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纠纷归责原则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王颖律师
王颖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16人
专家导读 医疗事故纠纷的规则原则不是固定的,因为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涉及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如果患者要求医院承担侵权责任,适用于过错原则,医院拒绝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或者有销毁篡改病历资料行为的,则适用于过错推定原则。
医疗事故纠纷归责原则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纠纷归责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纠纷的归责原则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是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竞合,患者可以要求医疗机构对其承担违约责任抑或侵权责任。如果患者选择违约之诉,则医疗机构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患者选择侵权之诉,则适用过错原则。特定情形下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上述规定应当适用于除医疗产品损害责任之外的所有医疗损害责任归责情形,既包括医疗技术责任,也包括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医疗损害纠纷中,一旦存在上述三种情形,过错要件的成立不再由患方承担举证责任,而直接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推定。

二、医疗事故纠纷的律师费是多少?

医疗事故纠纷的律师费不是法定的,律师收费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三、医疗纠纷中院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事故纠纷案件的时候,适用于过错推定原则的情况比较多,因为大多数患者不清楚医院的诊疗规范,这时候就需要医院出具相关的证据,来证明整个诊疗过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5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2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医疗事故纠纷归责原则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50****34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0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6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0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2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5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4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6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3****48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6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7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1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3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6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2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医疗纠纷归责原则是什么?
1、过错责任原则。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3、公平责任原则。4、严格责任原则。从现行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看,我国医疗纠纷赔偿责任的承担主要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同时也采用过错推定责任、公平责任和严格责任等原则。
10w+浏览
医疗纠纷
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的原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充要条件,即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在过错责任下,对侵权行为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受害人有义务举出相应证据表明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以保障其主张得到支持。加害人过错的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对其赔偿责任的范围产生影响。
2、推定过错责任原则
推定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要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侵权责任。推定过错责任,仍以过错作为承担责任的基础,因而它并不是一项的归责原则,只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方式。对这类侵权行为,举证责任的分配一般采取“举证责任倒置”,但采用这一原则时,只能适用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公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于2002年4月1日生效施行)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就强调医疗事故的侵权责任采取过错推定责任,但允许医疗机构通过举证证明其不存在医疗过错,从而免责。
这一举证责任规定并非将按照一般分配原则分配给当事人的证明责任全部加以倒置,而是根据具体情况对某些事实的证明责任予以倒置,关于损害事实的证明就没有倒置,仍然有受损害的一方加以证明。
3、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损害发生后,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责任要件的归责标准,即不因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行为人的行为和所管理的人或物与造成的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他就应承担民事责任。同样无过错责任原则仅适用于法律特别规定的场合。
在我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主要有:危险责任、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职务侵权的民事责任、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4、公平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由人民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双方的财产情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害给予适当补偿,由当事人公平合理地分担损失的一种归责原则。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4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医疗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医疗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分配  患方出现不良后果的责任归谁承担,是处理医疗纠纷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确定责任归谁承担的最基本的准则就是归责原则,它直接关系着医疗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举证责任及举证内容的确定.因此,应正确认识和划分医疗纠纷中的归责原则与举证责任,做一法定划分,否则法理不清,归责错误,必将造成诉讼的任意性和投机性,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医疗行为的性质上讲,都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对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必须以法律明文规定为前提;况且医疗行为并不是纯粹的商业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必然加重医疗机构的负担,不利于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对于医疗损害赔偿的案件,应按照一般侵权行为采取过错责任原则。  但是医疗行为由于其特殊性,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如果完全按照一般的“谁主张,谁举证”的模式来执行,显然是不利于对于患者的保护的,患者在发生医疗损害时,其经济和精神上都是承受着沉重的压力的,加上医疗行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让患者举证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中存在过失是很困难的。而医疗机构作为一个经济主体,其举证能力远大于患者,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方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明确规定了对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应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这一举证责任的分配显然以诉讼为前提,但在未发生诉讼前,医疗机构是否对患者承担举证责任呢无论从的善良风气和法律规定的知情权来说,医疗机构都对此承担责任,否则就属于医疗过错。但这一过错又存在于损害发生以后,是否应该以此为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呢笔者对此持否定态度,这样在适用补偿性赔偿时缺乏可操作性,不符合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以此引起的诉讼费用应该由医疗机构承担。  除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以外,医疗过错还应包括专家责任中违背负有的高度注意义务以及违背委托人所给予的信赖、信任的忠实义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医疗事故责任纠纷归责原则有哪些?
医疗事故责任纠纷归责原则有,过错责任原则、再者就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以及还有公平的原则;对于患者在诊疗的过程中只要受到损配合度,那么对于医院或者是医务人员就需要承担责任。
10w+浏览
医疗纠纷
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过错责任原则是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

