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遇到强拆应该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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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民遇到强拆应该向相关的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者是提出行政诉讼。实际上在房屋征收和拆迁的过程当中存在着一些争议的话是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来的,如果遇到强制性拆除的话属于违法现象,可以提出行政处理。
公民遇到强拆应该怎么办?

一、公民遇到强拆应该怎么办?

拆迁人遭遇强拆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一)房屋征收中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从房屋征收纠纷行政复议的原则来看,将其范围限定在征收管理机关或人民政府及其其他部门就征收管理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在以往的城市房屋拆迁过程涉及许多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机关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认定拆迁单位的资格、安置办法、裁决、强制执行等行政行为,当事人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征收条例》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过程的两个环节中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作为救济途径:一是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二是对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不服的。被征收人对市、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利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二、政府违法强拆的情形是什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法院应当对下列三个要件进行审查:

1、申请人是否适格。

根据《征收条例》规定,申请人应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其余主体均无申请法院强拆的权利。

2、申请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该征收补偿决定是否尚在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内,或者是否已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根据《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与“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是并列关系。即,当此二者同时满足时,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被征收人已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则无权直接申请司法强拆。由此可见,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已成为司法强拆的阻却性事由。

3、被申请人是否履行法定义务。

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是否届满,被征收人是否存在不搬迁的事实。任何强制执行的前提均是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在司法强拆过程中,同样需要具备这一事实要件。若被征收人主动履行补偿决定,则司法强拆即失去了事实基础。

只有当上述三个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法定强拆。因此,只要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强拆均是非法强拆。

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如果遭遇到政府 强制性拆除的话,肯定相关的合法权益会受到一定的损害,所以此次完全是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全系的,这一点是非常的重要的,并且相关法律对此有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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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当被拆迁人遭遇强制拆迁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被拆迁人遭遇强制拆迁怎么办
(一)合法强制拆迁的救济方法
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裁定。
合法因遵循法定的程序。合法的法律程序具体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中。按照该解释的规定,作为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形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非诉执行,一种是诉讼执行。对应有两种程序。而非诉执行就是申请及权利人。
申请的时效应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九十条之规定。该解释具体规定了受理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及不予执行的情形。执行的机构有的专门非诉执行机构完成。而诉讼执行主要是指具体行政行为被依法提讼后,待裁判文书生效以后由的执行机构执行的情形。
(二)非法强制拆迁的救济方法
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提出行政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③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④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2)最高在《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批复》中明确规定,“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强制拆迁的解决方式是什么
