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抵押权人资格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抵押权人资格没有特别规定,只要是债权人,在房产抵押程序中,任何人或者单位都可以作为抵押权人。房地产抵押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
1、土地抵押后,其所有人不变,所有人对其土地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如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
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
甲方(抵押人):
乙方(抵押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关事宜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现签订合同如下:
1、抵押宗地基本情况
本宗地座落于镇(乡)村(集镇、社区)
街号,甲方于年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为:公用字第号。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m2,用途为,使用年限为年,使用终止日期为年月日。本宗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为m2,建筑面积为m2。
2、抵押贷款情况
本宗地土地使用权评估价额为人民币元,抵押金额为人民币元,欠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人民币元,抵押期限为年,(抵押期限以抵押登记的批准之日起计算)。
3、双方权利和义务:
1)抵押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乙双方须共同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未经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
2)甲方在抵押期间有权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
3)甲方在抵押期间应保护好抵押物,保证抵押物不受毁损。
4)甲方应在抵押期限内归还贷款本息。贷款本息归还后,甲、乙双方应共同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权注销登记。
4、违约责任
1)甲方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时,其行为无效。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抵押金额%的违约金。
2)由甲方因隐瞒抵押物的共有、争议、查封、扣留或已经设定过抵押等情况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3)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发生毁损,导致土地价值减少甚至破坏,乙方可要求甲主恢复土地的原价值或赔偿损失。
4)抵押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期间宣告解散、破产时,乙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处分抵押财产所得,由甲方交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乙方有优先受偿权。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5、其它
1)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随之抵押。
2)本合同自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批准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用于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
4)抵押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时,按《民法典》处理。
甲方:
乙方:
时间:
作为债权人,对债权人最基本的要求是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借款合同合法有效的,双方签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才有效,但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需要到土地资源局办理他项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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