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样处理
处理女方提出离婚而男方不同意:
1、首先就是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的情况下,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
2、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目的是再留给双方一个机会,希望通过双方特别是不同意离婚的一方的努力表现以及沟通,使夫妻关系有所改善;使婚姻能继续维持下去。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后仍然坚持离婚的话,可再次起诉,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3、还有就是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首先是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再就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还有就是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再有就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最后就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上述情形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还有一点需要知道,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或者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规定之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想找专业离婚纠纷律师?推荐使用下方【离婚纠纷律师查询系统】,律图将为您筛选适合您需求的资深口碑律师,方便快速选择。
二、离婚诉讼需要的材料
申请离婚时,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1)要求确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簿;
(3)身份证(暂住证、户口登记证、军官证、士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三、离婚诉讼程序
首先是离婚诉讼的,一般有下面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写好起诉状,准备好证据,将诉状及副本和证据提交到法院;
2.人民法院对提交来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
3.审查后符合规定的应予立案,不符合规定决定不予立案的要返还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当事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辩护阶段
1.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将原告起诉书副本送达至被告人,并通知被告自立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当向法院作出书面答辩状;
2.被告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辩,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3.如果被告人没有在期限内作出答辩的,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是对案件做全面的审查、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离婚案件的话在审理前应当调解,无法调解的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双方均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是必须到庭的,如果确实有特殊的原因不能到庭的,必须书面向法院出具是否离婚的意见书。
法院根据相关证据、实际情况做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准予离婚的,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具体决定。
离婚诉讼终结后,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时间为收到判决书开始的十五天内。
综上所述,我国离婚的方式一个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如果女方要提出离婚而这个男方不同意的话只能选择去法院进行起诉离婚,不过这个大概需要三到六个月左右,而且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的话第一次法院是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话第二次就会判决离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