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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强拆属于民事行为的范畴。
强拆行为是行政行为的一种。既然是行政行为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实施,否则就是违法行为。目前,我国已经没有了行政强拆的权利,只有司法强拆。司法强拆之前要通知被拆迁人,而且在达不成协议时应当先进行行政裁决,行政裁决以后,政府相关部门还要进行相关申请,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只有审批通过后才能实施强拆,而且就算要强拆,也要给被拆迁人留下足够的搬迁时间,否则就是程序违法,侵害被拆迁人利益。
二、强制拆迁条件有哪些?
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
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
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
5、有要求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理由的。
三、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实施流程怎么走?
1、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2、受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种准备;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
3、通知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
4、准备工作就绪后,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强制拆迁时间,要求届时到现场配合执行;
5、通知有关单位、基层组织强制拆迁时间,派员现场协助执行;
6、做好装运、保管的各种准备;
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行为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要走合法系统的流程。司法部门的强拆权利才是合法有效的。行政政府机构要强拆需要提交材料并经过肯定答复的审批,也要与拆迁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沟通,避免侵害当事人的利益。强拆之前要制定好方案规划并经有关部门备案,进行必要的公证手续进行相关证据的保全,然后执行强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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