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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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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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时要准备的材料是房产抵押合同,借款合同,房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以及房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房产抵押登记的申请表是到了房管局以后填写的,如果审核通过,房管局会出具房屋他项权证。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材料。

二、房产抵押合同怎么写?

房产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 __________

抵押人(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抵押权人(下称乙方):

鉴于债务人 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合同编号: ,下称主合同),现债务到期,因债务人资金困难,无法按照主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合同货款,甲方作为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为债务人履行主合同向乙方作抵押担保。甲方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设定抵押的房产如下:

房产坐落

房产名称

房屋结构

所有权人

房产所有权证号

抵押面积 ㎡

土地使用权证号

抵押房产分摊土地面积 ㎡

用途

是否成套

评估价值

第二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 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为乙方主债权,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四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并且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处分抵押房产。

第五条 抵押房产由甲方占用与管理。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房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负责抵押房产的安全与完好,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如果抵押房产人为毁损、灭失以及发生其他使抵押房产价值减损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抵押房产,或在 7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抵押期间,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由乙方负责保管,除上述证件外,甲方还需向乙方提供办理房产抵押所需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第六条 本合同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则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产,清偿债务。处理抵押房产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七条 除非另有约定,抵押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各项费用,包括税费、财产保险、公证、登记等费用。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10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到昆明市房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房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书面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债务,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条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的房产作重大改装,减损其价值或改变其用途。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和债务人各执壹份,登记机关留存壹份。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住址: 住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日 期: 日 期:

如果以房产抵押进行借款,肯定要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由房管局出具的房屋他项权证就证明房子处于抵押状态,将来履行了还款义务以后,还需要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的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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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登记应准备什么材料
1、抵押权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3、房屋所有权证。4、抵押合同。5、主债权合同。6 土地使用证,抵押人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7、抵押人为自然人的,已婚的应提交结婚证或其他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及配偶身份证,未婚的应提交单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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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抵押登记备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商品房抵押登记备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商品房抵押登记是指抵押人在将自己的商品房抵押后进行的抵押权登记。它和其他房产抵押登记是一样的,今天我们主要来了解一下商品房抵押登记备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商品房抵押登记备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抵押权人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2、抵押权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抵押权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及签章(签字)样本;
4、抵押权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申请文件的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签章(签字)样本;
5、抵押权人委托办事人员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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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抵押合同及借款合同正本,抵押人属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的,须办理公证
8、《商品房抵押登记备案申请表》;
9、抵押人身份证明:
(1)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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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团组织的,提供机构代码证或政府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属企业非法人单位须上级主管部门加意见;
(4)抵押人为未成年人的,需由其监护人(父母双方)代签名,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户口簿或关系证明等相关资料及保证书(监护人);
(5)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须提供经公证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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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境外个人、企业或组织(包括港澳台地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均须经过公证或认证,并提供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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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登记材料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地产抵押登记材料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房地产抵押登记材料包括哪些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材料。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抵押物是否符合准许进入抵押交易市场的条件;抵押人提供的房地产权利证明文件与权属档案记录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权属证书的真伪等,并由审核人签字在案。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在法定期限内核准登记记入登记簿并颁发他项权利证书。
什么是房产抵押登记?
一方面,抵押登记的作用是为了交易安全。设立抵押权的本身是为了保障主债权的安全,经过登记这一法定程序,能起到对抵押物是否有瑕疵的把关作用,有利于抵押权人的保护。另一方面,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抵押登记是法定要式行为,抵押权是一种在抵押物上所设定的他项权利,履行抵押登记手续是抵押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
我国《担保法》规定,当事人以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以及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房地产抵押登记分成三种情况,一是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的权利设定登记;二是权利内容变更时的变更登记;三是权利消除时的注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1条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房地产抵押登记包括哪些类型?
房地产抵押登记包括房地产抵押设定登记、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和处分抵押房地产后的过户登记。
(1)房地产抵押设定登记。房地产抵押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否则即使签订了抵押合同,经过了抵押合同公证,也起不到担保作用。所以房地产抵押合同当事人应在签订抵押合同后即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领取《房地产他项权证》。
(2)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在抵押权所担保的主债权因受偿、抵销、免除等原因而消灭之后,房地产抵押合同当事人应及时地向房地产抵押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后,房地产抵押权在形式上消灭。
(3)处分房地产后的过户登记。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全部债务,抵押权人即可根据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房地产抵押合同》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拍卖抵押的房地产。抵押房地产一经拍卖,即发生房地产权属变更,新的房地产权利人和抵押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
登记程序
房地产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
1.抵押登记申请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2.受理申请
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审核
(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驳回转移登记申请:
A.权属来源的性质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划拨土地、减免地价土地)而未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的;
B.根据城市规划,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C.司法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D.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E.权属有争议的;
F.法律、法规或市、区政府规定禁止转让的。
驳回登记申请,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A.身份证明;
B.《房地产证》或其他房地产权利证书;
C.抵押登记申请书是否按要求填写;
D.抵押合同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4.登记
(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2)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5.收费发证
(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6.立卷归档
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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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抵押登记要准备哪些材料?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2、抵押登记申请书3、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的证明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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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抵押贷款抵押登记要备案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为您推荐】南溪区律师北仑区律师平湖市律师乐昌市律师阳新县律师金堂县律师曲江区律师2010年,《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发布,使得担保和人们的生活变得息息相关起来,但是实际生活中,并没有多少人认真了解担保的含义。对于担保仍存在很多的疑问,比如“担保和反担保是什么意思”“反担保抵押登记要备案吗”下文将详细解答上述问题。
一、担保和反担保的概念担保是指债权人为确保债务得到清偿,而在债务人或
第三人的特定的物和权利上设定的,可以支配他人财产的一种权利的行为。这就形成了担保法中的本担保。而反担保,是针对本担保而言的,是为债务人担保的
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也就是说,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担保公司作为保证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最终的目的是为确保担保债权能够顺利实现,担保公司通过对抵押物的权利主张,保证担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如果没有反担保抵押登记,担保公司就无法对抵押物主张权利,担保公司资金也就无法保证,其最终结果。反担保最终目的是确保第三人追偿权的实现。反担保的方式在实践中主要有三种方式:保证、抵押和质押。本文主要探讨抵押方式。
二、办理反担保抵押成立的依据和成立的条件
(一)依据。办理反担保抵押成立的依据主要有:

一,《物权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担保法》
第四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二)条件。金融机构与企业或个人签订《借款合同》,合同中要求某一家担保公司为其债务提供担保,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再次签订《保证合同》。在前面主合同成立条件下《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与《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签订《委托担保合同》,担保公司为保证资金的安全,担保公司要求《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用房屋作为反担保,并签订《反担保抵押合同》。反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是担保合同,而担保合同又以借款合同为主合同。所以,从中总结房屋抵押中的反担保应该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第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二)发放贷款”。换句话说就是担保公司不能与抵押人(债务人)签订借贷合同。债务人应先同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后,担保公司才能协商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司只能在主合同生效后,担保公司才能协商《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与自己签订《反担保抵押合同》提供反担保。第
二:担保公司可以协商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用房产向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第
三:《担保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第三十九条规定:“抵押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物权法》
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所以按法定形式,反担保也应签订书面合同,并依法办理登记。
三、反担保抵押登记要备案吗需要备案。一般流程是先签合同,然后再去办理公证和备案。上述可知,担保和反担保和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及第三人之间确保债务偿清而设定的法律法规。反担保抵押登记要备案吗是需要备案的。通过对反担保抵押成立的依据和成立的条件的掌握,就能清楚的掌握担保。反担保的具体意义,以及相关办理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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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准备哪些材料?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准备哪些材料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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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登记需要备案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为您推荐】南溪区律师北仑区律师平湖市律师乐昌市律师阳新县律师金堂县律师曲江区律师2010年,《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发布,使得担保和人们的生活变得息息相关起来,但是实际生活中,并没有多少人认真了解担保的含义。对于担保仍存在很多的疑问,比如“担保和反担保是什么意思”“反担保抵押登记要备案吗”下文将详细解答上述问题。
一、担保和反担保的概念担保是指债权人为确保债务得到清偿,而在债务人或
第三人的特定的物和权利上设定的,可以支配他人财产的一种权利的行为。这就形成了担保法中的本担保。而反担保,是针对本担保而言的,是为债务人担保的
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也就是说,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担保公司作为保证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最终的目的是为确保担保债权能够顺利实现,担保公司通过对抵押物的权利主张,保证担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如果没有反担保抵押登记,担保公司就无法对抵押物主张权利,担保公司资金也就无法保证,其最终结果。反担保最终目的是确保第三人追偿权的实现。反担保的方式在实践中主要有三种方式:保证、抵押和质押。本文主要探讨抵押方式。
二、办理反担保抵押成立的依据和成立的条件
(一)依据。办理反担保抵押成立的依据主要有:

