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夫妻双方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的分割方式:
1.婚前买房付清全部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
3.婚前一方首付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产权属于登记人的,对另一方由产权人进行适当的补偿。
4.婚前父母买房赠与子女的,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
离婚双方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房产证;
3、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因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引起房产过户的,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书以及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由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凭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直接办理。
应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婚内的取得的房产在申请登记时多由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申请而非双方共同申请,所以对于以夫或妻一方名义登记的房产而实际属于夫妻共有的,应当由夫妻两人共同向房产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综上所述,若是婚房属于婚后夫妻一起购买的,那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之后需要进行分割,或者将房子都办理到一个人的名下,另一方给予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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