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条款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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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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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工程合同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条款有如果未按照工程承揽合同当中所注明的质量标准进行,则有定作人有权对承揽方进行追责。同时承揽方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交纳货物,定作人需要根据合同当中的日期交纳货款。
工程合同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条款有哪些

工程合同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条款有以下几点:

1、标的质量的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2、标的数量的责任

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3、包装定作物的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人不要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当偿付定作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标的的责任

(1)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付款总额计算,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的1%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拒收。

(2)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10%至30%或酬金总额20%至60%的违约金。

(3)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人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4)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受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5.不妥善保管或擅自调换定作人所提供的原材料等物的责任

(1)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调换、补齐的,由承揽人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3)擅自调换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的,定作人有权拒收,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人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合同因违约遭到解除的,担保人债务人仍然应该承担担保责任,但如果担保合同有其他的约定的话,应该根据担保合同单重的约定进行。在制定担保合同时,应该注意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以及担保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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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关于合同违约责任的条款应当写明当事人违约的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具体的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情形,应当以实际情况的违约为准,一旦违约,可以按合同的约定来履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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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起诉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合同违约的具有哪些流程 1、首先你要准备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 2、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立案厅立案就行了。 3、立案后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调解-庭审(开庭、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述、休庭)-领取判决-申请执行。 二、诉讼要注意的情况 1、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 2、对于违约一方,法官主动调取证据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可以主动调取证据或应一方申请调取证据,并不属于偏袒一方。您如果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也可以申请法官主动调取证据。 3、立案八个月未开庭确实是不正常的,可以向有关机关反映。但如果被告充分利用了法律规定的程序,拖延开庭的时间,立案八个月未开庭是可能存在的。 4、被告就同一案件原告,是正常的,可能属于反诉,也可能是另行。 三、证明对方违约的证据有哪些?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 在买卖合同中,如对方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证据的保存: (1)要求对方当事人到场对此问题进行确认,并采取产品共同检验记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字。 (2)发出质量异议通知书,要求在通知书上记载质量问题属实。 (3)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拍照。 (4)对产品质量交由双方约定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并对取样过程进行公证。 (5)双方共同交由事先或事后约定的质检机构进行质检。
工程款违约金计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计算拖欠工程款的违约金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虑: 一、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约定优先。 所以,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具体数额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如: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对方所受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过高的也可以请求减少赔偿金额。 二、违约金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实际损失计算。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利息而约定了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情况下如何处理。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对当事人欠付工程款利息作出了规定。但在实践中,常有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利息,而是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且该违约金通常要比银行利息高出许多,如何认定该违约金的性质与效力呢?有观点认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就是关于利息的约定,自然适用《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 违约金与利息有着诸多不同之处,体现在: 第 一、违约金在性质上是违约责任形式,而利息是物的法定孳息〖孳息,是指原物产生的物,法定孳息是原物根据法律规定带来的物,如存款利息、股利、租金等〗,前者是基于债权而产生的,后者则具备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性质; 第 二、违约金基于对方的违约而存在,兼具补偿性〖补偿性,是指对任何迟延履行的金钱债务,都应当对债务人加收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以补偿债权人在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期间所受到的损失,体现公平原则〗和惩罚性,而利息基于对物的所有而取得,具有对物的收益性; 第 三、违约金是一把双刃剑,通常合同中在约定迟延付款违约金的同时也约定了迟延交付违约金,而利息则固定的属单方收益权; 第四,违约金的多少由双方约定,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守约方未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可请求酌情降低违约金数额,但需对守约方的损失负举证责任〖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利息的多少可以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违约方对利息高低的合理性不负举证责任。 进行计算拖欠工程款的违约金时,主要就是参考上面的三个方面,希望各位在追讨拖欠的工程款时,不要用违法的手段,也不要过激地应对,用法律,去维护你应有的权益,这是每一个当前生活在依法治国的中国的人应该做的。
合同违约诉讼流程是什么,如何起诉违约?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合同违约的具有哪些流程 1、首先你要准备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 2、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立案厅立案就行了。 3、立案后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调解-庭审(开庭、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述、休庭)-领取判决-申请执行。 二、诉讼要注意的情况 1、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 2、对于违约一方,法官主动调取证据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可以主动调取证据或应一方申请调取证据,并不属于偏袒一方。您如果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也可以申请法官主动调取证据。 3、立案八个月未开庭确实是不正常的,可以向有关机关反映。但如果被告充分利用了法律规定的程序,拖延开庭的时间,立案八个月未开庭是可能存在的。 4、被告就同一案件原告,是正常的,可能属于反诉,也可能是另行。 三、证明对方违约的证据有哪些?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 在买卖合同中,如对方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证据的保存: (1)要求对方当事人到场对此问题进行确认,并采取产品共同检验记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字。 (2)发出质量异议通知书,要求在通知书上记载质量问题属实。 (3)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拍照。 (4)对产品质量交由双方约定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并对取样过程进行公证。 (5)双方共同交由事先或事后约定的质检机构进行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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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违约合同什么责任
合同的违约责任是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当中的内容来进行约定,当然的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也是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按照实际的损失确定。若是依旧不知道违约合同什么责任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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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如何的
合同里面都会规定违约金的,一般违约责任在合同里面规定的内容为:方当事人必须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即违约一方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这也是违约责任的主观要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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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履约保证金是否算违约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程履约保证金是否算违约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履约保证金与违约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不能简单等同,
履约保证金不等同于违约金。履约保证金的性质是否具有补偿性、惩罚性,应根据具体案情和合同约定来确定。
特点
第一
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出中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时,此项条款方为有效,如果在招标书中没有明确规定,在中标后不得追加。这就维护了招标中要约的真实性和投标人的权益,工程招标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 选择对该项工程是否投标。因此,履约保证金具有选择性。
第二
履约保证金不同于定金,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商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担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承包商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招标人必须全额返还承包商。履约保证金的功能,在于承包商违约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也即如果承包商违约,将丧失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利,且并不以此为限。
如果约定了双倍返还或具有定金独特属性的内容,符合定金法则,则是定金;如果没有出现“定金”字样,也没有明确约定适用定金性质的处罚之类的约定,已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就不是定金,而是其他金钱质。约定了履约保证金却又没有交纳的,关于履约保证金的约定成立但不发生法律效力(因为,质押合同也是实践性合同,必须以交付为生效条件)。
第三
履约保证金强调的是保证招标方的利益或投资者的利益,这种保证既可由中标的承建商承担,也可由
第三方承担,但须招标方认可方为有效,由此产生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具有替代性。当中标人违约时,中标人的赔偿责任由第三方承担。 为了平衡招标方和中标方的利益,2003年3月8日正式施行的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62条规定:“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的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第四
履约保证金的比例是有规定的,其比例为工程造价的5% ~10% ,具体执行比例由招标方根据工程造价情况确定,一般情况是工程造价越高比例应该越低,因此具有相对的固定性,招标人不能漫天要价,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第五
履约保证金必须游离在工程造价之外,只作为中标方违约时招标方损失的补偿,招标人必须是具备招标能力的法人,其建设资金已经到位,不能把履约保证金作为工程造价的补充。因此,履约保证金具有性,必须由双方认可的机构负责收缴、储存、执行和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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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违约起诉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二手房买卖合同产生纠纷时,流程大致如下:
1.前的准备:
准备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卖方夫妻的结婚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信息查询单、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房地产权证以及其他证据材料。
2.当事人根据自己情况明确诉讼请求: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常见的诉讼请求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一,解除合同,赔偿违约金或实际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定金罚则和违约金条款不能同时适用,但守约方可以选择对己有利的其中一项来主张。另外,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17条规定,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除双倍返还定金外,对解除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后,守约方可以主张赔偿损失。结合司法实践,可综合考虑守约方的成本支出、房价上涨等因素确定实际损失。