一,《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明确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

二,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和医疗管理损害责任都必须实行过错责任原则,这两种医疗损害责任类型要求构成赔偿责任必须具备过错要件,没有过错就没有责任;

三,对医疗伦理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也必须以过错为要件,只是过错要件的证明实行推定而已;

四,即使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医疗产品损害责任中,对于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产品损害的最终责任也必须有过错,医疗机构如果对于缺陷医疗产品致患者受到损害没有过错,则只可以承担中间责任而不承担最终责任,其可以向缺陷医疗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追偿。
(二)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的特殊情形
在医疗损害责任中,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第二款和
第七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例外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或者无过错责任原则。
(三)公平原则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是否适用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公平分担损失规则。有的认为可以适用于医疗损害责任,该原则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适用于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收养纠纷调解处理有什么原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收养制度是家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制度下,实行收养制度对当事人和社会都是有利的。一方面,可以使某些父母已经死亡的孤儿以及出于种种原因不能随父母共同生活的儿童,在养父母的抚育下健康成长。另一方面,也可以满足无子女者的合理要求,使其通过收养子女在感情上得到慰藉,在年老时有所依靠。因此,应当更好地发挥收养制度的重要作用,积极调解处理收养纷争,维护良好的收养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收养纠纷的调解处理原则主要有:
1、当事人地位平等在收养问题上,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完全平等的。收养是一种变更和创设亲属关系的行为,必须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强迫,否则就是对公民人身权的侵害。因此在调解收养纠纷时,要让双方当事人明确在不平等基础上强行建立收养关系,不符合收养关系当事人的利益,不利于收养关系的稳定。
2、双方自愿和协商一致收养当事人在平等的基础上,必须遵循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当事人在收养问题上往往有浓厚的感情因素。生父母愿意将子女,收养人有收养子女的愿望,收养才能成立。所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是收养得以成立的前提,对建立稳定的收养关系有着重要的作用。
3、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保护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同样也适用我国收养制度。调解收养纠纷时,
首先必须考虑是否符合子女利益,因为收养使儿童的生活发生了重要的变化,直接关系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如收养关系成立后,在被收养人成年前,收养人不得随意解除收养关系。
其次要考虑是否符合老人的合法权益。如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养子女对抚养其成年的养父母的赡养义务,并不因收养关系的解除而解除。如果成年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虐待、遗弃行为,养子女还应补偿生活费和教育费。
4、不得违反法律、政策和道德收养子女既关系着当事人的权益,也关系着社会的利益。因此,成立收养关系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和道德。例如,当事人不得有诈骗行为,不得违反计划生育和户籍管理的规定,不得借收养为名从事违法活动等。我国《婚姻法》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违法收养不发生收养的效力。很多时候收养纠纷的产生都是因为没有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由此导致了收养关系的不合法,那么在产生纠纷的时候处理起来也比较的麻烦。希望通过小编的解答,大家能够知道调解处理收养纠纷具体的原则有哪些。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2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医疗责任纠纷的归责责任适用什么归责原则
