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的彩礼能不能要求返还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7人
专家导读 同居期间的彩礼是需要退还的,因为双方还没办理结婚登记。归还彩礼需要符合相关的条件。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以后未生活在一起的,则需要退回彩礼的金额。或者双方以及离婚的话,也需要退还彩礼。

同居期间的彩礼能不能要求返还

一、同居期间的彩礼能不能要求返还

同居期间的彩礼是需要退还的,因为双方还没办理结婚登记

民法典》对彩礼是否返还没有规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规定,男女双方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同居并生育子女的,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以后未生活在一起的,则需要退回彩礼的金额。

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据此,“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即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本案中,被告人家庭经济状况本身就很差,不能维持正常生活,尚依靠单位给予经济帮助,给付彩礼后其生活就更加困难了,应认为被告的这种生活状况,属于“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形。

二、通常彩礼和陪嫁属于谁的财产

彩礼一般是男方给予女方的财产,而陪嫁一般是女方给予男方的财产。

第一,彩礼一般来说是男方给予女方的赠与,带有缔结婚姻的目的,目的达到就归送赠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不是双方存续期间共同取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如果赠与彩礼了,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二,嫁妆同彩礼一样,在司法实践中视为女方的赠与。对于陪送嫁妆,嫁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二人是否进行婚姻登记和约定来进行判断。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彩礼一般是男方给予女方的财产,而陪嫁一般是女方给予男方的财产。在赠送之后,就属于赠送人所有。同时如果想要归还彩礼或者陪嫁的话,则可以向法院进行上诉,符合双方未进行婚姻登记或者登记之后未共同生活的条件的话,则可以归还彩礼。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4千字,阅读时间约14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3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同居期间的彩礼能不能要求返还
一键咨询
  • 140****60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5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0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5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0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2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2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2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8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2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1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6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7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3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5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离婚后彩礼能要回么,彩礼能否要求返还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同居后闹分手能否要求返还彩礼
[律师回复] 对于同居后闹分手能否要求返还彩礼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昔日情侣分手后因彩礼对簿公堂的事情早就屡见不鲜了。按法律规定,未领取结婚证,彩礼支付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但是如果是同居了,甚至是生子了,彩礼仍需要返还吗?
1、同居情侣因彩礼对簿公堂
程某(男)与林某(女)3月经人介绍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二人便开始同居生活。5月2日,程某与林某按照当地习俗举办了订婚仪式,但未领取结婚证。程某给付林某礼金19800元,并为林某购买了老凤祥牌黄金手镯、钻石项链、钻戒,俗称“三金”。
后因双方在准备办理结婚过程中发生矛盾,林某要求解除婚约。程某要求林某返还订婚时所给付的19800元礼金以及“三金”。林某认为双方已经订婚且同居生活,礼金已经用于共同生活,拒绝返还。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程某无奈向人民提讼。
2、男方要求返还彩礼获支持
经审理认为,我国在法律上未设婚约制度,就其性质而言,婚约只有道德约束力,没有法律效力。订婚也并不是结婚的法定必经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约期间一方按照风俗习惯给付另一方的彩礼,在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以前,给付方可以要求返还。
因此,依法判决林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程某彩礼现金及金器首饰折价人民币20200元。
3、未婚生子后分手,彩礼还需要返还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给付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虽然已经生子,但是也仍然未办理结婚登记,按法律规定彩礼仍然需要返还。
父母对子女无论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都承担同样的抚养义务。若孩子随女方一起生活,女方可以依据《婚姻法》的规定要求男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所以,如果女方不想退还礼金,可与男方协商,或直接要求将礼金抵孩子的抚养费。
结婚登记未同居可要求返还彩礼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结婚登记未同居可要求返还彩礼问题解答如下, t  彩礼是民间男女结婚的一种习俗,因彩礼产生的纠纷也不少。那么,如果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了,但是没有同居,男方能不能把彩礼要回来呢以下是小编收集到的关于结婚登记未同居,可否要求返还彩礼问题的解析,希望对您有帮助。t  问:t  我和妻子在北京打工时相识,建立恋爱关系。按照农村习俗,我给她买了“三金”(即金项链、金戒指和金耳环),还给其父母5万元聘礼。因为外出打工,我们虽然结婚登记,但没有一起生活。几个月后,我发现她与另外一男子关系密切,遂要求离婚。我要求退回彩礼,她不同意,请问我能要回彩礼吗t  回复:t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你所说,你与妻子进行结婚登记后并未一起生活,因此你们的情况符合上述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可以要求返还彩礼。t  律师提示:t  请求返还彩礼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同时要注意诉讼时效,应当及时提出请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离婚能要求返还彩礼吗,哪些情况彩礼不用返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同居后闹分手能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昔日情侣分手后因彩礼对簿公堂的事情早就屡见不鲜了。按法律规定,未领取结婚证,彩礼支付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但是如果是同居了,甚至是生子了,彩礼仍需要返还吗?