二,继续履行合同,主张迟延履行违约金。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违约,在不存在《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条的除外情形下,买方可诉请要求继续履行。
3.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违约的诉讼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合同违约的具有哪些流程 1、首先你要准备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 2、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立案厅立案就行了。 3、立案后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调解-庭审(开庭、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述、休庭)-领取判决-申请执行。 二、诉讼要注意的情况 1、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 2、对于违约一方,法官主动调取证据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可以主动调取证据或应一方申请调取证据,并不属于偏袒一方。您如果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也可以申请法官主动调取证据。 3、立案八个月未开庭确实是不正常的,可以向有关机关反映。但如果被告充分利用了法律规定的程序,拖延开庭的时间,立案八个月未开庭是可能存在的。 4、被告就同一案件原告,是正常的,可能属于反诉,也可能是另行。 三、证明对方违约的证据有哪些?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 在买卖合同中,如对方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证据的保存: (1)要求对方当事人到场对此问题进行确认,并采取产品共同检验记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字。 (2)发出质量异议通知书,要求在通知书上记载质量问题属实。 (3)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拍照。 (4)对产品质量交由双方约定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并对取样过程进行公证。 (5)双方共同交由事先或事后约定的质检机构进行质检。
合同违约的起诉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合同违约的具有哪些流程 1、首先你要准备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 2、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立案厅立案就行了。 3、立案后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调解-庭审(开庭、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述、休庭)-领取判决-申请执行。 二、诉讼要注意的情况 1、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 2、对于违约一方,法官主动调取证据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可以主动调取证据或应一方申请调取证据,并不属于偏袒一方。您如果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也可以申请法官主动调取证据。 3、立案八个月未开庭确实是不正常的,可以向有关机关反映。但如果被告充分利用了法律规定的程序,拖延开庭的时间,立案八个月未开庭是可能存在的。 4、被告就同一案件原告,是正常的,可能属于反诉,也可能是另行。 三、证明对方违约的证据有哪些?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 在买卖合同中,如对方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证据的保存: (1)要求对方当事人到场对此问题进行确认,并采取产品共同检验记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字。 (2)发出质量异议通知书,要求在通知书上记载质量问题属实。 (3)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拍照。 (4)对产品质量交由双方约定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并对取样过程进行公证。 (5)双方共同交由事先或事后约定的质检机构进行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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