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律关系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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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担保法律关系的成立条件有当主合同生效时,担保合同也会有效,并且双方关于担保的具体事项签订了担保合同,同时进行担保的财产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且在相关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
担保法律关系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一、担保法律关系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1、主合同生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主合同生效担保合同有效。

2、订立担保合同。

3、用于担保的财产符合法律规定。

4、需要登记的已经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九十五条 【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第四百四十条 【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二、个人借款担保人的相关要求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2、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3、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三、担保合同的必备条款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这是基本的内容;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要约定清楚履行债务的期限,否则可能产生争议,导致担保责任无法明晰,

3、担保的方式:担保方式可以是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因此,要写清楚到底是哪种担保方式,这是最重要的,往往最终决定了能否得到偿还、偿还的优先顺序等。如果是保证的话,需要写清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等。

4、担保的范围:尤其需要写清楚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是否也在担保范围内。一旦对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5、担保的期间:担保的责任不是无限的,一般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一定时间内。

以上就是对担保法律关系的成立条件有哪些的相关解释。担保合同格式为需要写明甲乙双方的身份信息,并且需要写明担保的具体事项,包括双方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甲方应该支付的定金金额以及交付款的日期,并且要写明还返定金的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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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想了解一下关于担保法律关系的成立这方面的一些信息,但是对于这个我上网看过太多有点乱,希望各位可以为我提供整理一下信息,谢谢
[律师回复] 担保合同的成立、生效<br/>(一)保证合同的生效<br/>借款合同纠纷中的保证,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第三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二是第三人和贷款人、借款人共同签订担保贷款合同。担保贷款合同中有保证条款,或虽无保证条款,但第三人在“保证人”栏目内签名或者盖章,保证合同也即告成立并生效。三是担保人单独出具保证书,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情况。<br/>最为典型的是第三人在贷款人出具的格式化的“不可撤销保证书”上签名或盖章并交回贷款人。除此以外,第三人出具的具有保证性质的书面文件,包括信函、传真等,也属于保证书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贷款人没有明确表示拒绝,都应认定保证合同成立并生效。可见,保证是诺成性法律行为,保证合同一经订立即告生效。<br/>(二)抵押的生效<br/>借款合同纠纷中的抵押,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担保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当借款人不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中,贷款人称为抵押权人,以财产设立抵押的借款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的方式主权有两种,一是签订单独的抵押合同,二是在借款合同中订立抵押条款。但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权并不当然生效。<br/>依照《担保法》第42条的规定,以该条所列财产抵押的必须向法定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登记之日即为抵押合同生效之日。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或者登记机关不是法定机关的,抵押合同不生效;《担保法》第43条规定,抵押人以第42条规定所列财产以外的其它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时生效,因此,抵押合同签订后,因抵押物的不同性质,分为签订当即生效和签订并经抵押物登记才生效两种情况。但《担保法》第43条第2款同时又规定: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而,为了保证信贷资金安全,《贷款通则》规定,抵押贷款应当由抵押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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