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筑施工合同备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最新修订 | 2024-09-02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江西省建筑施工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等。如果是招标工程,还需要提交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等的材料。
江西省建筑施工合同备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江西省建筑施工合同备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办理施工合同备案需要提供的基本材料具体如下:

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6、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已办理备案手续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复印件;

7、建设单位同意工程分包的证明原件(劳务分包或已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分包的工程可不提供);

8、分包工程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其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9、非招标工程,应提供分包工程承包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核原件)。

二、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工程施工合同可以按照以下的流程备案:

1、网上申报。上首先承包人登陆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

2、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3、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二)具体的办理步骤

1、登陆备案系统,录入合同信息,选取备案人员,人员录入企业锁

2、提交申请后打印《预约办理单》和《合同用工备案花名册》。

3、建管处企管科初审。

4、建设工程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终审

不管是在江西、还是在我国的其他省市,建筑单位在签署施工合同之后,都需要办理备案手续,至于具体应该在什么时候备案、提出备案请求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则需要结合法律的规定、当事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8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江西省建筑施工合同备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键咨询
  • 148****12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4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8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4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3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0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8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7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6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7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7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4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5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3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7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江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1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江西省生三胎政策什么时候实施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首先需要肯定一点的是:目前来说,一般家庭生育三胎依旧是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但如果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居民家庭,是可以合法生育三胎的,绝不罚款。
一、再婚夫妻①再婚夫妻各生育1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1个子女的;②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1个子女的;③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2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1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二、特殊情况①夫妻因不孕不育症没有生育,依法收养2个子女后,身体恢复健康后,可再生育一子女;②夫妻虽然已经生育两个子女,但是其中一个或两个被依法鉴定为残病儿的,可以再生育一子女;当然,除了以上5种情况之外:凡是符合法律、法规,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的,也可以生育三胎。超生三胎罚款规定如下:①农村居民超三胎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②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但是如果生育时间上没有达到间隔时间(头胎和三胎之间的时间间隔不满4年)或者再生年龄(女方年龄不满28周岁)的,每提前一年将按照夫妻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40征收费用,以年为单位,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③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④因实施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谎报婴儿死亡或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后违法生育的,按违法多生育子女征收标准的二倍征收。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江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二、建筑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同时也是实行定额计价办法时的全省统一基价表。它适用于我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我想问一下江西省工伤申报的话需要哪些材料?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因为工作的原因住院了,需要申报工伤。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江西省工伤申报的话需要哪些材料的问题,请参考以下内容:
工伤赔偿包括哪些待遇,具体有:治(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等。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8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江西省建筑施工合同备案规定是怎样的?
江西省建筑施工合同备案规定,需要递交合同正式文本一式四份,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等,如果是招标工程则应该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江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
合同编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经销商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工程概况。2、工程承包范围。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8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
工程名称:发包人:承包人: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问一下浙江省建筑施工合同范本谁知道?谁能说一下?
[律师回复] 浙江省建筑施工合同范本:必要的签证。

6)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后一周内组织验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价款。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设计图施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工程的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具体措施。

3)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开竣工通知书等,及时送甲方。

4)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准备竣工技术图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应满足甲方要求。

5)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九、服务条款无。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3、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4、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十
一、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以及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阻止损失的扩大。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3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
3、假如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的期限达到60日的,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达到12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甲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4、假如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达到6追答:0日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整个工程延期的期限达到12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乙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5、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十
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引发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定地人民诉讼解决。十
三、其他条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依照实际情况,对合同未尽事宜协商确定。合同签定地:××十
四、合同文本和效力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页无正文甲方: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帐号: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28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施工合同纠纷 > 江西省建筑施工合同备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