一,《物权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担保法》
第四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二)条件。金融机构与企业或个人签订《借款合同》,合同中要求某一家担保公司为其债务提供担保,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再次签订《保证合同》。在前面主合同成立条件下《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与《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签订《委托担保合同》,担保公司为保证资金的安全,担保公司要求《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用房屋作为反担保,并签订《反担保抵押合同》。反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是担保合同,而担保合同又以借款合同为主合同。所以,从中总结房屋抵押中的反担保应该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第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二)发放贷款”。换句话说就是担保公司不能与抵押人(债务人)签订借贷合同。债务人应先同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后,担保公司才能协商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司只能在主合同生效后,担保公司才能协商《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与自己签订《反担保抵押合同》提供反担保。第
二:担保公司可以协商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用房产向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第
三:《担保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第三十九条规定:“抵押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物权法》
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所以按法定形式,反担保也应签订书面合同,并依法办理登记。
三、反担保抵押登记要备案吗需要备案。一般流程是先签合同,然后再去办理公证和备案。上述可知,担保和反担保和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及第三人之间确保债务偿清而设定的法律法规。反担保抵押登记要备案吗是需要备案的。通过对反担保抵押成立的依据和成立的条件的掌握,就能清楚的掌握担保。反担保的具体意义,以及相关办理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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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土地抵押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办理土地抵押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一)抵押登记
1、《土地他项权利(抵押)登记申请书》(需盖公章);
2、
①国有划拨土地和集体土地,须提交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②国有出让土地,如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③国有出让土地如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若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投入须达到开发投资总额100%后才能抵押的,还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若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投入须达到开发投资总额25%后才能抵押的,还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及投入已达到25%(不含地价款)的有关证明;
3、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4、土地价格评估报告或作价协议书,划拨土地必须提交经国土部门确认及核定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数额的评估报告(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5、抵押权人的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可由抵押权人盖公章证明为原件复印件);
6、抵押人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及抵押人法人身份证明;
7、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委托他人办理抵押登记的,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8、以房地产开发用地抵押的,提交抵押双方鉴证的房屋预售情况说明;
9、以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证明;
10、抵押权人为非金融机构的,其抵押借款行为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1
1、如土地使用证与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坐落不合的,需提供地名办或当地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证明。
(二)抵押注销登记
1、《土地抵押注销登记申请书》(需盖公章);
2、土地他项权利证书或土地抵押登记证明书;
3、抵押人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5、土地使用证(如原土地证书压存我局的不需提供);
6、如土地他项权利证书或土地抵押登记证明书已遗失的,需提供银行遗失公告的登报样本。
办理土地抵押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办理土地抵押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一)抵押登记
1、《土地他项权利(抵押)登记申请书》(需盖公章);
2、
①国有划拨土地和集体土地,须提交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②国有出让土地,如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③国有出让土地如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若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投入须达到开发投资总额100%后才能抵押的,还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若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投入须达到开发投资总额25%后才能抵押的,还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及投入已达到25%(不含地价款)的有关证明;
3、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4、土地价格评估报告或作价协议书,划拨土地必须提交经国土部门确认及核定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数额的评估报告(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5、抵押权人的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可由抵押权人盖公章证明为原件复印件);
6、抵押人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及抵押人法人身份证明;
7、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委托他人办理抵押登记的,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8、以房地产开发用地抵押的,提交抵押双方鉴证的房屋预售情况说明;
9、以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证明;
10、抵押权人为非金融机构的,其抵押借款行为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1
1、如土地使用证与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坐落不合的,需提供地名办或当地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证明。
(二)抵押注销登记
1、《土地抵押注销登记申请书》(需盖公章);
2、土地他项权利证书或土地抵押登记证明书;
3、抵押人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5、土地使用证(如原土地证书压存我局的不需提供);
6、如土地他项权利证书或土地抵押登记证明书已遗失的,需提供银行遗失公告的登报样本。
