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离婚证需要一个月冷静期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方式有哪些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方式是起诉离婚
(一)协议离婚
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3、其他不予协议离婚的情况是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二)诉讼离婚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考虑判决离婚的重要因素,有下列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并且经过法院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1、对方与他人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3、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而且屡教不改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等情形。
三、离婚冷静期的好处和弊端
1、离婚冷静期,这里的好处是给夫妻两个人一个空间,用来冷静思考,避免一时情绪化而离婚,这也是在挽救婚姻方面做了最后一次努力,因为有时候夫妻的离婚只是一时冲动,离婚以后后悔也来不及了,对于这种情绪化的处理设置冷静期非常的有必要。
2、离婚冷静期的弊端是增加了离婚成本,同时浪费了司法资源,离婚冷静期过了以后,双方还需要共同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
3、另一方面如果有一方反悔,另外一方还要坚持离婚,只能去通过诉讼,诉讼的周期会非常的漫长对于坚持离婚一方来说,风险和成本都加大。
4、且有一定的风险存在性,因为在冷静期这段时间内,涉及到一系列的权利与义务会十分不明确,如果有一方在冷静期内恶意借款,另一方就很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为这时候夫妻关系没有解除,恶意的借贷明显是对另一方的侵犯,想要维护合法权益就要付出很大的成本。
离婚不仅仅是身份的重大改变,还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问题,这些都是生活中的大事,所以国家通过法律来设定离婚冷静期,实际上就是用时间来保证离婚意思的真实性。现实生活中,办理离婚时,当事人的情绪很复杂,有些是经过反复思考过,有些则是冲动决定,冷静期有助于避免冲动导致的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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