1、构建第三方评估制度
拆迁虽然具有一定的公共利益色彩,但拆迁中对被拆迁人的补偿,说到底还是一个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问题,必须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国家权力介入拆迁本身就不具有正当性。但是从维护公共利益角度,国家权力介入以补偿为对价的拆迁确是有必要的民事活动,无疑具有其正当性。但在现实中,维护公共利益往往成为损害公民合法权利的借口。强制拆迁也必须以对被拆迁人予以合理补偿为前提。对于被拆迁者来说,服从公共利益只意味着在合理补偿的情况下,同意拆迁,交换利益,而不意味着需要牺牲自己的利益。
钉子户们的抗争,这是一种可贵的维权意识。但对补偿是否合理,开发商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因此,对于拆迁补偿,需要有一个客观的、公正的评估,否则就可能出现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你说合理他说不合理的局面。在双方就补偿难以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笔者以为可考虑由双方共同选择权威的第三方进行评估。这样,即可以避免公权力对民事活动的过度干涉,又能够合法有效地保证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达到二者利益的平衡。
2、完善拆迁法律法规
目前,有关拆迁的法律主要有《物权法》,《城市拆迁管理规定》等等,而《物权法》对于拆迁这个问题新的主要规定就是在第42条,即“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该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这项条款的主要精神,体现在当拆迁户与开发商发生纠纷的时候,由“依法”进行调停,并给予拆迁补偿。然而,依照什么样的法律原则,给出什么标准的拆迁补偿, 《物权法》里面都没说得很详细。这一缺憾也使得被拆迁人维权缺乏合理而有利的支撑,极易走上维权的不归路。因此,必须对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的法律认真反复进行论证,以确保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
3、确立认定公共利益的标准
在市场理性人的博弈下,无论是开发商,还是被拆迁户都会各自的利益而互不相让,因此,如果一味地让公权力退出放手,开发商与钉子户之间的谈判很多时候由于极高的交易成本,无法通过谈判加以完成。原因在于假设一共有10位拆迁户,其他9户都与开发商完成了每户50万的赔偿协议。此时,如果因为不能与钉子户达成拆迁协议,那么开发商遭受的损伤将另外增加450万。所以钉子户的 “博弈资本”比以前增加了,索取的赔偿将更高。开发商当然只希望于赔偿50万的土地市价。这样所导致的巨大落差当然会导致极高的谈判交易成本。更为严重的是,如果人人都知道了当钉子户的好处,那么人人都希望自己是最后一个跟开发商谈判的人,即人人都想搭别人的“便车”。由此一来,整个开发项目彻底泡汤,原本有效率的市场交易彻底失败。而此时,开发商往往使出最后的绝招,把公权力拉进来,让公权力搬出公共利益施加压力,结果自然是矛盾激化,两败俱伤。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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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强拆包括哪些情形,遇到暴力强拆怎么办
[律师回复] 针对暴力,首先需要先询问对方几个问题,比如说对方是什么单位的有没有执法证是否是两个执法人员共同执法有没有的法律依据是否履行了事前告知的义务等等。如果对方不予回答,直接进行暴力,则需要注意收集证据,确定非法的责任主体。
被拆迁人在遇到房屋暴力之前,一定要现场拍照、录像进行取证。对有政府或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在现场,或者有公务车辆在现场的及时取证。对于不能拍照、录像取证的,可以向公安报警,要求公安协助调查取证以及申请财产人身保护,如果公安机关对于被拆迁人房屋,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刑事诉讼。
在取得违法的证据之后,应当及时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权,切莫因为长期活动而耽误期限。被之后,被拆迁人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在法定期限之内及时启动行政诉讼及国家赔偿程序,要求实施的机关进行国家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遭遇非法强拆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遭遇非法怎么办
维权的方式是依据现行法律、通过复议或诉讼的方式主张自身的权利。但是,在没有任何政府法律文件的行为,在实践中很难直接提起复议和诉讼。原因有两点:其
一、因为没有政府批准文件,执行的人员身份无法确认,也不知道其是代表个人实施还是政府部门实施,也就是说你根本无从知道实施行为的是谁或者是哪个部门。其
二、在复议或立案环节,由于你主张是某政府部门的非法但是却拿不出相应的证据,要么不予立案要么驳回。
非法拆迁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提出行政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房屋被,如何提起行政赔偿
拆迁案件中涉及到国家赔偿时,程序如何提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之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提讼。
关于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而且,此请求实效适用关于时效中止的规定,即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被拆迁人在遇到时既可以在针对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由人民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首先确认的行政行为违法,待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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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强拆如何自卫应该?
