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回彩礼找不到人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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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要回彩礼找不到人的话可以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方如果不出庭的话,法院也可以直接进行宣判。对方必须要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的宣判结果,包括归还彩礼等。这是最有效的一种办法。

要回彩礼找不到人怎么办?

一、要回彩礼找不到人怎么办?

要回彩礼找不到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起诉找不到被告人的,可以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被告人必须执行法院的宣判结果。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 第144条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一)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知,被告提出反诉的;

(二)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道可中途退庭的

(三)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二、哪些属于彩礼?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彩礼的含义有着严格的限制,而并非任何的赠与都可称之为彩礼。“彩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其具有明显的风俗性。因此,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诉请返还彩礼的条件,应当首先根据双方或收受钱款一方所在地的当地实际及个案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否则只能按照赠与进行处理。彩礼与赠与,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一)赠与对方财产性利益时是否基于当地的风俗。

(二)是否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

(三)财产性利益是否为不得已而给付。

而婚前赠与可以分为婚前附属条件的赠与和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婚前附条件的赠与是指以缔结婚姻目的为前提条件而向对方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即使赠与的财产性利益已经交付给对方,赠与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还。但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恰恰相反,一旦财产性权益已经交付便不能要求返还。

关于彩礼,第一,必须是以建立婚姻关系为目的;第二,必须符合当地的风俗习惯;必须符合这两种才属于彩礼。要回彩礼找不到人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事务所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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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此处的“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一般是否都限于婚前?如果是婚后给予,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接受的赠与均为共同财产,除非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因此,结合这一规定和习俗的常态,把彩礼理解为婚前较好。
二、彩礼如何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结婚的,原则上收受彩礼的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已经结婚的,原则上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
三、订立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仍应保护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表明双方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但是,在我国,由于各地的风俗习惯不一样,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人们更看重的是举行婚礼这一仪式。如果双方确未共同生活,既没有履行夫妻之间的实质权利义务,也无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则应当考虑此类案件的现实情况。因此,订婚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的,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仍然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四、“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的第三种情形。生活困难有绝对困难和相对困难之分。所谓绝对困难是指实实在在的困难,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当地的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该条规定的本意应该以绝对困难作为标准进行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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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方或者双方自愿赠送小礼品、衣物等,属于日常往来,一般按无条件赠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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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怎样要回彩礼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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