办理土地抵押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办理土地抵押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包含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办理土地抵押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一)抵押登记
1、《土地他项权利(抵押)登记申请书》(需盖公章);
2、
①国有划拨土地和集体土地,须提交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②国有出让土地,如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③国有出让土地如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若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投入须达到开发投资总额100%后才能抵押的,还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若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投入须达到开发投资总额25%后才能抵押的,还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及投入已达到25%(不含地价款)的有关证明;
3、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4、土地价格评估报告或作价协议书,划拨土地必须提交经国土部门确认及核定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数额的评估报告(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5、抵押权人的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可由抵押权人盖公章证明为原件复印件);
6、抵押人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及抵押人法人身份证明;
7、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委托他人办理抵押登记的,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8、以房地产开发用地抵押的,提交抵押双方鉴证的房屋预售情况说明;
9、以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证明;
10、抵押权人为非金融机构的,其抵押借款行为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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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土地使用证与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坐落不合的,需提供地名办或当地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证明。
(二)抵押注销登记
1、《土地抵押注销登记申请书》(需盖公章);
2、土地他项权利证书或土地抵押登记证明书;
3、抵押人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5、土地使用证(如原土地证书压存我局的不需提供);
6、如土地他项权利证书或土地抵押登记证明书已遗失的,需提供银行遗失公告的登报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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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准备什么材料
1、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4、二寸彩照3张本人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5、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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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抵押登记备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证,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权利人的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还需提供出生证明;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为提高房子抵押贷款通过率,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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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解除土地抵押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  土地抵押解除需要准备以下资料去银行办理抵押解除:  
1、抵押权人申请解除抵押的函(1份)  
2、抵押人申请解除抵押申请书(1份)  
3、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双方单位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身份证明(单位)、法人身份证、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1套)  
4、土地证、土地他项权利证  
二、土地抵押需要多少费用  物价局了解到,土地交易所为土地使用权抵登记提供服务实行收费,土地房产抵押登记费收费标准是多少,其收费标准为:  
(1)土地抵押价值1000万元以下的按抵押值0.7‰收取;  
(2)土地抵押价值1000万元以上的按抵押值0.35‰收取;  
(3)土地抵押值超过一亿元的(不含一亿元),超过部分不收费;  
(4)每宗最低收费50元。  
三、土地抵押贷款的条件  
1、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2、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亦不能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  
3、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和土地使用权在本质上的区别,导致二者在相应的抵押上,也存在着差异。当我们需要进行土地使用权抵押时,要先明确土地使用权抵押定义,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带着详尽材料前往土地局进行办理。
解除车辆抵押的需要的材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目前,汽车抵押贷款主要是用于汽车消费,在车贷款还清之后,可以到相关部分解除抵押手续,将车辆过户到自己名下,具体准备的资料有: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属于人民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还应提交人民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属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和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三、买抵押车会存在哪些风险
1、过户风险车辆在抵押之后,暂时属于贷款机构的,在没有解除抵押协议之前,及时车辆被购买,那也是无法过户的。所以购买车只拥有使用权,但是并不拥有汽车的所有权,这个也是目前购买抵押车存在的风险。
2、事故风险车辆出事故还是比较常见的问题,比如小摩擦,那么遇到这类情况,抵押车辆哟按则么解决呢其实抵押车是能够买正规的车辆保险的,所以在出现交通意外之后,也是跟其他的车辆一样解决的,所以车辆抵押车辆是可以办理正规的车险以及年审的,所以这个问题上,不需要过于担心。
3、来源风险很多人担心的是抵押车的来源问题,而且抵押车的来源是非常的重要的,如果不小心购买的不是正规的抵押车辆,那么存在的风险就会非常大,所以购车者可以通过这些文件等查询汽车的基本信息以及情况,因此还是相对安全的,所以购买正规途径的抵押车辆存在的风险是很小的。
四、车辆抵押的流程
1、抵押车通常指正规抵押车。正规抵押车的意思就是指来源正规,并且有正规合法的抵押协议,另外贷款机构还能够提供车主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等。车辆过户,手续有原车主抵押合同,有车主本人的签字及指纹,原车主行车证,原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审车用)最后签订转押协议。
2、抵押车辆应该是合法取得的,所有车辆均有据可查,有底挡,全国可查。保证正常行车,审车和买保险。车况不放心可以到4S店做专业的检测,杜绝事故车,泡水车,翻新车。
3、车辆不能过户,所以比过户车要便宜!
4、关于车辆年审的问题,可以出异地年检委托书,直接委托到你们当地车管所审车。
5、关于买车以后保险的问题,你可以拿着行车证,自己的身份证,买自己名字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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