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担保连带责任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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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银行担保连带责任规定是如果承担的是连带保证的话那么需要承担连带的责任,如果是一般的保证银行首先是需要你清楚收货款成之后才能够向担保人提出执行担保的责任的,所以是有一个先后顺序。
银行担保连带责任规定是什么?

一、银行担保连带责任规定是什么?

银行担保连带责任规定是如果承担的是连带保证的话那么需要承担连带的责任,如果是一般担保银行要先清收贷款人无果后才可向担保人提出执行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银行就可根据情况选择担保人或贷款人来履行还款义务。银行一般都是连带责任担保,所以银行可以向担保人提出还贷要求。

有担保人的还款协议书范本

还款协议书

甲方(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欠甲方借款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经对帐,确认截止_年_月_日乙方尚欠甲方借款人民币_整(小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由于乙方资金困难一直未履行该还款义务,为了保证甲方的债权能早日实现,乙方承诺按如下方式偿还:

1、乙方承诺于_年_月_日前偿还所欠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小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承诺于_年_月_日前偿还所欠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小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乙方承诺于_年_月_日前偿还所欠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小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乙方承诺于_年_月_日前还清所欠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小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5、如果乙方有一期未按上述时间足额给付,则甲方有权就剩余借款向_申请强制执行。甲方因主张权利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执行费等)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所欠借款10%的违约金

第三条、借款的担保

1、丙方、丁方自愿为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债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如果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清偿债务,丙方、丁方保证在还款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所欠款项代为偿付给甲方。

2、丙方、丁方代乙方偿还甲方给乙方提供的借款后,即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甲方对乙方享有的一切权利随即转移给丙方、丁方。乙方应在丙方、丁方代其偿还借款后三日内,将所欠借款本息、违约金、代偿费偿还给丙方、丁方。

第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可以四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

经甲方签字按指印,乙方、丙方和丁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第六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壹式肆份。

第七条、声明条款

1、甲、乙、丙、丁四方均已详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四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认识一致,均无异议。

2、甲、乙、丙、丁有权签署本合同。

甲方(债权人):______________乙方(债务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丁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担保债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很多人可能对银行提供一些担保,并不是特别的清楚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担保,包括有一般的担保和连带担保,如果是一般的担保那么是有一个履行顺序方面的要求的,但是连带担保的话就没有这样的一种顺序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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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担保的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银行担保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因此,连带责任需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连带责任人主观上须有过错;行为须具有违法性;须造成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须存在因果关系。
连带责任的构成要件
1、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
连带之债是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连带之债是指以同一给付为标的,各债权人或各债务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多数人之债,其中数个债务人连带承担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债务,称为连带债务。显而易见,连带责任的责任人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连带责任人作为多数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一般连带责任的各债务人,诸如合伙内的各合伙人,共同侵权的各侵权人等,另一种是补充连带责任中的主债务人和从债务人,如保证合同中的主债务人和保证人。
2、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
连带责任是以债的关系为前提的,没有债的关系,就无民事责任可言,更谈不上承担连带责任。在代理关系中,某两方当事人共同损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由此便与受害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如在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情况下,代理人是对其进行代理活动中的过错行为造成的损失向被代理人承担责任,第三人也不是代人受过,而是对自己的过错行为造成的损害向被代理人承担责任,代理人与第三人在意思上的联系和行为上的配合,使得他们处于共同债务人的地位。另外,在保证关系中,保证人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同样是债的关系,此债是以主债务的存在为前提,为从债,也即保证之债。
3、连带责任所指向的债必须不可分。
不可分有性质不可分和意思不可分,性质不可分是指给付在性质上不可分割,如分割就会损害其价值;意思不可分是指给付在性质上虽属可分,但依当事人意思而定为不可分。我们这里所述的不可分显然是指意思不可分。民法上所说的“连带”是指“共同的、一致的、不可分的”意思。但“共同的、一致的”是指几个责任人共同对某一特定主体承担义务:“不可分的”则强调了这些责任人对共负的债务必须不分份额地承担清偿义务。这种共同债务的不可分割决定了各连带责任人在履行义务时,首先就应无条件地承担全部责任,其后才在内部关系中体现按份责任。因此,共同的不可分割性是连带责任的重要构成要件。
4、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
连带责任的客体是指连带民事责任人承担义务的对象。该客体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相比,其外延显得单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是指物、行为、智力成果和其他一些权益。作为民事法律关系最普遍的客体物又分为种类物和特定物。而连带责任的客体则只能是其中的种类物,这是由连带责任的性质所决定的。其一是,连带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所以其客体必须是物。其二,由于所履行债务的责任是连带责任,因而这种客体在客观上是可分别承担的,而不应是特定的。特定物不能作为连带责任的客体,因其具有不可替代之特征,其他连带责任人无法承担连带责任。
5、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
以上就是担保连带责任的具体认定情况,相关事项的处理上,一方面是需要根据担保的实际情况而定的,另一方面也是需要根据连带责任的认定情况而定,特别是不同的担保事项所认定的连带责任是不同的,具体情况可以由双方协商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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