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农村没有宅基地怎么办?
没有宅基地的农民可以申请宅基地。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二、哪些情况下转让宅基地无效?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三、宅基地纠纷怎么解决?
1、协商解决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2、行政解决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司法解决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村民因为结婚分户或者其它原因,自身没有宅基地的,可以提出申请,村委会审核,然后经过乡镇国土部门批准,符合条件的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宅基地是重要的集体土地类型,必须是村集体成员可以申请,如果当事人是城镇户口,则不可以申请宅基地。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