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喝酒死亡新法律规定同桌人是否存在责任?

最新修订 |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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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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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喝酒死亡新法律规定同桌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假如同桌人中有部分人人存在极力劝酒、故意灌酒这种侵权行为,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其他同桌人不承担侵权责任,同桌人没有任何过错行为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2024年喝酒死亡新法律规定同桌人是否存在责任?

一、喝酒死亡新法律规定同桌人是否存在责任?

1、如果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有极力劝酒、故意灌酒、放纵饮酒、酒后未妥善照管等情形的,一般可以认为存在侵权行为且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如果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没有上述侵权行为,或者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过错,或者损害结果的发生与喝酒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则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如果仅有部分人员存在侵权行为,则仅由实施了侵权行为的人承担侵权责任,未实施的人员不应承担责任;

4、被侵权人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二、侵权责任纠纷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 【分别侵权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 【分别侵权承担按份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过失相抵】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受害人故意】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第三人过错】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条 【丧失意识侵权责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在一起喝酒死亡的这种情况下,所有在一起喝酒的人都得承担侵权责任,很多时候不是同桌人劝酒,也可能是当事人不听朋友的劝阻,自己非要喝酒,这种情况下就不存在过错,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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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喝酒意外死亡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赔偿项目有:
4、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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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死亡赔偿金
11、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果当场死亡,一般没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如果提起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则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
【误工时间】
1.有定残,从事故发生日计至残疾鉴定前一天。
2.未定残,以医嘱修养时间为准,从事故发生日计至休养终结日
【平均经济损失】
1.有固定收入月收入当月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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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护理费:护理期(天)(5010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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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住宿费:住宿期(天)(50100)元天【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天)50元天【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六、营养费:补充营养(天)(50100)元天【地(市)经济水平决定】【医嘱出院小结有“加强补充营养”字样】
七、残疾赔偿金:【基数】地市上一年度
1.诚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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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后续治疗费:以医院的诊断证明或鉴定中心证明为准,包含因后续治疗确需的医疗费,及所产生必需的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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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喝酒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在谁,  
一、喝酒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在谁  
1、申领驾驶证严把“酒驾”关  以下行为不得领取驾驶证:饮酒或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醉酒驾车或饮酒驾驶营运车,被吊销驾驶证未满5年的醉酒驾驶营运车,被吊销驾驶证未满10年的。  此外,未领取驾驶证的人员发生上述酒驾行为,与有驾驶证发生上述行为的驾驶员一致,在规定期限内不得领取驾驶证。  
2、严惩饮酒、醉酒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将被降级,暂扣机动车6个月,处以10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A1照5年后领取增驾,A
2、B1照3年后领取增驾。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领取驾驶证,10年内不得增驾A、B照  饮酒驾驶营运车的:处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领取,10年内不得增驾A、B照。  饮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禁驾饮酒驾车一次记12分将降级,失去原最高准驾车型资格,重新学习、考试。一旦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均不得增驾A、B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领取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领取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不得领取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3、醉酒驾车的,终身不得增驾A、B照  对校车驾驶员规定: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的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的,方能驾驶校车。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1、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  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交通事故责任,没有违章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  损害他人健康的客观存在是构成侵权损害民事责任的前提。如果没有造成损害,或者某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没有成为客观事实,就谈上交通事故责任。  
3、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所谓因果关系,是指交通事故中,客观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如果违章行为与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一个重要条件。  
4、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过失  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交通事故当事人心理上存在着过失,即当事人对发生交通事故应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知道违章行为可能引起交通事故却轻信能够避免。如果当事人存在着故意造成的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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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惩饮酒、醉酒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将被降级,暂扣机动车6个月,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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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照3年后领取增驾。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领取驾驶证,10年内不得增驾A、B照;  饮酒驾驶营运车的:处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领取,10年内不得增驾A、B照。  饮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禁驾;饮酒驾车一次记12分将降级,失去原最高准驾车型资格,重新学习、考试。一旦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均不得增驾A、B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领取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领取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不得领取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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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  损害他人健康的客观存在是构成侵权损害民事责任的前提。如果没有造成损害,或者某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没有成为客观事实,就谈上交通事故责任。  
3、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所谓因果关系,是指交通事故中,客观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如果违章行为与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一个重要条件。  
4、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过失  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交通事故当事人心理上存在着过失,即当事人对发生交通事故应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知道违章行为可能引起交通事故却轻信能够避免。如果当事人存在着故意造成的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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