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乱收费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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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物业乱收费违反了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只要违反了法律条款,就可以直接向物价局进行投诉,或者是可以向房管部门进行投诉;如果成立了业主大会,就可以向业主大会进行反映。
物业乱收费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

一、物业乱收费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

物业乱收费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公司的收入由物业费解决,没有其他的费用,其他的费用公共水电费、绿化养护费、管道等等:处理物业乱收费的渠道有:

1、向物价局投诉,前期物业收费要经过物价局批准,物价局对物业公司执行收费规定,有权有义务监管。

2、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是物业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有义务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二、物业费收取标准是怎么样的?

物业费又称为物业管理服务费,是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产权人自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按月缴纳。经双方协商可预收物业服务费。

物业费收取标准是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协商确定,并报价格管理部门备案。专项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除价格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物业费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建设单位未出租、出售的物业以及交付使用但业主或使用人尚未居住的物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应收标准的70%收取。

物业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使用后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和物业买受人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承担。物业收费标准一确定,物业管理部门不得随意更改及重复征收。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三、物业管理费用的基本构成有哪些?

1、管理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务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和其他有关物业管理服务;

2、房屋设备运行费:用于电梯、水泵等房屋设备运行服务所需的费用:

3、保洁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保洁服务所需的费用;

4、保安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安全保卫服务所需的费用;

5、维修费:用于物业维修服务所需的费用。

四、物业管理收费的规定有哪些?

1、已售公有住宅的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地局制定;

2、普通内销商品住宅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在区、县物价部门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基准价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3、高标准内销商品住宅和外销商品住宅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其它服务项目的收费,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使用人协商确定;

4、物业管理企业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应当公布。已按照条例向业主或者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重复收取性质相同的费用。未受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自行提供服务收费的,业主或者使用人可以不支付。

综合上面所说的,物业乱收费这种行为是会让业主的利益受到重大的损失,从而也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条例,只要存在违法的行为,必定就需要承担违法的责任,所以,业主在利益受到侵犯的时候就一定要及时的走法律的途径,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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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二、国家计委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认定以下13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
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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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
5、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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