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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企业医院合同工辞职不需要向医院赔付违约金,只需要在离职前一个月内通知医院即可。也就是说辞职一方的合同工只需要向医院递交辞职信,不需要赔付违约金。
但如果在入职时签订的合同中有关于违约金的具体规定,则员工在离职时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向用人单位赔付约定金额。
二、什么是医院企业合同工
医院合同工是指医院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长期合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短期合同工是指与用单位签订1年劳动合同的。
在现行的企业用工中还有一种形式,就是“劳务派遣工”,其性质和特点是“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不属于用工单位的正式职工,而是用工单位临时(不得超过6个月)租赁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
简单地讲,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用关系。
总的来说,除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外,企业医院合同工辞职并不需要向医院赔付违约金,只需要在离职前三十天之内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报告即可。如果在离职时被索要违约金,可以依据劳动法有关内容向医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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