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才是房屋买卖合同违约的?
1、房屋存在的一般质量瑕疵;此类纠纷较多,如房屋的墙体、顶面、地面等部位存在着一些瑕疵,但一般不影响使用。
2、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
3、附属设施质量不合格;
4、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约定;
5、小区配套设施不符合合同约定等。
(二)因房屋逾期交付问题发生的纠纷违约
此类纠纷也时常发生,处理这类纠纷首先要查清导致逾期交付房屋的责任在哪一方;其次要查清实际逾期交付房屋的时间;第三要查清合同约定的逾期交付房屋的赔偿责任。
(三)因面积误差问题发生的纠纷违约
此类纠纷有超出约定面积和不足约定面积两种情形,此类纠纷的处理也有两种方式:
1、合同对面积的误差没有特别约定,这类纠纷按规定处理;
2、合同对面积的误差有约定,按双方合同的约定处理。实践中往往双方约定:面积误差处理为合同单价不变,总房款按测绘部门实际测绘的面积具实结算,多退少补。
二、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怎么办?
1、继续履行
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首先另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例如,在房屋买卖中,如果买方已支付价款,但卖方迟迟不交付房屋,买方就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交房的义务;或者卖方已经交付房屋但买家不支付价款,卖方就有权要求买方继续支付价款。同时,继续履行不影响违约方仍然要向守约方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等。
2、解除合同
若当事人一方迟延主要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此外,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自己将不履行债务,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也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3、定金罚则
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则可以适用定金。以定金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的做法是:支付定金一方违约时,不得要求对方退回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将不被视为定金。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合同违约的情况有很多,每种情况都可以进行具体分析来决定解决方案,或者直接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违约金即可。赔偿的金额根据具体的情况决定,也可以双方进行协商,来决定赔偿金额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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