1、过错原则。《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中须存在医疗过错,且因为该过错导致了患者医疗损害才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这是《侵权责任法》实施以后在医疗损害诉讼案件中,医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2、过错推定原则。3、无过错责任。
10w+浏览
医疗纠纷
订婚时的婚约纠纷,订婚纠纷的原则是什么,订婚
[律师回复]
一、婚约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一)订婚不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和手续法律不提倡订婚但是也不禁止订婚,是否订婚由当事人自愿决定。但是,任何人不得强迫当事人订婚。
(二)婚约没有法律效力只有双方完全自愿才能履行;双方同意解除婚约的,可以自行解除;一方要求解除婚约,并不必须征得对方同意。
(三)因为婚约引起的财产纠纷,诉到一般会受理的考虑是解决财产问题,而不是特别指向婚约。
二、因订婚引起的纠纷有哪些对于因订婚引起的纠纷,可以分为两类:
(一)人身方面的纠纷对于人身方面的纠纷,不予受理。例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履行婚约或者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财产方面的纠纷对于因婚约引发财产纠纷的,应当受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处理因解除婚约或者终止恋爱关系而引发的财产纠纷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对于借订立婚约而进行买卖婚姻的财物,收受财物的一方为非法所得,交出财物的一方其财务实质是进行非法活动的工具,应判决收缴国库。
2.对于以恋爱、订婚之名,行诈骗财物之实的,除构成诈骗罪以外,还应将诈骗所得财物全部归还被害人。
3.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物的,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4.对恋爱或者订婚期间一方主动赠与对方的财物,在婚约解除或者恋爱关系终止时,应视情况分别处理。如为增进感情而赠与对方价值不大的财物,按照赠与关系处理,一般不予返还;如以结婚为目的而为的价值较大的赠与,可视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不能缔结婚姻的情况下,应允许赠与方主张返还的请求。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4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特征及归责原则
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医疗损害责任的行为主体是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包括了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过错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
10w+浏览
医疗纠纷
因婚约原则造成的纠纷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一、婚约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一)订婚不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和手续法律不提倡订婚但是也不禁止订婚,是否订婚由当事人自愿决定。但是,任何人不得强迫当事人订婚。
(二)婚约没有法律效力只有双方完全自愿才能履行;双方同意解除婚约的,可以自行解除;一方要求解除婚约,并不必须征得对方同意。
(三)因为婚约引起的财产纠纷,诉到一般会受理的考虑是解决财产问题,而不是特别指向婚约。
二、因订婚引起的纠纷有哪些对于因订婚引起的纠纷,可以分为两类:
(一)人身方面的纠纷对于人身方面的纠纷,不予受理。例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履行婚约或者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财产方面的纠纷对于因婚约引发财产纠纷的,应当受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处理因解除婚约或者终止恋爱关系而引发的财产纠纷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对于借订立婚约而进行买卖婚姻的财物,收受财物的一方为非法所得,交出财物的一方其财务实质是进行非法活动的工具,应判决收缴国库。
2.对于以恋爱、订婚之名,行诈骗财物之实的,除构成诈骗罪以外,还应将诈骗所得财物全部归还被害人。
