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社保只能交一份吗?
法律规定社保只能交一份,但是以下几种情况可以造成有两份社保,但不是同时缴社保。
第一种,也是比较普遍的一种情况,就是工作产生异地(跨省份)变动,社保没有进行转移,造成两地均有社保的情况。
第二种,在相关社保代缴公司进行社保代缴(目前从事一份已经缴纳社保的工作,社保代缴公司与参加工作的单位不在一个省份。
在两个地方参保,专家称,办法按照“唯一性”原则,依次确定了相关地区的责任,即: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还有一种情况,一个人在老家和就业地同时都缴费,到了退休年龄后,两边都满15年,两边都办了养老金领取手续。这样的话,就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一个地方继续领取,其它地方的养老保险关系就要清理,把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给本人,已经领过的养老金就不再追回了。
二、社保退休的规定是什么?
办理退休按照“唯一性”原则
在两个地方参保是可以办理退休的,办法按照“唯一性”原则,依次确定了相关地区的责任,即: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在当代的社会,有些人认为社会保险具有非常强烈的保障作用,所以想要重复的购买社会保险,日后发生一些问题的时候也是可以获得双重的保障的,这样的一种想法实际上是错误的,因为社保只能够交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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