1、同居情侣因彩礼对簿公堂
程某(男)与林某(女)3月经人介绍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二人便开始同居生活。5月2日,程某与林某按照当地习俗举办了订婚仪式,但未领取结婚证。程某给付林某礼金19800元,并为林某购买了老凤祥牌黄金手镯、钻石项链、钻戒,俗称“三金”。
后因双方在准备办理结婚过程中发生矛盾,林某要求解除婚约。程某要求林某返还订婚时所给付的19800元礼金以及“三金”。林某认为双方已经订婚且同居生活,礼金已经用于共同生活,拒绝返还。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程某无奈向人民提讼。
2、男方要求返还彩礼获支持
经审理认为,我国在法律上未设婚约制度,就其性质而言,婚约只有道德约束力,没有法律效力。订婚也并不是结婚的法定必经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约期间一方按照风俗习惯给付另一方的彩礼,在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以前,给付方可以要求返还。
因此,依法判决林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程某彩礼现金及金器首饰折价人民币20200元。
3、未婚生子后分手,彩礼还需要返还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给付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虽然已经生子,但是也仍然未办理结婚登记,按法律规定彩礼仍然需要返还。
父母对子女无论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都承担同样的抚养义务。若孩子随女方一起生活,女方可以依据《婚姻法》的规定要求男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所以,如果女方不想退还礼金,可与男方协商,或直接要求将礼金抵孩子的抚养费。
同居后闹分手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昔日情侣分手后因彩礼对簿公堂的事情早就屡见不鲜了。按法律规定,未领取结婚证,彩礼支付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但是如果是同居了,甚至是生子了,彩礼仍需要返还吗?
1、同居情侣因彩礼对簿公堂
程某(男)与林某(女)3月经人介绍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二人便开始同居生活。5月2日,程某与林某按照当地习俗举办了订婚仪式,但未领取结婚证。程某给付林某礼金19800元,并为林某购买了老凤祥牌黄金手镯、钻石项链、钻戒,俗称“三金”。
后因双方在准备办理结婚过程中发生矛盾,林某要求解除婚约。程某要求林某返还订婚时所给付的19800元礼金以及“三金”。林某认为双方已经订婚且同居生活,礼金已经用于共同生活,拒绝返还。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程某无奈向人民提讼。
2、男方要求返还彩礼获支持
经审理认为,我国在法律上未设婚约制度,就其性质而言,婚约只有道德约束力,没有法律效力。订婚也并不是结婚的法定必经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约期间一方按照风俗习惯给付另一方的彩礼,在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以前,给付方可以要求返还。
因此,依法判决林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程某彩礼现金及金器首饰折价人民币20200元。
3、未婚生子后分手,彩礼还需要返还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给付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虽然已经生子,但是也仍然未办理结婚登记,按法律规定彩礼仍然需要返还。
父母对子女无论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都承担同样的抚养义务。若孩子随女方一起生活,女方可以依据《婚姻法》的规定要求男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所以,如果女方不想退还礼金,可与男方协商,或直接要求将礼金抵孩子的抚养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同居分手彩礼钱能不能返回
既然是同居关系,那就表明两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这种情况下原则上法院会支持退彩礼的请求,不过还要实际情况及证据判断,包括提供彩礼的动机和提供彩礼方的经济状况、索要彩礼动机等因素判断是否要要退彩礼以及退还比例。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什么情况下不返还彩礼,返还彩礼有什么要求
[律师回复] 现实中,进行结婚彩礼的返还并非是不可能的,只不过为了保护彼此的利益,法律规定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后,才能返还材彩礼。
一、返还彩礼条件有哪些最高人民在婚姻法解释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该解释虽然没有概括应当返还彩礼的所有情形,但在法律上肯定了在一定条件下,收受的彩礼应当返还。有一条是值得注意的如果领了结婚证,没有在一起生活的,可以退一起生活了的,就算共同财产,可以分财产的方式分。没领结婚证的当然可以要。订立婚约是结婚的一个阶段,但不认为婚约是一种契约之债,所以当一方不履行婚约时,另一方不得提起履行婚约之诉,也不得追究违约责任。所以不能已耽误了对方青春之类的借口提出索赔。
二、什么情况下离婚不能返还彩礼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详述。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
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一家人,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给付彩礼的目的都已经实现。接受彩礼的女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由一个大姑娘变为了媳妇,其道德评价就会降低。根据习俗,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
其次,两年的限制主要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掌握:
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
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13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同居后闹分手是否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昔日情侣分手后因彩礼对簿公堂的事情早就屡见不鲜了。按法律规定,未领取结婚证,彩礼支付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但是如果是同居了,甚至是生子了,彩礼仍需要返还吗?
1、同居情侣因彩礼对簿公堂
程某(男)与林某(女)3月经人介绍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二人便开始同居生活。5月2日,程某与林某按照当地习俗举办了订婚仪式,但未领取结婚证。程某给付林某礼金19800元,并为林某购买了老凤祥牌黄金手镯、钻石项链、钻戒,俗称“三金”。
