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保护期起算日怎样确定

最新修订 | 2024-09-19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470人
专家导读 专利的保护期自申请日起计算。即从向知识产权局递交“专利申请书”并且从申请日起就已起到相应的保护作用,而且在不同的阶段具有不同的保护作用及不同的保护力度。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可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ArticleTitle}

一、专利权的保护期起算日怎样确定

专利权期限,是指专利权的法定期满终止时间,专利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权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因此专利年度亦从申请日起算。

假如2015年申请,则第一年度为2015年至2015年12月31日,第二年度为至12月31日,以此类推.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假如2015年申请,2015年授权,第二年度的年费应当在2015年12月31日前缴纳。

相关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二、发明专利保护期限终止情况

发明专利保护属于专利保护的一种,因此《专利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发明专利保护。当有下列情况的,发明专利权发生终止:

1、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届满

2、发明专利保护期限尚未届满,但没有按规定缴纳年费

3、发明专利保护期限尚未届满,但专利权人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

专利保护不是长期存在的,专利权人不能对自己的专利过分处于安心状态,需要对我国有关专利的保护期限有个明确的了解才能更好保护自己的专利。许多人以为专利生效日期就是专利局做出授权决定或者发出专利证书之日。但严格来说专利生效日必须从专利权公告之日起算,不论公告之日与授权日、发出专利证书之日是否是同一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2.4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6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专利权的保护期起算日怎样确定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8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7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7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3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4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4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6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1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3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1****02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4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7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7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6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3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专利保护期的起算日如何确定
专利的保护期自申请日起计算。即从向知识产权局递交“专利申请书”并且从申请日起就已起到相应的保护作用,而且在不同的阶段具有不同的保护作用及不同的保护力度。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可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专利权保护期限的起算日
专利保护期限从申请日起开始计算,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申请日是从专利申请文件递交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之日算起。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优先权日视为申请日。
10w+浏览
知识产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6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的起算日
专利保护期限从申请日起开始计算,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申请日是从专利申请文件递交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之日算起。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优先权日视为申请日。
10w+浏览
知识产权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专利保护申请日确定优先权日规定是什么?
专利保护申请日确定优先权日规定是从申请那天开始就确定其具有优先的权利申请人,如果享有优先权的情况之下,那么优先权是就视为其申请的日出,如果申请的书面文件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出去的,应当是以寄出去的那一天为准。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我的自己的大哥在当地建筑公司工作,工作之余还弄了一些小发明觉得不错就申请了专利,没想到成果了,我的哥哥想详细的了解一下专利权申请日的确定的事宜
[律师回复] 专利存在有效期,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的有效期是10年。专利的有效期是从专利申请日起计算的。
  许多人以为专利生效日期就是专利局做出授权决定或者发出专利证书之日。事实上,严格意义上面来讲专利生效日必须从专利权公告之日起算,不论公告之日与授权日、发出专利证书之日是否是同一天。
  那么专利的申请日是如何确定的呢?
  
1、 申请日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确定。
  
2、 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如果该专利申请案享有优先权,申请日是按照本次申请文件提交日计算还是按照优先权日计算?
  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
  本细则所称申请日,除另有规定的外,是指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申请日。
  由于专利权存续期间的计算正是在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所以在专利申请案享有优先权的情况下,该专利技术的新颖性是根据优先权日判断,但是专利权期限从申请日起计算。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6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专利的保护期起算日期为多久
专利的保护期自申请日起计算。即从向知识产权局递交“专利申请书”并且从申请日起就已起到相应的保护作用,而且在不同的阶段具有不同的保护作用及不同的保护力度。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可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我表弟非常的聪明,整天搞些创作发明,现在在一家科技研究院工作,家里人都为他感到骄傲,好像最近有作品要申请专利了,我想请问一下啊,专利权权的保护范围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何确定的
  在专利权保护范围确定的原则上,我国采取国际通行的“折衷原则”。《专利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该条规定明确了我国专利法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依据,而不是严格按照权利要求书中的文字来确定范围,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中心限定原则”和“周边限定原则”的不足,不仅能够相对保证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性,同时也更有效地维护权利人保护意图的真实性。
  根据法律规定,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为权利要求书。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权利要求书应当是专利局最终公告的专利权利要求文本或者是经专利权无效审查阶段进行修改的专利权利要求文本。
  权利要求书通常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每一项权利要求都有其自己的保护范围,在判断专利侵权时不能将各项权利要求叠加起来,进行综合判断。每一项权利要求都是“独立”的,只要认定被控侵权行为的客体落入专利权任何一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就可以得出侵犯了该项专利权的结论。
  专利独立权利要求是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特征,其保护范围与从属权利要求相比最大。所以,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时,应当对保护范围最大的独立权利要求做出解释。如果原告以多个权利要求作为权利基础的,应当以保护范围最大的权利要求作为权利基础,并做出解释。
  关于独立权利要求,应当注意的是,不能认为既然独立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记载的是与最接近现有技术共有的技术特征,那么在判断侵权行为是否成立时只需判断被控侵权行为是否采用了特征部分的技术即可。在专利侵权判断中,依据的是独立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不论是前序部分的技术特征,还是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都对专利保护范围产生限定作用。
  规定独立权利要求的两部分撰写方式,主要是为了便于专利局审查员和公众判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之间的区别,从而便于判断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因此,在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应当将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技术内容作为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看,即将在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所表达的技术方案作为一个整体看,记载在前序部分的技术特征与记载在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二者组合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前序部分的技术特征与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对于限定专利的保护范围具有相同作用。
  所以,权利要求书的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应当共同构成本专利所受保护的技术方案。即: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权利要求的所有必要技术特征的总和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396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你好,有个朋友的公司前段时间发明了一个工具,给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说是想要申请专利,想要问一下专利权的生效日保护期是怎么计算的呢,具体有什么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一、专利权的有效期是多久
根据《专利法》,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由于至少需要经过形式审查,专利的申请日和授权日绝对不可能是同一天。根据专利法的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虽然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均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但权利存续期限却要向前推算从申请日期开始计算10年或者20年。
许多人以为专利生效日期就是专利局做出授权决定或者发出专利证书之日。但严格来说专利生效日必须从
二、专利权什么时候生效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专利权公告之日起算,不论公告之日与授权日、发出专利证书之日是否是同一天。
三、专利权如何获得
发明专利申请经过专利局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均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专利权自证书颁发之日起生效。期满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专利 > 专利权的保护期起算日怎样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