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醉驾属于触犯法律规定,没有办法不被刑拘,醉驾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涉嫌犯罪的人依法要先行刑事拘留。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依法办理取保候审。醉酒驾驶要拘留的,属于违规行为,即使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也要被处以行政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醉驾的法律依据
(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醉驾者会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立案,最后还要判处拘役,不会不拘留的,交通事故是由于人们没有遵守交通规则而发生的意外,醉酒驾车很容易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给他人带来伤害,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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