遇到非法强拆,可以运用正当防卫的方式自卫。这里的“强拆”,指非法强拆。比如偷拆、暴力拆迁等。非法强拆是违法行为,但不是所有的强拆都是非法的。比如,建筑物属于违章建筑,政府合法执行强拆,这就不再是不法侵害,也不能实行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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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当被拆迁人遭遇强制拆迁该怎样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被拆迁人遭遇强制拆迁怎么办
(一)合法强制拆迁的救济方法
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裁定。
合法因遵循法定的程序。合法的法律程序具体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中。按照该解释的规定,作为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形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非诉执行,一种是诉讼执行。对应有两种程序。而非诉执行就是申请及权利人。
申请的时效应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九十条之规定。该解释具体规定了受理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及不予执行的情形。执行的机构有的专门非诉执行机构完成。而诉讼执行主要是指具体行政行为被依法提讼后,待裁判文书生效以后由的执行机构执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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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适当时机向提出行政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③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④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2)最高在《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批复》中明确规定,“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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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子户们的抗争,这是一种可贵的维权意识。但对补偿是否合理,开发商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因此,对于拆迁补偿,需要有一个客观的、公正的评估,否则就可能出现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你说合理他说不合理的局面。在双方就补偿难以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笔者以为可考虑由双方共同选择权威的第三方进行评估。这样,即可以避免公权力对民事活动的过度干涉,又能够合法有效地保证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达到二者利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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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关拆迁的法律主要有《物权法》,《城市拆迁管理规定》等等,而《物权法》对于拆迁这个问题新的主要规定就是在第42条,即“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该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这项条款的主要精神,体现在当拆迁户与开发商发生纠纷的时候,由“依法”进行调停,并给予拆迁补偿。然而,依照什么样的法律原则,给出什么标准的拆迁补偿, 《物权法》里面都没说得很详细。这一缺憾也使得被拆迁人维权缺乏合理而有利的支撑,极易走上维权的不归路。因此,必须对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的法律认真反复进行论证,以确保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
3、确立认定公共利益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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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暴力强拆该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遭遇暴力怎么处理
一、沉着冷静面对,从容平和应对。
多为突发状况,作为当事人来说面对此情此景时心理上一定会感到愤怒和委屈,难免作出理性之外的过激行为。但遇到这种事情千万不要冲动以暴制暴,要尽量平复自己的心态,以免对自己人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害。要想到违法之事定要通过合法手段去解决,寻找专业的拆迁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违法者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何必要以伤害自身为赌注呢?
二、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请求赔偿。
在依法治国的法治环境下,我们要对法律充满信心,平时要多多了解拆迁方面的法律知识,只有对法律有所了解才能使拆迁人不敢轻视百姓,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众多案例中拆迁人之所以就是因为看准了被拆迁人不懂法、不用法这一致命弱点,才敢的采取行为。其实,只要被拆迁人懂得一些法律常识,寻找专业拆迁律师就足以应对拆迁人的种种违法行为,不至于自己权利被侵害后也诉诸无门。
对于国家赔偿我国多部法律都有相关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八条“……因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表明,在亦或是司法执行机关的行为出现违法行为时,只要您的利益因此行为受到侵害那么就有提出赔偿请求的权利。
总之,在面对暴力时一定要平和冷静地面对,生命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要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合法合理地解决补偿问题。
怎么预防暴力强折:
加强监督
办公厅5月13日发出通知,决定立即在全国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强化监管,严肃问责,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等规定,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
检查内容
专项检查要突出以下三项内容:
一是检查《条例》和其他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包括征地拆迁决定征求群众意见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补偿方案征求群众意见情况;房屋征收评估情况和补偿标准确定、执行情况等。
二是征地拆迁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落实情况;政府部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征地拆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情况等。
三是征地拆迁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包括发生违法强制拆迁、案件查处情况;涉及的领导责任、管理部门责任、直接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涉嫌问题处理情况等。
遭遇暴力强拆该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遭遇暴力怎么处理
一、沉着冷静面对,从容平和应对。
多为突发状况,作为当事人来说面对此情此景时心理上一定会感到愤怒和委屈,难免作出理性之外的过激行为。但遇到这种事情千万不要冲动以暴制暴,要尽量平复自己的心态,以免对自己人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害。要想到违法之事定要通过合法手段去解决,寻找专业的拆迁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违法者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何必要以伤害自身为赌注呢?
二、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请求赔偿。
在依法治国的法治环境下,我们要对法律充满信心,平时要多多了解拆迁方面的法律知识,只有对法律有所了解才能使拆迁人不敢轻视百姓,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众多案例中拆迁人之所以就是因为看准了被拆迁人不懂法、不用法这一致命弱点,才敢的采取行为。其实,只要被拆迁人懂得一些法律常识,寻找专业拆迁律师就足以应对拆迁人的种种违法行为,不至于自己权利被侵害后也诉诸无门。
对于国家赔偿我国多部法律都有相关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八条“……因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表明,在亦或是司法执行机关的行为出现违法行为时,只要您的利益因此行为受到侵害那么就有提出赔偿请求的权利。
总之,在面对暴力时一定要平和冷静地面对,生命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要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合法合理地解决补偿问题。
怎么预防暴力强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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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5月13日发出通知,决定立即在全国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强化监管,严肃问责,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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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专项检查要突出以下三项内容:
一是检查《条例》和其他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包括征地拆迁决定征求群众意见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补偿方案征求群众意见情况;房屋征收评估情况和补偿标准确定、执行情况等。
二是征地拆迁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落实情况;政府部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征地拆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情况等。
三是征地拆迁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包括发生违法强制拆迁、案件查处情况;涉及的领导责任、管理部门责任、直接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涉嫌问题处理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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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非诉强拆怎么办应该?
