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可能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一般不会坐牢的吗?
即使申请了取保候审,还是有可能会坐牢的。
1.取保候审后,被取保候审人也是有可能坐牢。因为即使取保候审成功,那也只是暂时释放,如果法院判决嫌疑人有罪,此时被取保候审人将被立即收监坐牢、执行刑罚。
2.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三、若是申请取保候审会影响子女吗?
不会有影响的,只是一种强制性的措施。
1.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定罪量刑,当然不会对子女有什么影响。
2.但按照法律规定,在取保期间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办,如果将来判刑的,肯定对子女入伍、报考特殊岗位的公务员有影响。
3.司法机关将申请保释的人和保证人当面对保落实,然后予以释放。这种保释措施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
取保候审需要申请取保的人和保证人当面对保落实,然后才会释放这样的强制措施,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申请取保候审要以书面的形式来进行,并且要遵循相关的规定才可以,如果违反就会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