,则应按照加班时间计算,而不应计算到月计薪天数当中。统计月出勤时间,这里特别应当注意的是不应统计当月的出勤天数,而应当统计缺勤时间,当月缺勤几天就用21.75天减去缺勤天数,剩下的就是出勤天数。如果出满勤就是21.75天。以你说的情况为例:当月缺勤3天,出勤就是18.75天,休息日出勤按照加班计算;如果缺勤20天,去掉休息日加班(应当单算)出勤就只有1.75天,月工资除21.75天再乘1.75天就是其当月应得的工资。月应发工资的计算公式应为:日工资标准×具体工作日有缺勤的情况,当月工资是日工资×出勤天数,而不是缺勤多少天扣多少钱其他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节假日加班费计算:月工资收入÷21.75×300%公休日加班费计算:月工资收入÷21.75×200%比如刚结束的春节长假七天总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300%×3月工资收入÷21.75×200%×4再比如近期的清明假期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300%×1月工资收入÷21.75×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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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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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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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入职时签了入职协议 试用期三个月过后需要在单位干满五年 干不满五年需要支付违约金五万 现在已经在这干了半年了 一直没签合同 也没交保险 想辞职 需要支付这五万块钱吗?
[律师回复] 不合法,签合同要签几年由双方自主协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扩展资料没签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资料介绍:实践中认定劳动关系一般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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