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保留好证据,维权的方式是根据现行法律、通过复议或诉讼的方式主张自身的权利。但是,在没有任何政府法律文件的强拆行为,在实践中很难可以直接提起复议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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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遭遇暴力强拆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遭遇暴力怎么处理
一、沉着冷静面对,从容平和应对。
多为突发状况,作为当事人来说面对此情此景时心理上一定会感到愤怒和委屈,难免作出理性之外的过激行为。但遇到这种事情千万不要冲动以暴制暴,要尽量平复自己的心态,以免对自己人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害。要想到违法之事定要通过合法手段去解决,寻找专业的拆迁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违法者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何必要以伤害自身为赌注呢?
二、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请求赔偿。
在依法治国的法治环境下,我们要对法律充满信心,平时要多多了解拆迁方面的法律知识,只有对法律有所了解才能使拆迁人不敢轻视百姓,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众多案例中拆迁人之所以就是因为看准了被拆迁人不懂法、不用法这一致命弱点,才敢的采取行为。其实,只要被拆迁人懂得一些法律常识,寻找专业拆迁律师就足以应对拆迁人的种种违法行为,不至于自己权利被侵害后也诉诸无门。
对于国家赔偿我国多部法律都有相关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八条“……因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表明,在亦或是司法执行机关的行为出现违法行为时,只要您的利益因此行为受到侵害那么就有提出赔偿请求的权利。
总之,在面对暴力时一定要平和冷静地面对,生命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要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合法合理地解决补偿问题。
怎么预防暴力强折:
加强监督
办公厅5月13日发出通知,决定立即在全国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强化监管,严肃问责,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等规定,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
检查内容
专项检查要突出以下三项内容:
一是检查《条例》和其他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包括征地拆迁决定征求群众意见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补偿方案征求群众意见情况;房屋征收评估情况和补偿标准确定、执行情况等。
二是征地拆迁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落实情况;政府部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征地拆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情况等。
三是征地拆迁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包括发生违法强制拆迁、案件查处情况;涉及的领导责任、管理部门责任、直接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涉嫌问题处理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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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拆迁人遭遇强制拆迁应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当被拆迁人遭遇强制拆迁怎么办
(一)合法强制拆迁的救济方法
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裁定。
合法因遵循法定的程序。合法的法律程序具体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中。按照该解释的规定,作为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形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非诉执行,一种是诉讼执行。对应有两种程序。而非诉执行就是申请及权利人。
申请的时效应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九十条之规定。该解释具体规定了受理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及不予执行的情形。执行的机构有的专门非诉执行机构完成。而诉讼执行主要是指具体行政行为被依法提讼后,待裁判文书生效以后由的执行机构执行的情形。
(二)非法强制拆迁的救济方法
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提出行政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③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④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2)最高在《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批复》中明确规定,“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强制拆迁的解决方式是什么
1、构建第三方评估制度
拆迁虽然具有一定的公共利益色彩,但拆迁中对被拆迁人的补偿,说到底还是一个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问题,必须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国家权力介入拆迁本身就不具有正当性。但是从维护公共利益角度,国家权力介入以补偿为对价的拆迁确是有必要的民事活动,无疑具有其正当性。但在现实中,维护公共利益往往成为损害公民合法权利的借口。强制拆迁也必须以对被拆迁人予以合理补偿为前提。对于被拆迁者来说,服从公共利益只意味着在合理补偿的情况下,同意拆迁,交换利益,而不意味着需要牺牲自己的利益。
钉子户们的抗争,这是一种可贵的维权意识。但对补偿是否合理,开发商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因此,对于拆迁补偿,需要有一个客观的、公正的评估,否则就可能出现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你说合理他说不合理的局面。在双方就补偿难以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笔者以为可考虑由双方共同选择权威的第三方进行评估。这样,即可以避免公权力对民事活动的过度干涉,又能够合法有效地保证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达到二者利益的平衡。