3.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物的,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4.对恋爱或者订婚期间一方主动赠与对方的财物,在婚约解除或者恋爱关系终止时,应视情况分别处理。如为增进感情而赠与对方价值不大的财物,按照赠与关系处理,一般不予返还;如以结婚为目的而为的价值较大的赠与,可视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不能缔结婚姻的情况下,应允许赠与方主张返还的请求。
违约责任归责原则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的是“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适当履行”这两种违约形态,体现的是严格责任归责原则,这一原则的确立符合合同法发展的趋势。在严格责任原则下,除非存在免责事由,否则只要有违约行为违约方即应承担责任;在过错责任原则下,多强调事实的违约行为,其免责事由的举证一般较为困难。同时,我国合同法的一些违约制度规定对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也有体现。  严格责任原则有利于维护守约方的利益和合同的严肃性,也有利于加强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契约意识和法律意识。  在合同违约责任问题上,实践中究竟应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还是严格责任原则,需依合同性质和约定及违约事实来确定适用。契约自由和意思自治是合同法的重要原则,且诚信守约是法律的底线,如无不可抗力等法定的免责条件或合同对方的原因,一旦发生失信不履约情况,违约人理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二十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2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医疗事故发生纠纷时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我国医疗纠纷赔偿责任的承担主要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同时也采用过错推定责任、公平责任和严格责任等原则。也要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证的基本原则。并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
10w+浏览
医疗纠纷
违约严格归责原则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的是“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适当履行”这两种违约形态,体现的是严格责任归责原则,这一原则的确立符合合同法发展的趋势。在严格责任原则下,除非存在免责事由,否则只要有违约行为违约方即应承担责任;在过错责任原则下,多强调事实的违约行为,其免责事由的举证一般较为困难。同时,我国合同法的一些违约制度规定对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也有体现。  严格责任原则有利于维护守约方的利益和合同的严肃性,也有利于加强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契约意识和法律意识。  在合同违约责任问题上,实践中究竟应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还是严格责任原则,需依合同性质和约定及违约事实来确定适用。契约自由和意思自治是合同法的重要原则,且诚信守约是法律的底线,如无不可抗力等法定的免责条件或合同对方的原因,一旦发生失信不履约情况,违约人理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二十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4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与合同法的归责原则有什么不同
[律师回复] 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是关于侵权责任“归责”的基本规则,即行为人因为何种事由被要求承担责任。  归责原则构建了侵权类型,即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严格责任类型。归责原则对应着侵权责任的基本分类。三种归责原则对应了各种侵权责任的具体类型,它们在构成要件、免责事由等方面都存在差异。过错责任、过错推定和严格责任对行为人所强加的责任是有区别的,就行为人来说,严格责任最重,过错推定次之,过错责任最轻。对受害人的保护也不相同,从受害人的角度考虑,在责任的选择上应选择对其最为有利的责任。合同法中的归责即对法律责任之归属的确定,是确定行为人责任的根据和标准。确定责任的时候,必须遵循一定的归责原则,方可以正确的认定责任。在违约责任制度中,对当事人违约行为责任的追究,法律是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违约后果或是其它作为判断标准,正是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的旨意所在。认定意义:

