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劳动者工资的,除非劳动者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
第二,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给劳动者。
二、试用期辞职—般流程: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据此,试用员工只要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书面告知即可。
试用期辞职,提前3天递交一份书面辞职申请,落款日期为当日,申请离职日期为落款日期后的第4天,即可是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工资照常按你的出勤天数发放。 第4天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要有书面的交接手续,双方签字(包括物品交接等)。如果个人档案在公司的,需要在第四天同时领取个人档案(一定要由公司贴封口条,盖章方可),自己暂时完好保管即可。
三、试用期辞职是否支付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专业技术培训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你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综上所述,如果在试用期内,虽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还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在试用期内辞职,是可以马上拿到这个工资的,是完全没问题的,除非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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