2、完善拆迁法律法规
目前,有关拆迁的法律主要有《物权法》,《城市拆迁管理规定》等等,而《物权法》对于拆迁这个问题新的主要规定就是在第42条,即“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该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这项条款的主要精神,体现在当拆迁户与开发商发生纠纷的时候,由“依法”进行调停,并给予拆迁补偿。然而,依照什么样的法律原则,给出什么标准的拆迁补偿, 《物权法》里面都没说得很详细。这一缺憾也使得被拆迁人维权缺乏合理而有利的支撑,极易走上维权的不归路。因此,必须对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的法律认真反复进行论证,以确保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
3、确立认定公共利益的标准
在市场理性人的博弈下,无论是开发商,还是被拆迁户都会各自的利益而互不相让,因此,如果一味地让公权力退出放手,开发商与钉子户之间的谈判很多时候由于极高的交易成本,无法通过谈判加以完成。原因在于假设一共有10位拆迁户,其他9户都与开发商完成了每户50万的赔偿协议。此时,如果因为不能与钉子户达成拆迁协议,那么开发商遭受的损伤将另外增加450万。所以钉子户的 “博弈资本”比以前增加了,索取的赔偿将更高。开发商当然只希望于赔偿50万的土地市价。这样所导致的巨大落差当然会导致极高的谈判交易成本。更为严重的是,如果人人都知道了当钉子户的好处,那么人人都希望自己是最后一个跟开发商谈判的人,即人人都想搭别人的“便车”。由此一来,整个开发项目彻底泡汤,原本有效率的市场交易彻底失败。而此时,开发商往往使出最后的绝招,把公权力拉进来,让公权力搬出公共利益施加压力,结果自然是矛盾激化,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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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遇到强拆怎么办应该?
违建遇到强拆可以先运用法律维权,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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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遭遇强制拆迁,被拆迁人应该怎么样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遭遇强制拆迁,被拆迁人应该怎么样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合法强制拆迁的救济方法
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裁定。
合法因遵循法定的程序。合法的法律程序具体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中。按照该解释的规定,作为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形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非诉执行,一种是诉讼执行。对应有两种程序。而非诉执行就是申请及权利人。
申请的时效应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九十条之规定。该解释具体规定了受理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及不予执行的情形。执行的机构有的专门非诉执行机构完成。而诉讼执行主要是指具体行政行为被依法提讼后,待裁判文书生效以后由的执行机构执行的情形。
(二)非法强制拆迁的救济方法
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提出行政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国家赔偿法》第四条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③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④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2)最高在《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批复》中明确规定,“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强制拆迁的解决方式是什么
1、构建第三方评估制度
拆迁虽然具有一定的公共利益色彩,但拆迁中对被拆迁人的补偿,说到底还是一个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问题,必须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国家权力介入拆迁本身就不具有正当性。但是从维护公共利益角度,国家权力介入以补偿为对价的拆迁确是有必要的民事活动,无疑具有其正当性。但在现实中,维护公共利益往往成为损害公民合法权利的借口。强制拆迁也必须以对被拆迁人予以合理补偿为前提。对于被拆迁者来说,服从公共利益只意味着在合理补偿的情况下,同意拆迁,交换利益,而不意味着需要牺牲自己的利益。
钉子户们的抗争,这是一种可贵的维权意识。但对补偿是否合理,开发商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因此,对于拆迁补偿,需要有一个客观的、公正的评估,否则就可能出现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你说合理他说不合理的局面。在双方就补偿难以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笔者以为可考虑由双方共同选择权威的第三方进行评估。这样,即可以避免公权力对民事活动的过度干涉,又能够合法有效地保证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达到二者利益的平衡。
2、完善拆迁法律法规
目前,有关拆迁的法律主要有《物权法》,《城市拆迁管理规定》等等,而《物权法》对于拆迁这个问题新的主要规定就是在第42条,即“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该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这项条款的主要精神,体现在当拆迁户与开发商发生纠纷的时候,由“依法”进行调停,并给予拆迁补偿。然而,依照什么样的法律原则,给出什么标准的拆迁补偿,《物权法》里面都没说得很详细。这一缺憾也使得被拆迁人维权缺乏合理而有利的支撑,极易走上维权的不归路。因此,必须对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的法律认真反复进行论证,以确保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
3、确立认定公共利益的标准
在市场理性人的博弈下,无论是开发商,还是被拆迁户都会各自的利益而互不相让,因此,如果一味地让公权力退出放手,开发商与钉子户之间的谈判很多时候由于极高的交易成本,无法通过谈判加以完成。原因在于假设一共有10位拆迁户,其他9户都与开发商完成了每户50万的赔偿协议。此时,如果因为不能与钉子户达成拆迁协议,那么开发商遭受的损伤将另外增加450万。所以钉子户的“博弈资本”比以前增加了,索取的赔偿将更高。开发商当然只希望于赔偿50万的土地市价。这样所导致的巨大落差当然会导致极高的谈判交易成本。更为严重的是,如果人人都知道了当钉子户的好处,那么人人都希望自己是最后一个跟开发商谈判的人,即人人都想搭别人的“便车”。由此一来,整个开发项目彻底泡汤,原本有效率的市场交易彻底失败。而此时,开发商往往使出最后的绝招,把公权力拉进来,让公权力搬出公共利益施加压力,结果自然是矛盾激化,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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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遇拆迁,没签拆迁协议就被强拆了如何办