1)能体现国家对违约行为立法政策的选择。如严格责任在于合理补充债权人的损失,体现了维护非违约方利益,保障社会公平的旨趣;而过错责品交易中所提倡的道德价值观念相一致,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则能体现合同责任的惩罚和教育功能。

2)理论意义。由于归责原则所解决的是合同责任的责任根据或标准,它对违约责任制度的内容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归责原则也就有其重要的理论意义,任何人对违约责任制度予以探讨,都不可能回避归责原则问题。

3)司法意义。司法人员正确掌握归责原则,有利于从案件伊始判明非违约方有无证明违约方过错的义务,从而正确司法。

4)对当事人的意义。当事人明确自己案件适用何种归责原则,利于收集有利于自己主张的证据,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提出合理的诉讼请求。
医疗纠纷原始证据如何保存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纠纷原始证据如何保存
一般来说,患者需要保存的证据分两部分,一部分是由患者保管的门诊病历、报告单和就诊收据等。另一部分证据是指由院方保管的资料,包括住院病历和由医院保管的门诊病历等。为了避免院方在出现纠纷后,销毁、涂改或添加内容,患者要及时要求对相关病历等资料进行复印和封存。封存的资料要在封条上签上患者和院方的姓名,以免资料遭到破坏。如果纠纷涉及到输液过敏、药品变质、输液过快、输液瓶内异物等,患者最好封存现场实物,并对治疗的过程做一份书面的记录。
发生了医疗纠纷,患者可以采取下列三种方式进行维权: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解决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或协商不成患方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前一种情况可以由双方共同向市级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一种情况患方可单方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直接向人民提起医疗事故争议民事诉讼。
保存医疗纠纷证据 患者必须有保全证据的意识
一般来说,患者需要保存的证据分两部分,一部分是由患者保管的门诊病历、报告单和就诊收据等。另一部分证据是指由院方保管的资料,包括住院病历和由医院保管的门诊病历等。为了避免院方在出现纠纷后,销毁、涂改或添加内容,患者要及时要求对相关病历等资料进行复印和封存。封存的资料要在封条上签上患者和院方的姓名,以免资料遭到破坏。
婚约财产纠纷的调解处理原则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婚约财产纠纷的调解处理原则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导读:近年来,随着新《婚姻法》的颁布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婚约财产纠纷大量涌现,因为按此规定,婚约彩礼在一定条件下应予返还。男女双方订婚过程中会发生财产关系,比如彩礼等,而由于婚约的解除,往往引起给付财物一方与收受财物一方彩礼方面的纠纷。
一、关于婚约财产纠纷婚约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事先约定。订立婚约的行为,称为订婚。在我国的“六礼”中,婚约是缔结婚姻关系的必经程序,婚约一经订立,便具有法律效力,无故违约要受刑事法律制裁。到了近代,婚约已不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我国1950年、1980年、2001年婚姻法对婚约问题均未作规定。我国婚姻法体现的是婚姻自由,双方自愿原则,在当代中国,婚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婚约的解除也不需经过法定程序。但是,男女双方订婚过程中会发生财产关系,比如彩礼等,而由于婚约的解除,往往引起给付财物一方与收受财物一方彩礼方面的纠纷。彩礼属于财产的范畴,因其发生的纠纷,受我国现行法律调整,因此,人民对婚约财产纠纷案件进行审理符合法律规定。
二、有关婚约财产纠纷的案例
1、女方悔婚,男方能要回结婚彩礼吗
2、准新娘已婚,男方能否要回彩礼
3、订婚当天分手,男方能否要回彩礼
三、婚约财产纠纷的调解处理原则婚约财产纠纷发生于结婚未成或虽然结婚但没有实际共同生活的年轻人之间,双方由于缺乏生活感情,且常常有双方父母实际参与其中,矛盾往往较难调和。在实际调处中应当注意:
(一)首先立足调解双方和好婚约财产纠纷产生的前提是双方不愿结婚或结婚后未实际共同生活便离婚。因此,如果能够调解双方和好,就根本上消除了婚约财产纠纷。实际生活中,部分青年男女对婚姻考虑欠周全,遇到问题便意欲分道扬镳。遇到这类情况,首先要着手帮助双方冷静思考,看看双方是否确实无法和好,双方的矛盾是否为根本矛盾。一旦青年男女出现和好愿望,要同时注意做好双方父母的协调工作,防止双方父母因情绪性对立而阻挠青年人和好。
(二)注意区分婚前给付财产的不同性质情侣双方互赠礼物是常见的事。一旦双方分手,赠送的礼物是否归还,首先要准确确定赠与财产的性质。如果是属于彩礼,是基于风俗习惯定亲所用,则应当予以归还;如果属于价值较大的物品,如房屋、高档耐用品(摄像机,彩电)等,属于与结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则是附条件的赠与,也应当返还。如果财产出现正常的损坏或折旧,一般不考虑支付赔偿。至于情侣之间平时正常外出消费或购买衣物、食品等支出,不宜再处理。因此,区分婚前给付财产的不同情况,引导双方区别对待,就可以有效缩小双方的矛盾和心里差距,逐步达成一个合理的调解方案。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婚姻法相关的问题,小编为您推荐:关于退婚彩礼返还的问答闪婚闪离后如何退回彩礼婚姻成立要件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医疗纠纷 > 非法行医纠纷 > 医疗事故纠纷归责原则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