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方没有离婚意愿的,应该多与妻子沟通,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争取让妻子回心转意,打消离婚念头。如果协商不成,男方又不愿离婚,那么妻子可能就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如果法官在了解事实后发现夫妻二人感情确已破裂并且不可挽回,那么判决离婚的机率就很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综上所述,如果不想提出离婚,可以尽力挽回。如果真的不成功,那就需要协商双方的问题,尤其是孩子的抚养权必须协商。抚养孩子的另一方必须支付赡养费,因此自己的权利必须得到自己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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