[律师回复] 房子遇拆迁,没签拆迁协议就被了怎么办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的情况下,是不能对房屋进行强制拆迁的,被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房子遇拆迁,没签拆迁协议就被强拆了如何办
[律师回复] 房子遇拆迁,没签拆迁协议就被了怎么办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的情况下,是不能对房屋进行强制拆迁的,被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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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强制拆迁应该如何办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遇到强制拆迁应该如何办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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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遭遇到非法强拆应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对于遭遇到非法强拆应该如何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维权的方式是依据现行法律、通过复议或诉讼的方式主张自身的权利。但是,在没有任何政府法律文件的行为,在实践中很难直接提起复议和诉讼。原因有两点:其
一、因为没有政府批准文件,执行的人员身份无法确认,也不知道其是代表个人实施还是政府部门实施,也就是说你根本无从知道实施行为的是谁或者是哪个部门。其
二、在复议或立案环节,由于你主张是某政府部门的非法但是却拿不出相应的证据,要么不予立案要么驳回。非法拆迁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提出行政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房屋被,如何提起行政赔偿拆迁案件中涉及到国家赔偿时,程序如何提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之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提讼。
三、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
1、产权调换形式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采取的保留被拆迁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形式。也就是说拆迁人以易地或再建的房屋作为交换,用作对被拆除房屋的补偿,被拆迁人对该房屋继续拥有原来那种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关系。
2、作价补偿形式作价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的房屋,按其价值以货币结算方式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3、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形式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人的拆迁补偿中,部分采取产权调换补偿,部分采取作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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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遭遇强制拆迁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屋遭遇强制拆迁该如何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合法强制拆迁的救济方法
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裁定。
合法因遵循法定的程序。合法的法律程序具体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中。按照该解释的规定,作为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形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非诉执行,一种是诉讼执行。对应有两种程序。而非诉执行就是申请及权利人。
申请的时效应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九十条之规定。该解释具体规定了受理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及不予执行的情形。执行的机构有的专门非诉执行机构完成。而诉讼执行主要是指具体行政行为被依法提讼后,待裁判文书生效以后由的执行机构执行的情形。
(二)非法强制拆迁的救济方法
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提出行政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国家赔偿法》第四条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③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④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2)最高在《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批复》中明确规定,“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房子遇拆迁,没签拆迁协议就被强拆了怎么样办
[律师回复] 房子遇拆迁,没签拆迁协议就被了怎么办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的情况下,是不能对房屋进行强制拆迁的,被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房子遇拆迁,没签拆迁协议就被强拆了怎么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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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的情况下,是不能对房屋进行强制拆迁的,被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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