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药罪的数额如何认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9-04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销售假药罪是没有数额认定的,这个认定主要是根据它的性质进行认定。主要就是看其是否构成了生产、销售假药罪,如果构成了那么就会判处相对应的刑罚,和这个销售假药的获得的金额是没有关系的。
销售假药罪的数额如何认定的

销售假药罪的数额如何认定的

销售假药罪是没有数额认定的,这个认定主要是根据它的性质进行认定。

生产和销售假药的,如果对身体没有造成损害,那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教育。并应该缴纳罚金。如果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造成了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那么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缴纳罚金。销售假药,导致吃药人死亡,或者致残情况,应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缴纳罚金并且没收财产

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仁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销售假药在我国是违法的,这种行为是会被判处一定的刑罚的。所以说不要随意的生产以及销售假药,而大家在购买药品的时候,也应该去正规的药店,走正规的渠道来购买药品。千万不要贪图便宜。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7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6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销售假药罪的数额如何认定的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1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3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2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4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5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5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1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8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4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6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4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4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6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0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6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销售假药罪的销售数额怎么认定?
销售假药罪的销售数额即为生产者、销售者出售假药后实际已经获得、以及应该获得尚未获得的全部违法收入,对于假药的违法销售行为被发现之前,假药还没有来得及销售出去的情形,销售数额以假药的贷值金额计算。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针对销售假药金额是怎么认定的
[律师回复] 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中其他罪的界限。对于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的精神:
(
1)生产、销售假药,不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应按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这符合前述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
(
2)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界限:
①犯罪对象不同:一个是假药,一个是劣药。
②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即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方构成犯罪。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关键是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否足以产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实践中对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判断,一般来说应依赖于对假药这种物质和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事实判断。例如。对假药的成分、性质、效用的医学鉴定以及对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推断。对于虽属假药,但对人体健康不一定产生严重危害的情况,需进行具体鉴定,若药品本身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当然不能认定为构成本罪;若药品本身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当然应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销售假药数额如何认定的?
销售假药数额的认定是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等等都应当认定为其它特别严重情节。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6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数额犯吗
生产销售假药罪不是数额犯,生产销售假药属于行为犯,法条规定只要有生产销售的行为就属于犯罪,但没有明确具体的数量以及未遂、既遂等行为,以后果的严重承担来确定法刑的。数额犯指的是证券,金融之类的经济类的犯罪。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药房销售三无口罩犯刑事罪吗?数量金额怎么界定
[律师回复] 三无药品的处罚生产、销售“三无”产品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27条、第36条的规定,工商管理部门可以依照该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也可以将“三无”产品,送法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其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如经检验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应依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处罚,贩卖三无药品金额较大或造成严重后果,还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产品质量法》规定:
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产品质量法》规定:第五十四条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三无产品的相关危害三无食品三无食品可能是过期食品、含有色素和防腐剂的食品,甚至是地下工厂生产的食品。食用了这一类食品,吃过后轻则腹痛,重则呕吐、腹泻、以至食物中毒。这是多么可怕希望大家以后买前先看看三无玩具玩具伤害是造成儿童意外死亡的主要原因。比如一些仿真枪、仿真箭等设计不规范,容易伤人比如有些电动玩具零部件容易拆卸脱落,造成儿童误食又如“黑心娃娃”内的填充物,可造成儿童皮肤瘙痒、腹泻、哮喘、肺炎等症状。娃娃上脱落的饰物被儿童咽食后,能够造成窒息死亡,中国2006年有数百个儿童因此意外死亡。三无日用品三无餐盒:生产厂家为降低产品成本,在生产中大量使用碳酸钙、滑石粉等矿物质,工业石蜡以及废塑料,这些伪劣餐盒长期使用可引发消化不良、局部疼痛以及肝系统等多种疾病,严重者会导致胆结石以及重金属中毒等。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96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常见的药品销售数据分析有哪些
[律师回复]   药品销售数据分析常用的指标:  
1.动销率=销售商品品种数量÷有库存的商品品种数量  说明:比率越高,表示经营效率越高或品种结构越好、比较适应目标消费群;比率越低,表示经营效率越低或品种结构越差、不适应目标消费群。  
2.库存周转率=销售额÷[(期初库存金额+期未库存金额)/2](以零售价计)  说明:比率越高,表示每件商品的固定费用(成本)减低、相对降低由损坏和失窃引起的亏损、能适应流行商品的潮流、能以少额的投资得到丰富的回报、减少存货中不良货品的机会、容易出现“断货”、陈列不够丰满、进货次数的增加,进货程序和费用相应增加。  
3.存货周转期间=平均存货÷销货净额/365  说明:期间越长,表示经营效率越低或存货管理越差;期间越短,表示经营效率越高或存货管理越好。  
4.配送中心退货率分析=配送中心退货金额÷配送中心进货金额  说明:比率越高,表示存货管理控制越差,定货不合理;比率越低,表示存货管理控制越好,定货合理。  
5.销售毛利率=毛利÷销售额  说明:比率越高,表示获利的空间越大;比率越低,表示获利空间越小。对于我们经营的商品而言,毛利率不是越高越好,它应该是一个合适的区间。  
6.销售净利率=净利÷销售额  说明:比率越高,表示净利率越高、费用控制合理;比率越低,表示净利率越低、费用开支过大。  
7.品效分析=营业收入÷品项数目  说明:品效越高,表示商品开发及淘汰管理越好;品效越低,表示商品开发及淘汰管理越差。  
8.面积效率分析(坪效)=营业收入÷营业面积  说明:面积效越高,表示卖场(全场)面积所创造的营业额越高,面积能够合理使用;面积效越低,表示卖场(全场)面积所创造的营业额越低,卖场使用不合理。  
9.来客数=通行人数×入店率×交易率  说明:来客数越高,表示客源越广;来客数越低,表示客源越窄  
10.客单价分析=营业额÷来客数  说明:客单价越高,表示一次平均消费额越高,消费者购买能力强,商品宽度能够满足消费者一站式购物心理、商品陈列的相关性和连贯性能够不断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客单价越低,表示一次平均消费额越低,消费者购买能力弱,商品宽度不能够满足消费者一站式购物心理、商品陈列的相关性和连贯性没有能够不断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1
1.大分类构成比=大分类销货净额÷总销货净额  说明:分析各大分类产品占销售净额的比例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如何认定销售假药中的数额?
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生产、销售假药罪能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生产销售假药罪怎么认定:
1、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重点在于确认犯罪对象是否为假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认定假药的标准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假药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共犯论处 。
3、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6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销售假药罪数额校小会判刑吗
销售假药罪数额较小,并且金额是在5万元以下,同时并没有危害到社会,也没有危害到人体健康的,那么就不会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也就不会判刑。但是如果有危害到人体健康,那么不管销售多少金额都会追究刑事责任。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销售假药涉案金额3000罚款多少钱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仁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第九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第十条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一条实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从重处罚。
构成本罪同时构成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刑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二款)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经济犯罪辩护 > 销售假药罪的数额如何认定的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