后因双方在准备办理结婚过程中发生矛盾,林某要求解除婚约。程某要求林某返还订婚时所给付的19800元礼金以及“三金”。林某认为双方已经订婚且同居生活,礼金已经用于共同生活,拒绝返还。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程某无奈向人民提讼。
2、男方要求返还彩礼获支持
经审理认为,我国在法律上未设婚约制度,就其性质而言,婚约只有道德约束力,没有法律效力。订婚也并不是结婚的法定必经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约期间一方按照风俗习惯给付另一方的彩礼,在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以前,给付方可以要求返还。
因此,依法判决林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程某彩礼现金及金器首饰折价人民币20200元。
3、未婚生子后分手,彩礼还需要返还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给付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虽然已经生子,但是也仍然未办理结婚登记,按法律规定彩礼仍然需要返还。
父母对子女无论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都承担同样的抚养义务。若孩子随女方一起生活,女方可以依据《婚姻法》的规定要求男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所以,如果女方不想退还礼金,可与男方协商,或直接要求将礼金抵孩子的抚养费。
同居彩礼纠纷——返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同居彩礼纠纷——返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男方在婚前给付女方彩礼,其形式是一般赠与,实质上是以将来缔结婚姻为目的、附条件的财物赠与。双方既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在法律上双方就没有结婚,发生赠与的基础关系就不存在,受赠人即负有返还赠与物的义务。所以在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返还。
在现实中,存在男女双方举行婚礼并共同生活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因为现在的婚姻法不认可事实婚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相当于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认可和保护的婚姻关系。在男女双方感情破裂、同意结束同居关系的情况下,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按照法律规定,女方也应当返还。但是对于在双方共同生活中花掉的彩礼礼金部分,可以不予返还。所以准备结婚的男男女女都应当明白,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才能缔结法律认可和保护的婚姻关系。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女方获得的彩礼利益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否则男方可根据法律规定要回彩礼。
该情形的关键在于是否认定“确未共同生活”。这种共同生活应当是的共同居住的正常夫妻的生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形意味着双方仅有夫妻之名而无夫妻之实,没有夫妻感情。只办理结婚登记而没有共同生活的男女是法律上的夫妻,但不是事实上的夫妻。在双方离婚的情况下,如果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这体现了法律对婚姻现实的尊重。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也解决过很多这样的纠纷。
使弱者得到应有的保护一直是法律所追求的目标之一。生活困难的界定可以参照《解释(二)》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生活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已经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要求返还彩礼的给付人负有证明“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责任。如果不能证明这一点,将无法支持给付人要求返还彩礼的主张。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结婚后能否要求返还彩礼?
结婚后不一定要求返还彩礼,如果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且男方能够拿出证明自己或者是父母支付彩礼后导致生活困难的证据,那么可以提出彩礼返还请求。对于可以拿出证据,但是对方不予返还的情形,则可以向法院起诉。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结婚不成彩礼,能要求返还彩礼钱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结婚不成彩礼怎么办婚前给付财产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基于习俗,一方给付另一方钱款或物品作为订婚的标志,通常成为彩礼;一方赠与对方贵重物品及生产生活资料,如汽车、住房、紧银首饰等,一般是婚前赠与财产;相互赠送小额钱款、礼品及衣物,则属于双方的礼节性往来。针对上述三种婚前给付的财产,如果双方没有结婚,因此而发生争议的,一般按以下原则处理:
1、以结婚为目的的,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给付彩礼的行为可以视为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赠与行为,而不是一般的无偿赠与。如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赠与行为发生法律效力,彩礼属受赠人所有。如果结婚不成,赠与行为则失去法律效力,彩礼应该返还给赠与人。如果结婚之前的确从彩礼中有合理的支出,也应该酌情返还。
2、如果当地虽然没有赠送彩礼的习俗,但一方以结婚为目的,在婚前赠送贵重物品及生产生活资料给另一方,则应认定是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赠与。
3、一方或者双方自愿赠送小礼品、衣物等,属于日常往来,一般按无条件赠与处理。
二、谁能请求返还彩礼根据最高人民公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彩礼返还纠纷没有被作为案由的一种。而是在“婚姻家庭纠纷”这个二级案由之下,规定了“婚约财产纠纷”、“离婚纠纷”。要求返还彩礼的案件既可以发生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之间。若是前者,应属婚约财产纠纷;若是后者,应归入离婚纠纷。不论是何种情况,凡是要求返还彩礼的,均应以实际的给付和接受主体为诉讼主体,而不能仅以男女双方为诉讼主体。理由是:
1、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既然彩礼的给付和接受主体不限于男女双方,还包括他们的父母等家庭成员。那么,在要求返还彩礼时,男女双方及他们的父母等家庭成员也都应当作为诉讼主体。
2、实践中,很多要求返还彩礼的案件,原告只是男方一个人,被告也只是女方一个人。很多基层也是这样要求的。但在诉讼中,被告往往以彩礼不是自己本人收取以及不是原告本人给付为由进行抗辩,这对维护原告合法权益、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很不利。
3、如果仅将男女一方个人列为被告,由于其个人财产有限,很不利于判决的执行。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13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给付彩礼后,能否要求返还?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彩礼 > 同居期间的彩礼能不能要求返还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